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0-12-13 01:07
从宏观看,地租在实质上是由平均律(平均工资、平均利润和平均税金)决定的,不同地方的工资、利润和税金不一样,所以地租不一样。请问,简单商品经济时代也存在工资、利润、税金吗?我的级差地租Ⅲ可是研究简单商品经济时代的地租啊。阁下没注意到吗?
工资是与群体用来分配的总财富量密切相关,成正比。作为不同群体,武汉江汉路比武汉古田四路肯定好很多,同样1亩地,在江汉路要分得更多的财富,所以江汉路的地租就高些。
至于矿产的租金,我想这不是简单地租问题了。矿本身就是一种特有的与种大米的土地不同的商品,它是有与一般土地完全不同的定价体系的。阁下在这方面的分析基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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