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 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65号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5、相关科目成绩未作要求,无加试要求。 6、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各志愿均无分数级差。 7、助学方式: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攀钢励志助学金”等。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 8、毕业证书发放: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费标准:4400元/生.年-4900元/生.年(根据专业收费),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年·生。 联系电话:0812-6250530、6250212 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 邮编:617000 网址:http://www.scemi.com 电子邮箱:pgzj_zrg@163.com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 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65号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5、相关科目成绩未作要求,无加试要求。 6、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各志愿均无分数级差。 7、助学方式: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攀钢励志助学金”等。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 8、毕业证书发放: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费标准:4400元/生.年-4900元/生.年(根据专业收费),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生.年。 联系电话:0812-6250530、6250212 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 邮编:617000 网址:http://www.scemi.com 电子邮箱:pgzj_zrg@163.com
2015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5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学院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二、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五、办学性质:公办六、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七、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2、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3、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5、相关科目成绩未作要求,无加试要求。6、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7、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各志愿均无分数级差。8、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9、我院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执行。八、学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4440元/生.年-4920元/生.年(根据专业收费),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6600元/生.年。九、奖、助学办法: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蜀峰助学金”。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十、毕业证书发放:凡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十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12-6250530、6250212联系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网址:http://www.scemi.com电子邮箱:pgzj_zrg@163.com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高职)全国普通高考及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基本情况 第五条、学院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院 第八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第十一条、学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二条、毕业证书发放:凡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院毕业证书,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三条、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纪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五条、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院各类别招生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专题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信息发布 第十八条、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zs.scemi.com)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录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学院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二条、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四条、相关科目成绩未作要求,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五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各志愿均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只限于四川省内招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第二十八条、学院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执行。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院按照四川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退费规定按照《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奖贷措施 第三十条、学院建有一整套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蜀峰助学金,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资助热线电话0812-6252482 第九章其它事宜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信访维稳办公室,邮政编码:617000,电话:0812-6250731)。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2-6250530、6250212 联系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scemi.com招生信息网:zs.scemi.com 电子邮箱:pgzj_zrg@163.com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中国西部钢铁钒钛之都??四川省攀枝花市,坐落在景色秀丽的金沙江南岸。总占地886亩。校园绿树成荫,花香四溢。有马家田、金江两大校区。固定资产超过1.3亿元。有与专业配套的实习室55个,实训基地32个,先进设备或系统927台(套),计算机780台。图书馆藏书20万册,图书检索实现计算机管理。建有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校园网。有400米和300米跑道绿茵运动场各1个,标准游泳池2个,多功能室内体育馆2座,沙滩排球场、形体训练厅、学术报告厅、多功能活动中心应有俱有。学院有正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119人,硕士15人,博士3人。每年有2-3名美籍教师来校任教。现有各类在校学生5000多人。学院5个系共开设有机电技术应用、网络技术与电子商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钢铁冶炼、电子电气、涉外旅游、管理工程、计算机应用等35个专业。为鼓励学生成才,学院设立奖学金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是“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定点学校之一。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的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和校内“1家1”希望工程。为提高学生素质,学院成立了900人的学生艺术团,包括管乐、民乐、合唱、舞蹈等表演队,220人的学生管乐团曾参加“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开幕式的演奏;有学生电视台、学生报社、学生文学社等10多个业余社团,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学生提供了成长和成才的大舞台。欢迎报考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她是莘莘学子的理想家园,足有志青年实现人生价值的成才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