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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生物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西藏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生物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生物工程类  专业名称:生物工程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化的科学原理、工艺技术过程和工程设计等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能在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化学工程、发酵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生物细胞培养与选育、生物技术与工程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在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化学工程、发酵工程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生物细胞培养与选育、生物技术与工程等方面的基本技术;  3.具备在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生物工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当代生物工业发展动态和应用前景;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生物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化工原理、生化工程、生物工艺学、发酵设备。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生产实习、化工原理课程设计、工艺实验、专业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作业等,共安排35周左右。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 西藏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生态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西藏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生态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理学  门类:环境科学类  专业名称:生态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生态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态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掌握现代生态学理论和计算机模拟等实验技能,初步具备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现代生态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实验技能和生态工程设计的基本方法;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熟悉国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了解生态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主干学科: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  主要课程: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生态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学、地学基础、环境生态工程、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践、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8-14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 西藏大学200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西藏大学200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西藏大学200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为了做好我校200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进一步实施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学校名称:西藏大学第二条学校地址:校本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   医学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1号;   农牧学院(林芝校区):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林芝县八一镇。第三条西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地方性综合大学。第四条学校拥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具有49个本科专业,30余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史、理、工、农、经、医、管、法、教育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高等学校。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招收军警生源的专业为定向计划。师范专业招收的学生毕业时实行在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内“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非师范专业招收的学生毕业时进入人才市场,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六条我校今年面向西藏、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1个省区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共计2144人。分省区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公布。第三章录取原则第七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不含艺术类专业),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第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或我校认可)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从文化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九条录取执行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投档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投档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第十条我校将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划定相关专业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相关科目成绩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第十一条我校在西藏自治区以外的省区定向招生的专业,在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降分录取,原则上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第十二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第十三条除外语及相关专业外,我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十四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我校欢迎并鼓励德、智、体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报考我校。第十六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承诺不会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第十七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的结果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考生可随时查询。咨询电话:0891--6331646;网址:www.Utibet.edu.cn;E-mail:wshyan@163.net。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06年拉萨校区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林芝校区(农牧学院)及挂靠我校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事宜由农牧学院及有关学校制订并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此章程相悖内容同时废止。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1、本科学费:艺术类6800元/人/年,农学2500元/人/年,其他4600元/人/年。中外合作课程项目本科专业16000元/人/年。2、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十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条例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十二、信息公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十三、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510,85913556十四、招生咨询方式:1、人工和语音咨询电话:0510-85913565、85913569、85913573、859135812、电子邮件:zhshb@sytu.edu.cn3、网页地址:zs.sytu.edu.cn或www.jdzsb.net十五、本章程适用于江南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六、本章程解释权属江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西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西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09年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09年拉萨校区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及挂靠我校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等由其自行制订,招生事宜由其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西藏大学  第四条学校代码:10694  第五条学校校址  老校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  新校区:拉萨市藏大路东端  医学院校区: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1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西藏自治区所属地方性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第七条学校拥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9大学科门类,包括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具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化高等学府,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今年面向西藏、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四川、云南、甘肃、陕西、贵州、广西等12个省区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共计2315人。  第九条我校今年投放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均为本科第二批次;区内法学(文理兼招)、行政管理(理工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文史类)、地理科学(师范类、文史类)4个专业的录取批次为重点本科批次,其他各专业的录取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专业批次详表。  第十条各省区具体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同时在西藏大学主页或西藏大学招生就业网站上查询。  网址:http://www.utibet.edu.cn;http://zjc.utibet.edu.cn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和文化成绩为依据(不含艺术类与藏文新闻学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公正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西藏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各专业(除藏文新闻学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无男女录取比例规定和要求。  第十四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即当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其他志愿的考生,待其他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变更。  第十五条我校对各专业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首先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同时,我校将根据部分专业的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划定相关专业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详见各省区具体专业招生计划),相关科目成绩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在西藏自治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计划,录取时若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适当降分录取,原则上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自治区内考生,必须参加西藏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省考和我校的音乐类校考,且成绩合格,在文化课、专业考试以及德智体均合格的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其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西藏自治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考,且成绩合格;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组织相关专业的省统考,则录取时依次认可: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同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其他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同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在文化课、专业考试以及德智体均合格的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其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新闻学(藏语播音主持艺术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新闻学(藏语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文化课、专业考试以及德智体均合格的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其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条除外语及相关专业外,我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承诺将不会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三条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厅、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招收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除定向生和委托培养外,都要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二十四条我校今年招收的师范类专业、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免收学费与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热门非师范类专业学费标准为3360元/学年,非热门非师范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800元/学年,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要求,分别颁发西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西藏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1—6331646  网址:www.utibet.edu.cn  电子邮件:zsb@utibet.edu.cn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藏大学  2009年3月

  • 西藏大学新闻学专业2009年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新闻学专业2009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招收新闻学(藏语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的学生。招生计划20名(男女各10人)。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符合200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2、藏语普通话表达流利。  3、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身高:男生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一般不低于1.60米;五官端正,声音清晰。  三、专业考试报名  1、凡有意报考我校新闻学专业(藏语播音主持艺术方向)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报名信息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应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本人的200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根据藏发改价格【2007】897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专业考试报名25元,初试考务费30元/人。初试合格进入复试的考生,另缴复试考务费20元/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7、18日  报名地点:西藏大学老校区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初试:2009年6月19、20日  复试:2009年6月21日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老校区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新闻学(藏语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加试分初试与复试,考试语言为藏语,初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  1、自我介绍(考察考生的仪表、体态、言谈举止。时间2分钟,10分)  2、朗读指定稿件(由我校确定朗读稿件,考生抽签选题,主要进行藏语普通话语音面貌测试,声、韵、调要求准确、清晰。时间2至3分钟,40分)  3、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由考生自备作品,要求基调把握准确、节奏变化鲜明、嗓音圆润响亮、声情并茂、以情动人。时间2至3分钟,50分)  复试(全程录像):复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  1、即兴命题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时间4分钟,60分)。  2、个人才艺展示(限与语言艺术有关的表达才艺.如唱歌、舞蹈、小品等。考生根据自身具有的艺术特长,提出展示项目及要求。如曾获得过相关较高级别的奖励,须当场出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时间3分钟,40分)。  七、考试成绩公布:  鉴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及成绩将于2009年6月23日在西藏大学校园网主页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同时将依据进入复试的考生提供的电话号码,电话通知合格考生。  八、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批次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九、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6331646(办)  西藏大学文学院:联系电话:6324448(办)  西藏大学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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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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