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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收费标准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4年面向甘肃、江苏、河南、河北、山东、安徽、陕西、山西、青海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经甘肃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本、专科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换算为学年制标准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七个专业47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6500元/学年;专科专业文史类专业3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经管类专业3900元/学年,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5200元/学年。以上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正在报批,具体以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本科900元/学年(6人/间),专科700元/学年(8人/间)。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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