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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学费:12000-14000元/年(学院为录取学生提供3000~5000元/年助学金)  住宿费:1500元(空调)/年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江海学院位于名城扬州古运河畔,199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国家专科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院秉承办学理念:“面向社会需求,坚持就业导向;注重专业知识,突出能力训练;践行德育为先,提高人文素养;立足名城扬州,扩大辐射功能”,以人才培养、科技研究和服务社会为己任,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院践行“厚德、笃学、敏行、毓秀”校训,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厚德——  学校秉承办学理念,培育学生成人成才,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教育、环境熏陶等途径,把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和职业理想、职业技能、职业规范、职业道德“四职一体”的职业素质教育,渗透到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之中。  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大学生仁爱之心。  学生置身秀美的校园,徜徉在“世纪百年突破”科技画廊、“扬州八怪”画廊、“专业发展史”画廊和“职业道德”画廊之中,浸润科技创新、人文创新的滋养,锻炼健全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06年我院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今年又获得民政部颁发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奖牌。  创新“教育、管理、服务、维权”的管理理念,坚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融于一体,为学生提供良好舒适的生活条件,学生公寓全部标准间四人一室,配有完备的生活设施,管理人员提供全员、全方位、全天候的“三全”服务,保证学生安心学习。学校是江苏省“安全文明”高校。并获江苏省教育厅2006~2009年省高校“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称号。  笃学——  全院设有信息工程、土木工程、机电工程、外语、应用艺术、工商管理、经贸和基础部等8个系(部),开设25个专业,35个专业方向,适应社会需求,形成工科专业为主、经管文结合的多学科专业体系;专业特色明显,突出能力为本,专业实验实训课时占总课时50%左右。  全院有516名专兼职教师,其中,专任教师396人,兼任教师120人。教师中享有国务院津贴的专家2人,教授、副教授160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有94人;双师素质教师160人。25个专业均建有专业指导委员会,有近200名专家、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艺师等受聘于专业指导委员会。教师科研和服务社会成果丰硕,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有的教师的论文为《工程索引》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收录;有的出版专著和主编出版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专用教材,今年有三本教材被国家“教指委”评选为“优秀教材”。教师中拥有国家专利4项。  校内拥有各类图书42万余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4870万元,建有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物流仿真等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和29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及计算机中心、信息中心,校外建有58个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和“产学研”基地。  敏行——  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达32个,所有鉴定工种均已获准报考高级工。学生在校期间获取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实习工厂、实验实训室实习和企业顶岗实习,锻炼专业技能,使学生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同时获得专业技能证书。技能大赛捷报频传。去年应用艺术系获得“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4个优秀奖;信息工程系获得第七届全国普通高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机器人大赛二等奖;工商管理系在“金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华东区决赛二等奖;机电系ATC、CAD认证资格上升为高级,被授予华东地区最佳认证单位;外语系李莹同学参加苏州国际中韩文演讲大赛获二等奖;经贸系参加助理物流师全省统考全部通过。2009年选送的四个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评为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三等奖。  学校把学生就业列为“一把手”工程,层层建有责任制;把就业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指导学生树立新型创业观、就业观;建有大学生就业中心,拥有全国联网的就业信息显示系统和视频双向选择就业查询系统等先进设施;学校建有创业“一条街”,与企业合作建有创业基地;学生就业业绩一直走高,2008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大学生体育运动规定,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建有完善的体育场馆等运动设施,积极参与省、市各类运动会比赛;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加阅历,增长才干。  毓秀——  校园占地面积1040亩,具有宽松的发展空间;教学区、实训区、运动区、生活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筑面积25万平米,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实习工厂等教学设施齐全;校园内南湖“沧海云帆”、北湖“荷塘月色”、人工湖高旻湖波光鳞鳞,环湖建有亭、廊、桥、榭,古朴典雅;桃、李、梅、枫、竹、藤等十大花苑,争奇斗艳,是读书的绝佳去处,求知的美好乐园。08年我院被省建设厅授予“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称号。  对外交流——  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高校及河海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扬州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有着广泛的办学合作和交流;与美国海兰学院结成姊妹学院,进行教学等方面合作;与台湾孔孟学会、开南大学等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08年开始,我院与韩国庆北专门大学互派留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进行教学合作交流。几年来到韩国读本科的已达277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参加专转本选拔,“专转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截止到去年,我院先后有1275人转入本科院校就读本科,另有近1300人在完成专科学业后接读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学业。  关爱贫困学子,成就美好未来!  ——江海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我院历来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幸福生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我院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体系。  2009年我院学生共有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奖励金额4万元;123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奖励金额61.5万元;768人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2000元,资助金额153.6万元;227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总额120.3万元;917人获得院级奖学金,获奖金额64万多元;854人得到生活补助和学费减免,学院总体资助面达40%。  为了解决更多贫困家庭的燃眉之急,也为了更多的困难学生得到广泛资助。我院2010年将在政策之外拿出200万元作为贫困生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新生报到时,我院将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为困难学生办理入学手续,不让一个学生因交不上学费而失学。学院将对“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按困难程进行资助。  二、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三、学历层次:专科  四、学习年限:三年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1000—130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六、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七、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八、录取规则:  1、学院2010年招生考生身体状况要求须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为准。  3、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将严格遵章招生,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地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邮编:225101  联系电话:0514-87579901、87579902、87579903  传真:0514-87579907  学院网址:http://www.jhu.cn学院招生网址:http://zs.jhu.cn  来校路线:由扬州汽车站乘18路公交车到江海学院  由扬州火车站乘26路公交车至人民大厦站下转17路到江海学院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中职生)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中职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681  学校全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二、学校简介  (见学校招生简章)  三、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对口单招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中职学习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中职学习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技术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4)等级证书: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5)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6)思想品质方面: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方面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7)学习成绩:在中职学习阶段一贯学习成绩优秀;对口单招考试文化成绩、或专业理论成绩、或实践技能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  (8)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与该企业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7)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8)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六、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年  2、住宿费1200-1400(空调)元/年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1、87579902、87579903  传真:0514-87579907  2、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规则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该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该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向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4、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11000-13000元/年  2、住宿费1200-1400(空调)元/年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1、87579902、87579903  传真:0514-87579907  2、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681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限。  (2)艺术类、体育类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  (3)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普通类招生的艺术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分排列招生计划数前20%的出档考生优先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二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四、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11000—1300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1400(空调)元/生·年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1、87579902、87579903  传真:0514-87579907  2、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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