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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英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英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自2011年起开始分专业方向培养,基础阶段(一、二年级)培养不分专业方向,三年级开始在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分专业方向培养,专业方向分为语言与翻译、商务英语和日语三个方向。本专业十分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每学期安排2周的实践教学周,建有2个专用语音室,1个语言文化室,8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成立专门的课外活动指导中心,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如国际体育赛事语言服务、暑期志愿支教队、英语演讲大赛、话剧表演等。本专业培养的学生既有较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又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毕业时能从事商贸、教育、外事、金融等工作。近几年来,本专业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8%上下,截止2014年底,2014届191名毕业生就业率达98.4%,其中民营企业157人,占82.2%;教育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7人,占8.9%;国有企业/三资企业8人,占4.2%;考研5人,占2.6%;自主创业1人,占0.5%。

  • 三江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三江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江苏招生代码1601、1771(国际合作办学))  根据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0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保证我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是江苏省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最早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  三江学院筹建于1992年,1993年招收第一届学生,1995年4月由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校,定名为三江学院。1999年学校定址于雨花台区铁心桥。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校。2006年5月通过江苏省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2007年5月我校作为全国首家民办本科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三江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原江苏省教委主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陈万年教授任理事长、校长、党委书记;骆志斌(常务)、叶俊、王芝庆、陈云棠任副校长;著名美籍华裔社会活动家、美国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陈香梅女士任名誉理事长。  三江学院发扬“唯实求真,开拓创新”的精神,坚持“以生为本、德育优先、规范管理、以质取胜”的办学理念;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队伍建设为核心、人才培养为根本;立足江苏,面向市场,服务地方,构建文、工、经、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培养基础扎实、工作踏实、作风朴实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三江学院是一所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全国有影响的地方重点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铁心桥、花神大道、北崮山等校区。铁心桥主校区座落于南京城南雨花台区牛首山麓新秦淮河畔,欧式校舍,典雅壮丽,与青山绿水融为一体。  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近42万平方米,现代化的图书馆藏书150多万册,已建成千兆光纤校园网,覆盖全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000余人。设有18个院(系),32个(含本科方向6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学校还成立了知识产权研究所、旅游资源开发研究所、市场营销战略研究所、艺术设计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东亚文化研究中心、高级职业经理MBA培训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江苏省鲁迅研究会设立在我校。  要培养一流的人才,需要一流的教师。三江学院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利用名校强市的人文地理优势,背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在宁重点高校,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策略,择优遴选学术造诣深厚的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来校任教;同时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实施“积极引进、择优聘用、着力培养、不断优化”的方针,煅造一批中青年专职骨干教师。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形成了一支由近千名教师组成的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正副教授占49.8%。  学校重视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已成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文学院的《关于“读写练”的构想和教学实践》、土木工程学院的《关于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的实践》、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加强专业建设,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等教改项目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文学院的《古代汉语》被评为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类优秀课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的《C语言程序设计》被评为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类精品课程;《经济数学方法》、《电网调度自动化与配网自动化技术》、《艺术原理》被评为江苏省精品教材。2004年2月,我校成为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全国参与此项教改试点的唯一的一所民办高校。  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突出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校先后与西门子公司、摩托罗拉、飞思卡尔公司等一批国内外著名企业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开展产学研合作办学。2005年以来,学校已成为全国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认证(ASEA)培训中心和ASEA技能测试中心首批授权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全国CAD培训网络华东中心南京培训点。目前建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80个,基础教学实验室8个,专业实验室54个,部分实验室已达到国内同类高校的先进水平。西门子自动化实验室、飞思卡尔MCU/DSP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实验室,综合通讯实验室、影视编辑实验室、日本文化室以及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等实验室都很有特色。其中,“电气信息综合实验中心”被江苏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近三年来,我校学生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获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一等奖2项、江苏省赛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江苏赛区集体二等奖两次;2004年以来获得江苏省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团体奖9项。  三江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推荐”的毕业生就业政策,采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与毕业生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近几年来,每年均有二三百多家企事业单位来我院聘用应届毕业生。近三年来学生就业率分别为94.5%、96.3%、97.2%,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一致好评。三江学院本、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学校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学的交流和合作,曾先后与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了“江苏国际预科专修学院(研究生预科项目基地)”的合作协议;与美国恰达河齐技术学院、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加拿大布鲁克大学、荷兰塞克新大学、英国中央英格兰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等十几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三江学院办学十五年来,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先进民间组织”、“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江苏省百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江苏省十佳民办非企业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院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今年我校面向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上海、广东、宁夏招收本、专科学生。  二、招生原则  我校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专业招生计划  本科3050名(含对口单招210名),专科1400名(含对口单招300名)。  四、录取规则  1、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本科(BC)、专科(不限)。  2、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3、我校今年针对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4、按照我校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除考虑总分外,对报考外语类的和国际合作办学班的将参考其外语成绩;报考文科的将参考其语文成绩;报考理工科类的将参考数学成绩;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各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以上。  5、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6、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日语类专业要求日语或英语。  9、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的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审阅档案时,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排序进行录取。  10、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1、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五、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机构  1、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  2、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三江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14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9000元/年)住宿费:1100-1500元/年。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生奖学金:凡填报我院(未完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考生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且报到注册,高考总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前10名者可获得5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第11-50名者可获得2000元/生的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从2007级学生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的评定。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设置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境贫困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有的院(系)还设有企业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八、证书颁发  三江学院本、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52893319、52896352、52896387、52896334、52896327、52896376、52896322、52896467、52896935、52896445、52896423(以上电话6月11日-8月1日开通)  (025)52897065、52897064(传真)(以上电话正常开通)  2、网址:http://zsb.sju.js.cnhttp://www.sju.js.cn  3、网上咨询:http://wszx.sju.js.cn录取查询:http://lqcx.sju.js.cn  4、E-mail:admission@sju.js.cn  5、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邮编:210012。  十、其他  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三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三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三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招生代码1601、1771(国际合作办学))  根据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0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保证我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略)  二、招生原则  我校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专业招生计划  本科3200名(含对口单招250名),专科1400名(含对口单招350名)。  四、录取规则  1、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本科(BC)、专科(不限)。  2、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3、我校今年针对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4、按照我校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除考虑总分外,对报考外语类的和国际合作办学班的将参考其外语成绩;报考文科的将参考其语文成绩;报考理工科类的将参考数学成绩;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各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以上。  5、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6、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日语类专业要求日语或英语。  9、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的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审阅档案时,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排序进行录取。  10、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1、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逾期一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五、选择性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2、投档分达到同批次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我院填报志愿的要求,选测等级本科要求CC(含)以上。  4、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参加经我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的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  (2)高考单科(语、数、外及选测科目)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5%的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5)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考生应在各录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选择性招生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使用选择性招生计划自主录取。  六、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组织机构  1、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  2、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三江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14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9000元/年)住宿费:1100-1600元/年。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生奖学金:凡填报我院(未完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考生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且报到注册,高考总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前10名者可获得5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第11-50名者可获得2000元/生的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从2007级学生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的评定。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设置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境贫困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有的院(系)还设有企业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九、证书颁发  三江学院本、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52893319、52896352、52896387、52896334、52896327、52896376、52896322、52896467、52896935、52896445、52896423(以上电话6月11日-8月1日开通)  (025)52897065、52897064(传真)(以上电话正常开通)  2、网址:http://zsb.sju.js.cnhttp://www.sju.js.cn  3、网上咨询:http://wszx.sju.js.cn录取查询:http://lqcx.sju.js.cn  4、E-mail:admission@sju.js.cn  5、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邮编:210012。  十一、其他  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三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三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1122(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三江学院  院校地址:  主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  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6号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三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江苏招生代码1601、1771(国际合作办学))  根据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保证我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另文)  二、招生原则  我校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专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本科(BC)、专科(不限)。  2、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10%以内。  3、我校今年针对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4、按照我校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除考虑总分外,对报考外语类的和国际合作办学班的将参考其外语成绩;报考文科的将参考其语文成绩;报考理工科类的将参考数学成绩;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各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以上。  5、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6、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9、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的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审阅档案时,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排序进行录取。  10、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1、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逾期一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五、选择性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2、投档分达到同批次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我院填报志愿的要求,选测等级本科要求CC(含)以上。  4、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参加经我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的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  (2)高考单科(语、数、外及选测科目)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5%的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5)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考生应在各录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选择性招生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使用选择性招生计划自主录取。  六、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组织机构  1、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  2、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三江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14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9000元/年)住宿费:1100-1600元/年。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生奖学金:凡填报我院(未完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考生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且报到注册,高考总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前10名者可获得5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第11-50名者可获得2000元/生的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缓考和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优秀贫困生助学金:从2007级学生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定。优秀贫困生助学金设置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有的院(系)还设有企业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九、证书颁发  三江学院本、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52893319、52896352、52896387、52896334、52896327、52896376、52896322、52896467、52896935、52896445、52896423(6月10日-8月30日开通)  办公电话:(025)52897065、52897064(兼传真)、52897076  2、学校网址:http://www.sju.js.cn招生网址:http://zsb.sju.js.cn  3、网上咨询:http://wszx.sju.js.cn录取查询:http://lqcx.sju.js.cn  4、E-mail:admission@sju.js.cn  5、办学地址:  主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  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6号  邮编:210012  十一、其他  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11年三江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1年三江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1年三江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招生代码:1601)  根据苏教考〔2011〕2号、苏教考招〔2011〕10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在2011年高考录取工作中,三江学院普通类专科专业试行注册入学的录取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一、注册入学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我校普通类专科专业。注册入学仅限普通类专科专业,体育类和艺术类仍按传统办法录取。  二、报名时间  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8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具体注册安排如下:  第一轮:8月19—24日  8月19—21日,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22—23日,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8月24日,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第二轮:8月25—27日  8月25日,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26日,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8月27日,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第三轮:8月28—30日  8月28日,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29日,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8月30日,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三、报名方法  登录江苏省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具体方法另行公布。  四、注册录取  学校将按照招生章程进行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经考生网上确认,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普通类)  六、录取原则  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成绩(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优先录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2A2B及以上的考生,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和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注册入学。  (2)具有二级运动员或二级运动员运动水平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田径项目)。  (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4)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或项目组主要成员);  (5)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表彰的考生。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综合素质成绩的构成。  (1)等级测试成绩逢A加6分、逢B加3分。  (2)三江学院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或省级重点(四星级)中学的法人代表书面推荐,加5分。  (3)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可的就业基地、实习单位、教学基地的法人代表书面推荐,加3分。每个单位限推荐一人。  (4)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生、优秀班干团干、校运动会单项冠军的;好人好事被县(市)级以上主要报刊或电视台表扬的等,经所在中学公示一周后无异义的加3分。将证书和公示的文件提前报我校招就中心。此项最高得分是3分(不累加)。  (5)在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声乐、器乐晋级考核中获得8级(含8级)以上者,加3分。  3、专业的安排  (1)在按照文理科分类的前提下,完全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  (2)新生进校后,一年级上学期末,可以根据一学期的学习情况,自主申请经批准后在专科层次的范围内,再进行一次专业调整。  4、若同一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不足开班人数的,不开班。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八、相关事宜  (一)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铁心桥龙西路10号邮政编码:210012  招办咨询电话:025-52897064,52354964传真:025-52897064  联系人:谢老师仇老师  E-MAIL:admission@sju.js.cn  学院网址:http://www.sju.js.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sju.js.cn  十、未尽事宜请注意网站通知  三江学院  2011年2月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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