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与监察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熟悉城市管理和监察的基本知识,掌握城市规划管理、市容环境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规划监察、市容监察、市政监察、园林绿化监察、建管监察、安全监察等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毕业后能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专门从事区、县、镇城市建设管理及城市监察等领域的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工作或其它相关行政部门管理工作岗位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主干课程:1、建筑识图与制图 2、法学概论 3、管理学原理 4、城市规划原理 5、行政信息管理学 6、城市生态与环境学 7、社会调查 8、行政管理学9、行政监督学 10、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与管理 11、建设法规知识12、社区管理 13、现代城市管理学 14、城市管理法规 15、城管监察与执法 16、国家公务员制度等。
三、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为从事区、县、镇城市建设管理及城市监察部门的城市市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市容环卫等领域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工作或其它相关行政部门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各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监察大队、环卫执法办公室、城建监察、城市规划局、各级建委、市容办等)
四、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要求
1、本专业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以获得国家规定的学历。
2、通过考核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技能等级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自治区教育厅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4、参加国家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应达到学校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