楼主: 阿儒
6995 18

[学科前沿] 过来学学:私有财产的本质 [推广有奖]

11
阿儒 发表于 2006-7-3 21:00:00
以下是引用cszxk在2006-7-3 19:05:00的发言:

楼主应该强调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如何论述劳动异化如何导致私有制的那部分——这才符合你的标题,而不应该仅仅冗长的叙述这些马克思的“主—客观辩证法”,虽然它对理解马克思论述的私有制本质

很有帮助!

1,我贴的内容本身就是马克思的原著。

2,“私有治本质”,也是从这篇文章中选出来的,并不是我杜撰的。

3,我贴这文章的目的是想提醒那些“热论”私有制的人,应该去读读马克思的原著去理解一些私有制这个概念的方方面面。不要在这里凭着自己的想像“说文解字”还标榜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

4,主客观辩证法也是马克思论述私有制概念的一部分内容!

5,我觉得老马在别的文章上很啰嗦,但这篇文章的语言很简练---可以说,过于简练了,所以给后人留下了太多的问题和争论---当然,这也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最好玩的地方呵呵

6,如果你读过了嘛,就不必跟俺费口舌啦---哈哈

俺的帖子只是针对那些没读过原著且整天乱叫乱嚷的人啦呵呵,各位言之有物的大虾当然不包括在内!!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敬请指正 ---阿儒

12
盯人不紧 发表于 2006-7-3 21:30:00
以下是引用万岁大中华在2006-7-3 10:19:00的发言:
一方面是特别罗嗦,另一方面,语言上也特别含混晦涩。这种文章,恐怕都不及格。

我对你的敬仰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

今天终于明白什么是大鸣大放了……

13
wtb 发表于 2006-7-3 21:53:00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7-3 8:43:00的发言:

4。恰恰是由于”分立的财产“而导致的竞争可以收集到分散的隐性知识,推动社会不断发展。

你的这个说法似乎有问题,比如说侦察兵,侦察兵未必是互相竞争的,但他们却可以获得许多情报,而司令部将这些收集来的情报汇集起来分析,这也可以推动发展吧?为什么非要什么财产分立和竞争呢?

我喜欢灿烂的星空! 我的博客:wtb.pinggu.org

14
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6-7-3 22:51:00

我也说不清是马克思的文字功底不行,还是那帮翻译们中国话不怎么样,反正翻译出来后,不仅仅没有了原来的森然之气,而且词不达意。让人难以忍受。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15
阿儒 发表于 2006-7-3 23:08:00
以下是引用万岁大中华在2006-7-3 22:51:00的发言:

我也说不清是马克思的文字功底不行,还是那帮翻译们中国话不怎么样,反正翻译出来后,不仅仅没有了原来的森然之气,而且词不达意。让人难以忍受。

呵呵,如果看看什么萨特等人的著作,那就不会觉得老马的功底或中国话不行了呵呵---很多思辨的东西本身就是在人类认识和表达能力的边缘行走。能说成白话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呵呵。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敬请指正 ---阿儒

16
阿儒 发表于 2006-7-3 23:12:00
以下是引用wtb在2006-7-3 21:53:00的发言:

你的这个说法似乎有问题,比如说侦察兵,侦察兵未必是互相竞争的,但他们却可以获得许多情报,而司令部将这些收集来的情报汇集起来分析,这也可以推动发展吧?为什么非要什么财产分立和竞争呢?



看到一个概念或观点,还是先去找找出处和相关原著及评论的好,最好不要上来就凭着引用者的一两句话主观的断章取义呵呵。这种讨论方式是很不严肃的,往往也很难有讨论效果呵呵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敬请指正 ---阿儒

17
阿儒 发表于 2006-7-3 23:18:00
以下是引用wtb在2006-7-3 21:53:00的发言:

你的这个说法似乎有问题,比如说侦察兵,侦察兵未必是互相竞争的,但他们却可以获得许多情报,而司令部将这些收集来的情报汇集起来分析,这也可以推动发展吧?为什么非要什么财产分立和竞争呢?



其次,不同的现象之间不好随意类比的,社会和小集体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这种简单的类比只能导致问题简单化。西方宏微观经济学之间的区别很大程度上大概就是因为研究范围不同,导致了模型的适用范围不可通用。

而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的很多简单类比式论证几乎都被实践给否定了---甚至造成了很大的社会伤害。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敬请指正 ---阿儒

18
bajjio 发表于 2006-7-4 08:13:00
以下是引用阿儒在2006-7-3 14:35:00的发言:

版主大人指点一下这些概念的出处吧,引导我等多读原著该多好呵呵。


关于“资本异化”和“资本同化”的概念,马克思的1844年的手稿,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和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如约翰.罗默)的文章等等中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表述。

至于“知识分工理论”在哈耶克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当中有详细的描述,经典文章是1936年和凯恩斯的《通论》同时发表的《经济学和知识》(第二章)和《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第四章)。

至于哈耶克建议把“私有财产'称为”分立的财产”在《致命的自负》当中有阐述,在汪丁丁的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当中有一段简单的描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4 8:50:49编辑过]

19
TravisBickle 发表于 2006-7-4 08:24:00
以下是引用万岁大中华在2006-7-3 22:51:00的发言:

我也说不清是马克思的文字功底不行,还是那帮翻译们中国话不怎么样,反正翻译出来后,不仅仅没有了原来的森然之气,而且词不达意。让人难以忍受。

请问您读过德文原著没有?

签名被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6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