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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文化街190号。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二批本科院校。      第三条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五条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处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中国普通本科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 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三) 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 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     (六)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七) 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说明     一、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二、我校有九个类采用按类招生,一年级进行通识教育后,按照学生的意愿和成绩选择专业的培养方式。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专业学费为该类第一年的学费,其余三年的学费按照学生所选择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各类别包含专业具体如下:     1、教育学类包含教育学(师范类)、教学技术学(师范类)、科学教育(师范类)和小学教育(师范类)四个专业。     2、中国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和汉语国际教育四个专业。     3、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师范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四个专业。     4、体育学类包含体育教育(师范类)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两个专业。     5、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     6、物理类包含物理学(师范类)和物理学两个专业。     7、化学类包含化学(师范类)和应用化学两个专业。     8、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师范类)和生物技术两个专业。     9、美术学类包含美术学(师范类)和绘画两个专业。     三、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和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专业及中国语言文学类中的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专业的考生慎重报考,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按照各省招生办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先专业志愿后调剂的原则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一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实考成绩和相关科目的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     第十三条 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考生专业测试等级达到所在省的本科合格标准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实考分数和先专业志愿后调剂的原则,根据专业志愿级差4,3,2,1分的原则进行分配专业,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实考分数和先专业志愿后调剂的原则,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采用专业级差为1分录取原则分配专业。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实考分数和先专业志愿后调剂的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测试成绩,采用专业级差的录取为1分原则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 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    第五章 学杂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按不同标准收取,具体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学院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贷款;(4)优秀学生奖学金;(5)专业奖学金;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学校可以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外机构资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    第六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0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57011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11440 6512058 6512198     学校网址:http://zsc.mdjnu.cn     电子邮箱:zsjy@mail.mdjn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3年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 牡丹江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

        在实验室建设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实验室的管理,规范了实验室的建设工作。2007年,超硬材料与新型碳基功能重点实验室被批准为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2007年,物理、生物2个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牡丹江师范学院食宿条件

         住宿费:800-800元

  • 牡丹江师范学院就业状况

        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24,379名毕业生,在毕业生质量反馈调查中,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率在90%以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几年位于省属高校前列。毕业生中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学校主办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国内外公开发行。

  •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校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学校具有硕士、学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座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风景秀丽的牡丹江市,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经历了东北农学院嫩江分院、北安师范专科学校、宁安师范专科学校、牡丹江师范学院四个发展阶段,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师本科院校。2001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1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学校占地10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36万平方米,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设有6个二级学院、10个系,1个国际教育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大学外语教学部,共计19个教学单位,拥有44个本科专业,其中教师教育专业18个,非教师教育专业26个,涵盖8个学科门类。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门省级精品课程。现有研究生219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6489人,成人教育在册学生3896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0人,其中专任教师770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28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400余人。有6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拥有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师7名,其中,国家级优秀教师2名。      学校固定资产总值逾4.5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8907万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数字图书馆和国际联机文献查新检索系统,藏书100.5万册,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实现了万兆核心、千兆楼宇、百兆桌面的网络环境,建立了面向世界的信息窗口。      学校现有10个研究所,近年来承担或参与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科研课题及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255项,共有26项教学成果和2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有65篇论文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通过学术交流、学者互访、合作办学、培养与互派留学生等多种方式与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几十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并有多名海外知名学者受聘担任我校兼职教授或特聘教授。      学校多次被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黑龙江省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学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为动力,以党的建设为保障,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内涵、提高质量、强化管理、突出特色,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强校之路,努力把学院建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属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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