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1、从效用论的角度看,人的其他自主活动和劳动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为了获得效用。因此,利润为人的活动所得和工资为人的劳动所得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2、利润应该为决定劳动目的的人所得,这个决定劳动目的的人可以是资本所有者,也可以是劳动所有者,还可以是什么都没有者。
3、根据边际贡献,工资为劳动的边际贡献,利息为资本的边际贡献,劳动所有贡献减去工资的剩余和资本所有贡献减去利息的剩余归决定劳动目的者所有。同样,劳动和资本除去工资和利息后的亏损也由决定劳动目的者承担。
4、很显然,劳动所有贡献不必然等于工资,其差额是由决定劳动目的者的活动造成的。
5、马克思《资本论》的大前提是:等价交换,这是一个假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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