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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西安医学院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网址:

  未央校区(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邮编:710021

  含光校区(老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邮编:710068

  学校网址:http://www.xiyi.edu.cn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五、招生范围:本科面向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高职(专科)面向陕西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4、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的顺序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其它志愿考生。

  5、对已投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根据考生专业分布情况确定专业最低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再考虑第二专业,依次类推,不设专业级差。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优干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时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7、对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8、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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