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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东湖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国际)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武汉东湖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国际)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能熟练运用中英双语,了解国内外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前瞻性理论和学术成就,融会贯通中外视觉传达设计的创意、掌握国内外视觉传达设计企业的运作及管理模式、服务于适应艺术设计及相关领域应用的各类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具有创新能力、国际化服务意识和相关技能的高层次国际应用技术型人才。专业优势与特色:本专业采用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共享中美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原版美方教材、中美学分互认、1/3课程双语教学);通过校企合作(Pro-TrackCo-opEducation)模式,为赴美留学学生提供良好的在美实习和就业机会。学制:学制四年,本科层次。毕业时成绩合格,可获得武汉东湖学院本科文凭。学习模式:前三年为英语强化、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程学习阶段,第四年为专业课学习阶段。毕业时成绩合格可获得武汉东湖学院本科文凭。在校学习三年后,GPA达到2.75以上,雅思达到6.0以上,可选择到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继续学习专业课程一年,以减免学费形式享受留学资助,资助金额最高达5000美元。成绩合格者,可分别获得武汉东湖学院本科学士学位和毕业文凭及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继续在南新罕布什尔大学学习硕士课程两年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学费:国内25000元/年,国外28800美金/年(南新罕布什尔大学学费及奖学金标准每年可能略有浮动,以当年该校公布为准。)专业主干(核心)课程:3-D建模、计算机辅助设计、标识设计、Illustrator二维设计、Photoshop二维设计软件、coreldraw二维设计软件、VI设计、装帧设计、商业插图设计、交互3-D环境、交互动画。毕业生就业方向:毕业生能选择企业形象策划、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网页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展示设计等视觉传达设计领域就业。

  • 武汉东湖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武汉东湖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武汉东湖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武汉东湖学院”(国标代码为11798)。武汉东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1〕73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函〔2011〕86号)成立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成立由武汉东湖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八条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九条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第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期间,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我校将电话联系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联系我校。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校作退档处理不予录取。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环境设计专业(本科)、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联合办学,本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十八条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专科毕业文凭。第十九条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武汉东湖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武汉东湖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武汉东湖学院”(国标代码为11798)。武汉东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1〕73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函〔2011〕86号)成立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武汉东湖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除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规定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期间,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我校将电话联系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联系我校。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校作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环境设计专业(本科)、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专科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武汉东湖学院_武汉东湖学院就业前景_武汉东湖学院就业方向

    武汉东湖学院_武汉东湖学院就业前景_武汉东湖学院就业方向学校目前设有文学院、外语学院、新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工学院等10个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0多个,涵盖文、法、经、管、理、工等多个学科领域。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网站http://www.dh.whu.edu.cn或http://whudhfx.baidajob.com查询。

  • 武汉东湖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湖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武汉东湖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湖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13430442--理科二批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013458458--理科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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