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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徽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徽商职业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其 它 1、学院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学院设有奖学金、特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制度。

  3、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徽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4、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邮编:23002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院本部〉;

  合肥紫蓬山风景区〈新校区〉

  电话:0551-3669853、3636837〈传真〉、8580910〈新校区〉

  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E-mail:huishangzb@sohu.com QQ:65718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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