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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不是最终目的——抱着金砖进棺材的人有,但是不代表正常的人。
“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41页]因此,无论是孤岛上的鲁滨逊,还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雷锋,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价值的存在,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而已。在共产主义社会,价值形式将不再是货币,而是“簿记”之类的东西。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3110&page=2&from^^uid=1123236
1 “占有”当然不是价值的“最终目的”,不过却是价值的“核心目的”。
2 引文中只看到——“社会劳动”,未看到——“个人劳动”。
3 “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价值的存在”——这句话应该改为:只要有“人类”存在的地方,就有价值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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