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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招生办提供的分数线情况,在不超过120%的前提下,确定本校的调档比例。
3、对所有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依次录取第二、第三等志愿,各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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