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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每学年6000元/人,住宿费每学年800元/人(新校区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人),代办费按实结算。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执行。
福建省高职高专批次推行“平行志愿”填报,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平行志愿”填报我院的福建省考生,录取时征求志愿、服从志愿仍然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最多可享受50分以内逐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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