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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化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第一条: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第二条:办学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第三条:办学性质:四年制省属本科院校。第四条:办学特点:以本科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第五条:招生计划:见附表。第六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二、男女比例: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不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第七条: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其基本程序: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二、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2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三、阅档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应立即向各省招办要求补充,否则不予录取。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对高考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与学校联系,待调查清楚后再做录取决定。(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3)录取: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四、拟定录取名单:1、依据国家、各省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预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3、专业划分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4、依据已做最后调整的有序排列的考生名单,按专业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余者列入预退档案。五、退档:1、退档理由充分、全面、准确。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3、严格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退档时间及时退档。六、录取审批1、上载录取名单,各省招办计划审批组结算退档数,获得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2、审批名册经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3、办理新生入学通知书,要认真、准确、加盖有关公章,并及时发出。第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学院将通过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吉林省下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第十条: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学院设有:1、优秀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2、单项奖学金;3、优秀新生奖,4、各类补贴。学院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并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对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学院将采取发放困难补助及减免学费的办法,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第十一条:经学院研究决定,化工类: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轻化工程、材料化学5个专业和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2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即考生入学后,一、二年级统一授课,三、四年级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授课。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学院网址:www.jlict.edu.cn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lict.edu.cn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邮编:132022招办电话:0432-3083056

  • 吉林化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第二条、办学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招生范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  第六条、招生计划:见附表。  第七条、学位授予:学院具有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现设有工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缓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第九条、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其基本程序: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应立即向各省招办要求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录取: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  四、拟定录取名单:  1、依据国家、各省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预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专业划分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非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考生分数与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在30分。  4、依据已做最后调整的有序排列的考生名单,按专业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余者列入预退档案。  五、退档:  1、退档理由充分、全面、准确。  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  3、严格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退档时间及时退档。  六、录取审批  1、上载录取名单,各省招办计划审批组结算退档数,获得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  2、审批名册经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3、办理新生入学通知书,要认真、准确、加盖有关公章,并及时发出。  第十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学院将通过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吉林省下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收费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禾风奖学金、禾风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及各类补贴。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并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对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学院将采取发放困难补助及减免学费的办法,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jlic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lict.edu.cn  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邮编:132022  招办电话:0432~3083056

  • 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范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  招生计划:见附表。  学位授予:学院具有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现设有工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缓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其基本程序: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应立即向各省招办要求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录取: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  四、拟定录取名单:  1、依据国家、各省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预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专业划分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非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考生分数与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在30分。  4、依据已做最后调整的有序排列的考生名单,按专业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余者列入预退档案。  五、退档:  1、退档理由充分、全面、准确。  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  3、严格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退档时间及时退档。  六、录取审批  1、上载录取名单,各省招办计划审批组结算退档数,获得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  2、审批名册经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3、办理新生入学通知书,要认真、准确、加盖有关公章,并及时发出。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学院将通过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吉林省下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收费标准的规定。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禾风奖学金、禾风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及各类补贴。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并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对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学院将采取发放困难补助及减免学费的办法,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jlic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lict.edu.cn  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邮编:132022  招办电话:0432-3083056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学费(元)1化学工程与工艺3800.00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800.003轻化工程3800.004材料化学3800.005油气储运工程3500.006化学3500.007应用化学3500.008制药工程4000.009药物制剂4000.0010环境工程3800.0011环境科学3800.0012给排水工程4000.0013生物工程3800.0014食品科学与工程3500.001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800.001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3800.0017工业设计3800.0018工业工程3800.0019热能与动力工程3800.0020自动化4400.00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400.0022电子信息工程4400.0023测控技术与仪器4400.002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400.0025国际经济与贸易4200.0026市场营销4200.0027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400.0028英语4600.0029日语4600.0030信息与计算科学4400.0031数学与应用数学3500.0032应用物理学3500.0033生物技术3500.0034安全工程3800.00

  • 吉林化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共有本科专业36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36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3289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外语等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缓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基本程序是: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申请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需由各省招办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录取: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  四、拟定录取名单:  1、依据国家、各省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预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专业划分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非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考生分数与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在30分。  4、依据已做最后调整的有序排列的考生名单,按专业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余者列入预退档案。  五、退档:  1、退档理由充分、全面、准确。  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  3、严格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退档时间及时退档。  六、录取审批  1、上载录取名单,各省招办计划审批组结算退档数,获得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  2、审批名册,录取名册分别由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3、办理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通知书填写要认真、准确、加盖有关公章,并及时发出。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承德街45号  联系电话:0432-63083056  联系人:孙树文  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在我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生物技术专业、应用物理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轻化工程专业、材料化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专业、安全工程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工业工程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药物制剂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 吉林化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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