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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学院招生简章

    景德镇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景德镇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闻名的千年瓷都——江西省景德镇市,是一所多科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为景德镇教育学院,创建于1977年,1993年改制为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经全国高等院校设置专家委员会评估通过、教育部批准为景德镇学院。
     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006.2亩,校舍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纸质图书92.3万册,有中外文期刊1200种,电子图书21万种,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68万元。有实验实训中心12个,共117个实验室,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8个。
     学院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有专任教师46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13人(其中教授6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244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艺术大师、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46人。办学近40年来,学院共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3.2万人。
    学院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构建了以文学、理学为基础,以工学为主干,以艺术设计和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重点省级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现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2个、省级高校首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5门,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提升项目2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获江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近五年,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163项,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电脑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等重要比赛中屡创佳绩。
     近十年来,学院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兴校”的指导思想,本着“自强不息,泽土惠民”的校训精神,围绕建设一所教学型、应用性地方本科院校的目标,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凝心聚力,共图大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等光荣称号。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了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大力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了一批与学院本专科专业相对应的实习就业、创业基地,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拓展就业渠道,并实施了冠名班、订单式培养等多种就业模式,为毕业生求职择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
    学院地处景德镇西市区,与景德镇陶瓷历史博览区和新都陶瓷园(开发区)毗邻,交通便利,地理条件非常优越。校园闹中取静,环境优雅,服务设施齐全,是良好的学习、生活场所。
    
    录取规则
    一、我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三、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我院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四、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六、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收费标准
    
    二0一四年新生财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每生
    序号
    专业类别
    学费
    住宿费
    本科
    专科
    标准一
    标准二
    1
    文史哲
    3795
    3100
    1000
    800
    2
    经、管、法、外
    3795
    3300
    1000
    800
    3
    理工类
    一类
    4025
    3500
    1000
    800
    二类
    4255
    3700
    1000
    800
    4
    体育类
    
    3700
    1000
    800
    5
    艺术类
    9200
    8000
    1000
    800
    注:艺术类专科考生凡被我院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
    
    关于奖、助、贷问题
    
    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院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0%.
     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院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勤工助学:学院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6000元/人 。
     新生两奖一免政策:
    1、凡江西省内专科控制线上100分以上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奖励1000元。
    2、凡江西省内专科控制线上100分(含100分)以下至控制线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减免学费500元。
    3、艺术类专科考生凡被我院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学费1000元。
    
     专升本问题 我院是江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有专升本资格的院校之一。从2000年开始,学院每年均有一批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2013年入学新生届时同时还可参加本院的专升本考试。凡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学籍转入所考取的本科院校。本科阶段的学费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毕业生就业问题 学院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和北京、上海、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签订了就业安置协议,基本形成了与我院专业相对应的就业网络,几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联系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cc.jx.cn
     邮 箱:jcc_zjc6008@163.com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
    邮政编码: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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