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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的基准成绩和投档次序,将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业: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依据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依据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方向)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2)体育类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统考专业术科成绩,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并需口试;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并需口试;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9.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我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助学金。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达100%,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3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评定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兼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奖学金及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安排入学,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四、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qqhru.edu.cn

  电子邮件: qqhruzsb@163.com

  齐 齐 哈 尔 大 学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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