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该指标测量的是城市的实际开发程度。
定义:已集中开发、并拥有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行政区域面积。
注:
1 数据引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5》、《中国城市年鉴2005》 ,280元每本。
2 本排名尽量选取中国大陆和东北GDP总量排名靠前的城市进行“市区建成区面积”排名
3 城市数据统计范围不包含所管辖的县、县级市
4括号内数字为主城区建成区面积,不含郊区,如哈尔滨市阿城区等。
5“约”代表数据较老(2004年底)
6建成区面积每天都在变化中,如有出入实属正常,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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