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陕西科技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化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陕西科技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化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为省级重点学科,拥有功能薄膜及涂层材料中央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实验室等多个重点学科平台和科研团队。分为“功能薄膜与涂层材料”和“功能复合材料”两个专业方向。本专业秉承“理学工办”的思想,适应社会发展对材料化学专业人才的需求,面向环境与能源材料、功能薄膜与涂层、功能复合材料、显示材料与器件以及电子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辐射全国功能材料领域,培养具有扎实理学功底、掌握材料科学基础和材料化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功能薄膜与涂层材料、功能复合材料的设计研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材料制备化学基础、结构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现代研究方法、薄膜及涂层材料、现代复合材料、功能材料、水热合成原理及技术、溶胶-凝胶原理及技术、新型电池材料、光催化材料等。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 陕西科技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陕西科技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系统培养学生掌握电子系统、信息处理系统、通信网络开发与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通过严格的科学实验与科学研究训练,使学生具有较强的研究与应用开发能力和创新精神,成为能直接服务于社会,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科技开发、产品设计和生产管理等工作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也可进一步在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和相近学科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主要课程:电子技术基础、现代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EDA技术、DSP技术及应用、嵌入式系统及设计、JAVA语言、可视化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软件方法、信息系统的分析与设计、信息论与编码、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数字图像处理、信息采集与控制等。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 陕西科技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化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陕西科技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化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名牌专业本专业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重点学科、陕西省名牌专业,具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应用化学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省重点实验室。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掌握化学基本理论并受到应用研究、科技开发、科技管理训练的专门人才。毕业生适宜到科研院所、高校、厂矿企业、医药等部门及行政部门深造或工作;近年来,有约25%的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部分优秀毕业生直接考入美国、德国、英国等国的国际著名大学深造。主要课程:有机化学(国家级精品课程)、无机与分析化学(校级精品课程)、物理化学(校级精品课程)、化工原理(校级精品课程)、有机合成化学(校级精品课程)、应用化学概论(双语)、生物技术概论(双语)、化工制图、现代仪器分析、功能高分子材料、电化学分析、环境监测、应用化学导论、大学基础化学实验、化学综合实验、生产实习等。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 陕西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陕西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 陕西科技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陕西科技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第二条陕西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08。第三条陕西科技大学简介: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学校地处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占地总面积2003亩。学校设有14个学院(部),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71个,本科专业57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第四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邮编:710021第五条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八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和监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监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2015年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本科招生,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以下考生:少数民族预科转入学生以及录取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专业确定原则: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达到BC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1.我校认可艺术类招生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非陕西省生源: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3.陕西省生源: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4.在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公布的省份,录取时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队,按照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若生源省份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6.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对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第十三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投档比例。艺术类要求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档。第十四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五条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六条陕西科技大学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陕西科技大学不参加所在批次降分录取。第十七条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九条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1.本科学费标准:文史类4800元/人·年、3500元/人·年;外语类4500元/人·年;理工类5800元/人·年、4500元/人·年;设计学类9000元/人·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人·年。2.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人·年,学生宿舍内有暖气、网络等生活设施。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第六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条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外,还有周廉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国际纸业奖学金、斯道拉恩索奖学金、友达光电奖学金、福慧奖助学金、富士康奖助学金、芬欧汇川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第二十一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邮编:710021咨询电话:029-8616810086168101学校网址:http://www.sust.edu.cn(教育网)http://www.sust.cn(公网)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sust.edu.cn(教育网)http://zsxx.sust.cn(公网)微信公众账号: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新浪微博: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办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2015年4月15日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