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xw0114 发表于 2010-12-19 12:52 
litongfu 发表于 2010-12-18 18:11 
很有意思。
搜了有关解释:
流动资本:流动资本指生产资本中用于购买原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劳动资料和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部分,包括全部可变资本和一部分不变资本。与固定资本对称。
固定资本,流动资本的对称。指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工具、厂房等耐用的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属于不变资本的一部分。它的物质形态全部参加生产过程,虽然受到磨损,但仍然长期保持固定的物质形态。它的价值不是一次全部转移,而是在生产过程中随着磨损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经过商品销售,这部分转移过来的价值又变为货币形式收回,以备更新它本身的物质形态。
年剩余价值率:一年内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量同一年内预付的可变资本的比率,年剩余价值率表示预付可变资本的增殖程度。
1、流动资本周转时间为3个月,即一季度,可完成一次生产销售回笼周期。年产6000件,每件均售50元,共得6000*50=300000元,一季度平均为300000/4=75000元。
2、流动资本分为工人工资,即可变资本和可快速回收的短周期原料等不变资本两部分,工人季度工资总量为100*50*3=15000元。流动资本中原料类资本为50000-15000=35000元。
3、固定资本长周期生产资料折损量为10万/10年=1万/年=2500元/季。
4、一季度产品销售额75000元中,扣除流动资本50000元,其中工资占15000元,其它原料类占35000元;再扣除固定资本折旧2500元,得到纯利,即剩余价值为75000-50000-2500=22500元。
5、季度剩余价值率等于一季度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量同一季内预付可变资本的比,即22500/15000=150%。
6、一季度销售回来的5万元重新用于下一季度生产的流动资本,一季度得到的剩余价值去哪了不管,不用于继续生产。同一季度一样的事情一年内会再发生三次,总的剩余价值量为22500*4=90000元。
后三季工人工资总额为15000*3=45000元,这部分仍用于工人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一年工资总量为45000+15000=60000。
年剩余价值率=90000/60000=150%。
问题难点是,支付后三季工人工资的钱哪儿来?
如果是同一个资本家出的流动资本总量5万元,只是多次使用,即一年内,或者总的10年内,共预付可变资本为15000元,他获得的年剩余价值与支付可变资本的比率=22500*4/15000*100%=600%。
如果是4个不同资本家分季出资,一年内预付流动资本为5*4=20万元,相应地,工人工资可变资本为15000*4=60000元,每人得到年剩余价值和支付工资的比率=22500*4/15000*4*100%=150%。
资本家们当然不会这样算,而是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加在一起做为分母计算利润。
如果资本家抽回了原始投入,把余下剩余价值逐渐地再用来支付工人工资,一段时间后,意味着工人已经是自己支付自己工资,其余的在无偿奉献。
前面那个剩余价值率的定义可能有问题。
7、如果“一年中后面的3次生产过程投入的可变资本还算是预付可变资本”,意味着是不同资本家在支付和得利。但不管谁出资,剩余价值与工人工资总量的比率仍是150%。
8、实际上,10年内,就“某企业”来说,相当于同一资本家总预付资本为固定资本10万,流动资本5万元,总共15万元。销售后,除去15万本钱和工人工资所得外,其余的,全是剩余价值,它同工人工资总量的比就是总的剩余价值率,而它虽由工人生产出来,但不归工人所有。原始资本量不大,反复投入,获利惊人。如果为了获利更多,加速“流动资本”周转,固定资本也会随之加快更新换代,原以为可用10年的,根本用不了10年,“固定资本”不再固定,也变成流动的了。把资本家们的所谓“预付”划分为工资部分和资产部分要好得多。
9、理论上计算不一定和真实情况相符合,不同企业资本由于竞争、销售难等,剩余价值并不能一帆风顺地实现。常以部类资本运转来解说,但问题并未就此消失。
你的说明我大多同意,有两点补充:
1、如果年剩余价值率=150%的话,这就和一般的教科书上的表述相矛盾,关于年剩余价值率的一般表述是:年剩余价值率应大于剩余价值率,只有在周转次数等于1时,两者才相等。这里,周转次数是4,理应不等的。
2、这个题目应该是一个资本家来支付。
1、对补充的补充,资本家“获得的年剩余价值与支付可变资本的比率”、“年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率”三者不是一回事。
2、资本家计算自己获利时,不以可变资本为分母算剩余价值率,而以全部出资为分母计算利润率。他们把剩余价值看成投资回报,新增价值虽在绝对量上和利润与剩余价值相等,但不同比值,比如利润率会掩盖了它真正的来源。他们称工人工资是工人全部劳动的报酬。配合资本家,一些学者把社会生产过程当是劳动和资本不同要素的结合,工人得到工资,资本家得到利润,公平合理。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别很关键。工资的实质是劳动力的价格,价格随着价值变化而变化。至于什么是“劳动”,太简单,又太难了,不然,怎么会有人建议把它踢出经济学呢?
3、“年剩余价值率”只有在资本周转一年一次时才和剩余价值率相等,而剩余价值率不是按年计算的,“年剩余价值率”只在特定情况下成立,不具普遍意义。
4、剩余价值率不妨以全部资本周转一次,扣除资本家原始出资(来源暂不管),以总新增价值量和工人工资总量相比计算,但比较麻烦。或者,直接以工人为主体,以一个生产周期总的新增价值与其所得相比计算剩余价值率。以一个生产周期为参照和以一个星体运行周期为参照,结果会大不一样。比如,10年完成一次资本周转,就以10年的完整生产周转过程为参照计算剩余价值率,要是以1年为期,则有以部分代替全部的嫌疑,虽然可以平均化,因为同样可以一个月为周期参照计算“月剩余价值率”,资本家会据此大叫,过了一个月了,半成品卖不出去,自己白白亏本养人。当然,一次生产周期的剩余价值率和多次的,有可能相等,在理论上。
5、那种“某企业”“某资本家”的抽象,如同“年剩余价值率”一样,都只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成立,不然,“某资本家”可依自己竞争破产来证明资产阶级不但没有剥削,还白拿钱养活工人,而“某资本家”死掉了,岂不也可以说资产阶级完蛋了?
6、经过思考,计算不出“某企业”“年剩余价值率”的学生,本来,很聪明,可惜,经过教育,最后,都能算出来了。不过,反正多是有钱人家的,坏坏地想,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