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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洛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商洛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商洛学院(国标代码11396)  学院简介:  商洛学院是一所省属国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著名作家贾平凹故乡、陕东南生态园林城市——商洛市。学院现有教职工588人,其中专任教师45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37人;现有10个系,2个教学部,64个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书。  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新生单项奖学金和“国电商洛”等社会奖学金。另外还有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  学费标准:  ①本科: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②专科(高职):文史类4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及文理兼招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具体收费按照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  2013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等25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50人,三年制专科生600人。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商洛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商洛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商洛学院(国标代码11396)  学院简介: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5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5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305人;长期聘请中科院院士侯洵、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加平、著名作家贾平凹等知名专家学者44人为学院兼职教授,聘请外籍教师4人;现有10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64个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332人,成人教育学生2000余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书。  资助政策:  学院有一套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新生单科奖学金(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300元/生·年、200元/生·年)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2000元/生·年)、“商洛联通助学金”(2000元/生·年)、“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2000元/生·年)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具体收费按照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  2014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浙江、广东等27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000人。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严格录取。  4、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对艺术类考生,按文化课上线、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6、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所有专业除英语外,其它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7、商洛学院的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8、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  联系电话:0914-2329405(兼传真)2329969  网址:http://www.slxy.cn  电子邮件:slxyzb@163.com  校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726000

  • 商洛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商洛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商洛学院,英文名:ShangluoUniversity。办学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互联网域名:http//wwww.slxy.cn。联系电话:0914-2312156。学校国标代码:11396。第三条学校性质为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办理日常事务性工作。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第九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内,做少量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少数省份或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第十一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除英语语种外,其它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本校。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本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求,且专业课通过所在省市区统考或联考,按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设点校考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第十五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本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本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查询。第五章新生入学第十六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入学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本校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学生按规定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毕业时颁发给商洛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商洛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助学体系第二十条学校为了保证思想品德好,学业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本校学生处(学工部)相关规定,网址:http://xsc.slxy.cn/。第二十一条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联通助学金”、“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参与招生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招生咨询电话:0914—2329405、2329969;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商洛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商洛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商洛学院,英文名:ShangluoUniversity。办学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学校网址:http://www.slxy.edu.cn。联系电话:0914-2312156。学校国标代码:11396。学校在陕西省招生代码:8032。  第三条学校性质为陕西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办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内,做少量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少数省份或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除英语语种外,其它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本校。  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本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且专业课通过所在省市区统考或联考,按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设点校考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十五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本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本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查询。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2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入学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本校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学生按规定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毕业时颁发给商洛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商洛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学校为了保证思想品德好,学业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勤、医”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本校学生处(学工部)相关规定,网址:http://xsc.slxy.cn。  第二十一条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联通助学金”“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森弗爱心奖学金”“森弗爱心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招生咨询电话:400-860-21610914—23294052329969;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商洛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化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商洛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化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理学  门类:化学类  专业名称:应用化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相较强的实验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及管理丁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化学工程及化工制图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  3.了解相近专业的-般原理和知识;  4.了解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化学相关产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5.了解化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化学相关产业发展状况;  6.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主干学科:化学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化学工程基础及化工制图。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0一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或工学学士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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