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必躬亲,出自唐朝张九龄《谢赐大麦面状》,文中有语:“伏以周人之礼,唯有籍田,汉氏之荐,但闻时果,则未有如陛下严祗于宗庙,勤俭于生人,事必躬亲,动合天德。”由文可知,此文是张九龄写给唐玄宗并赞其功德的。因此事必躬亲可以解释为不论什么事一定要亲自去做,亲自过问,形容办事认真,毫不懈怠。可以说作为高级领导人,没有优越感和懈怠感,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是非常难得和可贵的,但是事必躬亲是否就是最好的工作方式呢?
事必躬亲的英文翻译为“Micromanager”,是美国人经常用来批评上司的一个字眼。“micro”是“微小”的意思,“micromanager”就是用来形容一位上司事必躬亲,连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他都要指导员工如何完成。比方说画一份草图,他会详细交代这里线要多粗,颜色要多黄,完全不给自由创作的空间,这在崇尚个人创造里的美国员工严重是难以忍受的。在工业化早期,工人所受的教育水平很低,管理阶层需要给予很具体的指导才能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但是现代企业对管理的弹性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事必躬亲的上司越来越不受欢迎。
其实早在我国周朝就有关于事必躬亲管理方式的探讨。《说政·政理》里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孔子有两个学生,一个叫宓子贱,一个叫巫马期,先后在鲁国的单父当过一把手。宓子贱到达单父后,把单父的情况做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拿出了治理策略,但在具体治理中不亲自参与。人们每天都听得到他抚琴吟唱的声音,辖区内治安民好,百姓丰衣足食。巫马期则十分勤勉,天不亮就外出,天黑才归来,事事都亲自去做,但是也没有把单父治理好。他为了处理那些事情,头发都快熬白了,身体状况也愈来愈差。巫马期决定去拜访宓子贱。
他向宓子贱请教:“听说你每天都弹琴游玩,但辖区内却治理很好。而我每天专心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反而效果不佳。你能告诉我这其中有什么诀窍吗?”
宓子贱回答说:“我也没什么诀窍。我只是信赖别人,凡事都交给部下去做,完了听听汇报,偶而也去检查一下,余下的时间我就尽情休息调养。你的问题是什么都要亲自去做。人的能力和精力总有个限度,不可能事事亲躬顾及,否则只会累垮自己的身体,而效果未见得就有多好。因为那些被你甩在一边的部下,没准正带着怨气冷眼旁观呢!”
“干得多不如干得巧”,事必躬亲看起来付出了很多,实际上却是缺乏效率的方式。那么事必躬亲到底不经济在哪里呢?
一、 事必躬亲违背了分工原则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讲述了扣针制造业的故事:
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职业。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有些工厂,这十八种操作,分由十八个专门工人担任。固然,有时一人也兼任二三门。我见过一个这种小工厂,只雇用十个工人,因此在这一个工厂中,有几个工人担任二三种操作。象这样一个小工厂的工人,虽很穷困,他们的必要机械设备,虽很简陋,但他们如果勤勉努力,一日也能成针十二磅。从每磅中等针有四千枚计,这十个工人每日就可成针四万八千枚,即一人一日可成针四千八百枚。如果他们各自独立工作,不专习一种特殊业务,那末,他们不论是谁,绝对不能一日制造二十枚针,说不定一天连一枚针也制造不出来。他们不但不能制出今日由适当分工合作而制成的数量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就连这数量的四千八百分之一,恐怕也制造不出来。
这个经典的例子如此生动而有力的将分工和专业化的好处展现出来,即使在今天也被微软总裁比尔.盖茨引用。分工和专业化带来的劳动生产力的增进,创造了国民财富,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亚当斯密认为,分工的起源是由人的才能具有自然差异,那是起因于人类独有的交换与易货倾向,交换及易货系属私利行为,其利益决定于分工,假定个人乐于专业化及提高生产力,经由剩余产品之交换行为,促使个人增加财富,此等过程将扩大社会生产,促进社会繁荣,并达私利与公益之调和。分工促进劳动生产力的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只有在分工的基础上方才可能。
事必躬亲无异于人为的破坏现有的分工,而将所有的工作混为一谈,如果是在企业创办初期,领导人能力超群,尚且可以将就把大部分工作完成,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工作量的增加,尤其是具体岗位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单凭领导一人是难以胜任的。事必躬亲不仅会阻碍企业的成长,也会出现外行干扰内行的情况。
二、 事必躬亲破坏了职位和职权的统一,增加了管理成本
对于职位和职权,西汉时陈平对此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据史载,有一次,汉文帝问右丞相周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一岁入谷几何”周勃不知。又问左丞相陈平。陈平答曰:“有主者。”问:“主者为谁?”答:“陛下即问决狱,责迁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文帝又问:“‘苟各有主者’,而君主者何事也?”陈平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请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道破了丞相职分之所在。身为丞相,虽然位高权重,责任重大,但朝中大小官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没有必要自己事必躬亲。如果丞相什么都管,最终造成了大家都负责、都不负责,“一人死而废天下事”的混乱局面。
现代组织和古代的管理机构都是建立在广泛的分工协作基础上的,由于信息和能力有限,一个人不可能精通所有的事情,因而需要不同的部门各司其职,不同的人员各尽其力,共同维护组织的运行,完成组织的目标。组织制度的建立需要很高的成本,考虑设置合适的职位,并明确每一个职位所对应的职责和权限,选拔适当的人才,并且进行教育和培训,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一旦出现“不在其位,而谋其政”越俎代庖的人,会从本质上破坏组织的运行制度,带来混乱和部门冲突。
从经济角度来看,制度的本质是人类在合作过程中,不可没有的特定信息。在接受了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就能减少个体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或者说,由于形成了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作为人类个体才能预期另一个个体的行为,才能面对一个较少不确定性的社会。美国社会学家布劳认为,形成行为规范需要投入资源的。他说:“建立一个正式程序要求一种资源投入,它保存社会行为和关系的模式并使它们固定化。单单使一个已变成习惯的行动变明确就需要努力并使该行动过程稳定化。要建立人们将一贯遵守的规则涉及更大的成本并使行动模式进一步具体化。”现有的管理体制就是整个组织共同遵守的规则,共同认可的信息资源,一旦由于某个职位上的领导的事必躬亲打乱了共同的规则,就会传递出不同的信息来干扰组织成员的选择,导致原有制度的顺利运行出现障碍。
早期管理学家法约尔就提出了一般管理的14项原则,其中就有“权限和责任原则”,该原则明确指出:领导不能包办一切,应该把所有不一定非要自己做的工作交给部下和参谋去做,并进行定期检查。看起来认真负责,事必躬亲的领导实质上并没有认清自己的职责所在,正如陈平所言,高层管理者的职责就是管理好手下的中层管理者,而不是替代他们,更不是替代基层管理者做基础的业务。
转自http://tangzhijun12345.blog.sohu.com/150475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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