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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介绍_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摘要: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现设有建筑系、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电气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艺术设计系、基础部共9个教学系(部),31个本科专业,分布于工、管、文三大学科门类。 所在地 :吉林  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1666号 邮政编码:130111 联系电话:0431-87986099 87981372 87953330 87998177(传真)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2000年6月,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培养城市规划、城市建筑、城市管理等各行业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2008年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院长为曾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北华大学校长的教育专家担任。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聘请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教师到我院任教。任课教师中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占50%以上。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现设有建筑系、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电气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艺术设计系、基础部共9个教学系(部),31个本科专业,分布于工、管、文三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8667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有省级“十二五”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教研项目6项,省级教研项目1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程2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材三等奖3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获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创新奖,在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组织单位。在全国大学生第二、三届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国家教育部优秀组织奖。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亚龙杯”智能建筑工程技能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和“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均获多项大奖。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坚定“质量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的办学目标,贯彻“注重基础、重视应用、强化实践、特色育人”的教学改革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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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自1956年建校至今,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特色办学,坚持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道路。具有土木建筑优势和鲜明特色的教学型普通高等院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自1956年建校至今,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特色办学,坚持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道路。经过 50 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设成为服务城乡建设领域,立足吉林,面向全国,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等多层次办学结构,以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目标,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土木建筑优势和鲜明特色的教学型普通高等院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的前身是1956年国家城市建设部创建的长春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是吉林省第一所土建类中等专业学校,也是新中国首批建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正式成立“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成为吉林省唯一的土建类本科高等学校。1962年,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的背景下,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停办并改回中专。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复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恢复本科建制后,学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速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质量明显提升。1997年,学校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成功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办学基础设施完善,为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满足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学校于 2005 年在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购置了约 70 万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设新校区,现已完成部分规划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面向全国27个盛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名。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基础科学部、体育教研部等教学组织单位,27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管、法五大学科门类。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通过了建设部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被评为吉林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学专业被确认为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学校拥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2个硕士点。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现有教职工近千名,其中专任教师近600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48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逾300名。学校拥有一大批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近60名,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始终高度重视教学研究与改革对教学工作的先导和促进作用,支持广大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近年来,承担国家及省部级教研项目65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建有省级精品课7门和省级优秀课31门,出版教材41部。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围绕城乡基本建设领域,积极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近200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36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1745篇,其中核心期刊及SCI、EI、ISTP等国际重要检索机构刊物收录440篇;获国家专利43项。2006年,学校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十五’全国建设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通过联合办学、学者互访、人员培训等形式,与美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阿根廷、韩国、新加坡、乌克兰等国家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近百名外国专家学者来学校兼职任教或访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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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自主招生简章是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整理发布为需要报考2014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的考生和家长参考试用,含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自主招生原则,报名方法,选拔程序,考试科目,报名网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1666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城市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并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 四、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1666号 联系电话:0431-8798609987981372 联系人:才老师王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简介: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2000年6月,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培养城市规划、城市建筑、城市管理等各行业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2008年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院现设有建筑系、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电气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艺术设计系、基础部共9个教学系(部),31个本科专业,分布于工、管、文三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8667人。学院现有省级“十二五”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教研项目6项,省级教研项目1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程2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材三等奖3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获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创新奖,在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组织单位。在全国大学生第二、三届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国家教育部优秀组织奖。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亚龙杯”智能建筑工程技能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和“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均获多项大奖。 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坚定“质量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的办学目标,贯彻“注重基础、重视应用、强化实践、特色育人”的教学改革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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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自主招生简章是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整理发布为需要报考2014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的考生和家长参考试用,含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自主招生原则,报名方法,选拔程序,考试科目,报名网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45个,专科(高职)专业15个。2014年招生的本科专业42个,专科(高职)专业5个。 2014年我校招生计划3840人,其中本科3640人,高职(专科)200人。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制订的[2000]68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不同,本科专业在3800-6800元/年不等;高职专业在3700-5000元/年不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12000-25000元/年之间。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美术学、广告学和景观学专业,色盲、色弱者限报。其他专业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考生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4、承认各省、市、区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 5、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时,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英语专业的和其他文史类专业的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理工类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 7、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两点: (1).黑龙江、山东、江苏、河北、安徽、山西、辽宁七省市艺术类考生须持有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吉林、湖北、湖南、河南、浙江、甘肃、江西、陕西、内蒙古、福建等省(区)的艺术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统考,并获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 (2).录取时,非吉林省考生报考艺术设计和广告学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吉林省考生报考艺术设计和广告学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吉林省招生办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8、我校在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四省(区)招收理工类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重新分专业。 9、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一门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必测科目等级4C以上;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10、个别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与本章程相矛盾,以该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简介: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是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始建于1956年,时为国家城市建设部设立的新中国首批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学校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等次。学校已成为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和决策咨询与服务基地。

  • 吉林建筑大学排名 2014全国排名第392位

    本文讲述了2014年吉林建筑大学排名情况,包含最新专业排名,在全国同类高校排名,在本省同类院校排名等。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自1956年建校至今,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特色办学,坚持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道路。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设成为服务城乡建设领域,立足吉林,面向全国,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等多层次办学结构,以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目标,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土木建筑优势和鲜明特色的教学型普通高等院校。 吉林建筑大学优势专业排名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 吉林建筑大学全国排名 年份 全国排名 总分排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声誉排名 2014 392 61.43 60.15 62.96 60 2013 416 60.09 0.3 0.21 0 2012 446 0.11 0.05 0.2 0 2011 415 0.13 0.06 0.22 0 2010 415 0.14 0.06 0.25 0 2009 427 0.15 0.06 0.25 0 吉林建筑大学本省排名 吉林建筑大学在吉林省排名第几?看看小伙伴们谁找的最快! 本省 排名 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吉林大学 9 76.03 77.15 76.37 69.97 2 东北师范大学 40 66.34 64.99 67.00 69.03 3 延边大学 134 62.62 60.58 63.79 65.91 4 长春理工大学 159 62.33 61.01 63.67 61.92 5 吉林农业大学 181 62.15 60.78 63.53 61.81 6 东北电力大学 221 61.91 60.60 63.22 61.64 7 长春中医药大学 268 61.73 60.29 63.11 61.64 8 吉林师范大学 313 61.59 60.27 63.20 60.00 9 吉林化工学院 318 61.58 60.57 62.90 60.00 10 长春工业大学 329 61.55 60.21 63.15 60.16 11 吉林财经大学 345 61.51 60.18 63.09 60.16 12 北华大学 349 61.50 60.15 63.13 60.00 13 长春师范大学 392 61.43 60.14 62.93 60.16 13 吉林建筑大学 392 61.43 60.15 62.96 60.00 15 长春大学 441 61.37 60.04 62.90 60.16 16 通化师范学院 472 61.35 60.04 62.89 60.00 17 长春工程学院 482 61.34 60.03 62.90 60.00 17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482 61.34 60.02 62.89 60.00 19 吉林工商学院 588 61.14 60.02 62.47 60.00 20 白城师范学院 617 61.13 60.00 62.46 60.00 20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617 61.13 60.00 62.46 60.00 22 吉林医药学院 683 60.03 60.03 60.03 60.00 说明:本文关于吉林建筑大学排名的数据来源自中国校友会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校友会连续12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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