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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二条院校代码:13734。  第三条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学院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原石松大道)五号。(因城区道路命名变更,“石松大道”现已更名为“兴龙大道”)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于2004年4月26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总工会主管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学生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落实就业为目标的办学指导方针,体现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学院因治学严谨、社会责任感强在重庆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曾获得教育部、人事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七部委授予的全国先进办学单位等光荣称号,具有深厚的办学底蕴。  学校占地约800亩。固定资产达2.5亿元,藏书量约39.2万册,电子图书18.67万册,教学用计算机361台,语音室座位数316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数193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510万元。学校有专任教师372人,博士12人、硕士40人、本科320人,正高职称15人,副高职称26人,中级职称80人,双师型教师55人,同时还聘请了20多名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常年指导教育教学。  第六条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不同的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80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住宿费因设施不同,标准分为:800—1200元/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供热系统、风扇、电话、宽带网等),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第七条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八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调档比例为1:1.2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表演艺术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有一定舞蹈基本功和舞台表现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节奏感好。  4、对高考成绩达到有关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志愿优先录取,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专业志愿相同时按成绩优先录取。  5、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6、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遵循苏教考招[2009]5号《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选测课目要求:“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建筑工程管理”、“装饰艺术设计”、“物业管理”专业的选测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历史兼招;另一门选测科目不做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7、表演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高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当,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第九条学院实行奖贷学金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2、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25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15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75元/学期。  3、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条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注:1、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495790004957800049578888  传真:023-49579000  E-mail:cqcszyxy@163.comhttp://www.cqcvc.com.cn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58。  第四条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委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设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下设金夫人摄影学院、圣雅菲形象设计学院)、工程管理系、会计与贸易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9个二级教学院系,开设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历经27年的改革发展,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院是: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国家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著名高职院校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08年99.74%、2009年99.50%、2010年99.07%。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院2011年18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700名。  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交费及考试  第十条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1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一经发现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3日8:00~3月10日20:00。  (二)报名办法:考生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cqcmc.cn),进入“2011单独招生专栏”,从“网上报名”栏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如: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等)。填报专业志愿等信息。  特别提示:1、“高考报名号”可以在区县招办报名时提供的考生《报名客观信息校对卡》上获得,或咨询高考报名点。  2、考生所填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学院将与市教育考试院对比数据,三者之一不符,该生所报信息作废,  我们将不安排该生参加考试,请考生填报时认真核对。  (三)专业志愿填报须知: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根据相关要求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决定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2、装潢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必须参加“重庆市2011年美术联考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分数线。  3、社会体育(健身健美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为体育(联招体育)类专业,报考考生须参加重庆市体育(联招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分数线。  第十二条交费:报名考生需于2010年3月3日~3月11日期间,按下列帐号在当地银行缴纳考试费(100元/生),或到我校现场交费,我校收到考生汇款方能视为有效报名,3月17日在网上公布有效报名(准予考试)考生名单。  未缴费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学院户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学院帐号:50001056800052500187  开户行:建行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特别提示:请在建行的银行柜台将考试费电汇到我院账户(不要用转账或现金缴存的方式),同时,请一定要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准确填写“考生姓名”和“高考报名号”,并一定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系统(汇款时未注明报名号与姓名的视为未缴费)。  第十三条考试手续办理:  考生于3月24日上午9:00~3月25日16:00,登陆学院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友情提示:因大学城地区的住宿接待能力有限,建议部分偏远郊区的学生3月25日在沙坪坝等市区住宿,3月26日到学校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一)考试内容与方式  1、基础知识测试(200分):  测试内容:试题针对中学语文、数学的基础知识进行命题。全为客观题,  测试方式:采用计算机测试方式,测试时间40分钟。试题名称为“单独招生基础知识测试题”。  2、“英语测试”(100分)  测试内容:英语听力、口语能力  测试方式:采用计算机测试方式,测试时间10分钟。  3、综合面试(300分)  测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职业能力(含动手能力)、特长、爱好等  测试方式:按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进行面试,测试时间每名考生10分钟。  (二)考试时间:3月26日-28日(8:30~12:3014:00~17:00),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四)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我院的优秀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仍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当日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的“2011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第十五条特长生  有“体育、艺术、技能”特长项目的考生,在我院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特长生”项目参加特长生选拔考试。  (一)特长生报名  需在2011年3月3日8:00—10日17:00,登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  (二)特长生资料审核及现场测试  参加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于3月13日上午9:30--11:00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楼106室),提交《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特长生报名表》(我院2011年单独招生网上可下载)及特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高中会考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核后,即参加特长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项目  学院招收男、女篮球和男、女田径特长生,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可报名:  (1)国家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水平证书。  (2)重庆市中学生传统项目比赛前1-8名。  (3)重庆市中学生运动会比赛前1-8名。  (4)重庆市青少年运动会比赛前1-8名。  (5)重庆市重点中学田径比赛前1-8名。  (6)没有相关证书,但通过实测成绩突出者。  田径特长测试选考项目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跨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跳高。  篮球特长测试项目为摸高、中远距离跳投、运球上篮和教学比赛。  2、艺术测试项目  项目内容:声乐、器乐、播音、主持、舞蹈、表演等方面。  测试时间:每名考生控制在5分钟以内。  3、技能特长项目  市级(含)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区县级(含)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测试方式:审验相关证书,部分技能进行实作。  4、参加特长生技能测试的考生,自备运动装备或乐器(大型乐器除外)。  5、测试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三)特长生录取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特长生特长测试成绩和高中会考成绩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于3月19日在网上公布预录名单。  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后续的考试。没有被预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3月26日—3月28日的单独招生考试。  (四)特长生录取确认  被学院预录取的特长生,须于3月21日9:00-17:00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确认,并领取录取确认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按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的运动队训练与比赛。  第五章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  第十六条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米70以上,女生1米60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四)录取原则:我院按照专业优先,根据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总成绩(总分600分)=基础知识成绩(总分200分)+英语成绩(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300分)。  (五)考生基础知识、英语及综合面试缺考任意一科均不能被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180分。  (六)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我院的优秀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七)特长生录取不超过总计划的8%。  (八)基础知识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七条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于2011年4月1-3日在我院招生网站(http://zs.cqcmc.cn)2011年单独招生专栏,凭报名号和本人设定密码查询单独招生成绩,4月8日可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考生录取确认:  凡是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4月16日-17日本人到学院招生办凭身份证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确认书。确认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4月19日学院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考生待遇:  经我院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1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并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学历证书  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毕业证”,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根据重庆市“专升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专升本”。  第二十一条助学保障: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二条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国李光勤陶保金蒋丽华杨偲艺  招办电话:023-65626666传真:023-65626165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邮政编码:401331  学院网址:http://www.cqcmc.cn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yuang@vip.163.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代码、校址、办学性质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58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委委员会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院基本情况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重庆市人民ZF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ZF共建。学院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现设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系、会计与贸易系、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院系(教学部),高职专科专业共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历经28年的改革发展,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院是: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代码、校址、办学性质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58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院基本情况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重庆市人民ZF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ZF共建。学院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面积669亩。现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贸学院、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院系(教学部),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并招有留学生。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  历经29年的改革发展,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院是: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三、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四、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3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6个专业(详见下表)计划招收高职(专科)生3355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专业情况表  一、学院全称、代码、校址、办学性质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58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院基本情况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重庆市人民ZF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ZF共建。学院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面积669亩。现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贸学院、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院系(教学部),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并招有留学生。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  历经29年的改革发展,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院是: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三、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四、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3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6个专业(详见下表)计划招收高职(专科)生3355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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