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古典经济学里,由于缺少效用概念,新产品及多样化的出现无法解释。在新古典的框架里,解释产品种类和多样化的效用概念,被误用来解释需求的数量和产品的价格。市场上价格、数量、多样化不能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地描述和解释——马歇尔的价格理论只可以描述价格和数量之间的关系;CES模型只可以解释数量和种类的关系(参见Dixit, A.K. and Stiglitz, J. E. 1977,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and Optimum GoodsDiversi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7, 297~308;Spence, M.1976. Product Selection, fixed costs, and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Review ofEconomics Studies 43:217-35)。而在我的模型里,这三者——最优的价格(price)—数量(quantity)—种类(diversity)——可以同时内生。
[8]也许,哈耶克的关于竞争的观点,更好地描述了熊彼特竞争的情形,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竞争的含义”一节里,哈耶克写道:
完全竞争理论在这些问题上由于忽略了时间因素,而使自己完全脱离了所有与理解竞争过程有关的东西。如果我们把竞争过程看作是一系列事件的连续(我们应该这么看),那我们就能更加清楚,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时候一般都只有一个生产者能以最低的成本制造某一特定产品,而且他事实上能以低于仅次于他的成功的竞争者的成本出售其产品。但他在试图扩大其市场时常常被他人赶上,而后来者又会再被其他人赶上而无法占领整个市场……。这样一种市场显然决不会处于完全竞争状况。相反,竞争不但会非常激烈,而且也是使有关产品,在任何时候都能以已知的最廉价的方法供应给消费者的关键因素。(Hayek,1948,第五章,第四节)
[9]
这个模型同传统的垄断模型的一个突出差异,表现在两者得出的结论完全不同。张伯伦(Chamberlin,E.H., 1946)在其名著《The Theory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中认为:
在垄断竞争情形下价格将不可避免地要比完全竞争情形高,而生产的规模将不可避免地要比完全竞争情形小……这样一个要素的集合的结果通常就是过剩的生产能力,对此没有自动地纠正机制。
而本文提出的结论则刚好相反。垄断竞争下的价格有可能比完全竞争时更低,要素配置的效率也可能更高。
[10]杨小凯力图用专业化经济取代规模经济,而没有看到厂商规模缩小是市场规模扩大的结果。值得指出的是,杨小凯的模型看似与完全竞争大异其趣,但在定价方式上仍然是瓦尔拉斯式的——市场上的没有人负责决定价格。
[11]我们可以把同一种产品的生产者竞争或消费者竞争形成的均衡规模和价格,视作局部均衡,而把相邻产品间不同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视作一般均衡。在引入一般等价物——货币后,所有产品都可以视作相邻产品。这样,局部市场均衡和一般市场的均衡就可以在一个统一的饱含价格—规模—种类的框架内进行研究,而无需附加新的假设。
[12]
而不是效用最大化。当引入消费人概念后,消费者的偏好强度就不再重要。所有效用的度量都是一个单位——只管正负,不论强弱。
[13]市场结构分析,还可以用来解释企业的垂直整合——这是由于交易一方由于流动性丧失,无法自由退出交易时,为防止另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导致的制度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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