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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  3)专业确定原则: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一个A+一个A加3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结合专业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3、跨省招生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事管理、康复治疗学9个专业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应用心理学、制药工程2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现设有多项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4.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主任的“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2120000,4001800990  传真:0523-80639039  Email:zsbtcm@126.com  网址:http://www.hlxy.edu.cn

  •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  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一个A+一个A加3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四门必测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2分,B等级赋1分,C等级不赋分);再相同,则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3、跨省招生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事管理、康复治疗学9个专业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生物制药、制药工程2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现设有多项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4.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主任的“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2120000,4001800990  传真:0523-80639039  Email:zsbtcm@126.com  微信号:hlxyzsb  网址:http://www.hlxy.edu.cn

  •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怎么样_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业排名及分数线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怎么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是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其前身是2002年3月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自2010年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移址素有“文昌水秀,祥泰之州”之誉的苏中历史名城泰州市,坐落在中国医药城内(江苏省泰州市学院路6号)办学。校园依湖而建,建筑新颖、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学术氛围浓厚。校内各项教学、实验及生活设施先进齐全,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深造场所。学院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教学水平高的优秀师资队伍。从2002年起开始招生,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现有在读学生近5000人,共培养十余届毕业生。学院立足泰州,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学院的发展目标以及社会的需求,开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中药学、药事管理、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5个本科专业。学院依托南京中医药大学的雄厚师资,共享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教学资源。毕业生可以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在校生一样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重点专业及分数线为大家整理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5-2013,包含理科和文科以及专业分数线(招生地区:江苏),供大家参考: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理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5334301--理科三批2014--300--理科三批2012320--275理科三批2011333----理科三批2010333----理科三批2009345--321理科三批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文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5329310--文科三批2014--299--文科三批2012--329265文科三批2011--325--文科三批2010--332--文科三批2009--345321文科三批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理科】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296305294理科三批制药工程2015300317296理科三批中医学2015313321308理科三批针灸推拿学2015309334305理科三批药学2015301317296理科三批药物制剂2015297307295理科三批药事管理2015296305294理科三批中药学2015302309299理科三批中药资源与开发2015296300294理科三批护理学2015304313298理科三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5299305294理科三批市场营销2015298302294理科三批公共事业管理2015299306296理科三批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307309305文科三批中医学2015317328312文科三批针灸推拿学2015315329312文科三批药事管理2015311316309文科三批康复治疗学2015312313311文科三批护理学2015310320307文科三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5307309306文科三批市场营销2015306310305文科三批公共事业管理2015308314305文科三批

  •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怎么样_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就业情况如何?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怎么样_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就业情况如何?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怎么样?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就业情况如何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一直是很多打算学医的学生很青睐的院校,但是这所院校的具体情况怎么样呢?对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了解更多可以为大家的院校选择提供帮助。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与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为翰林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近三年本校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超过90%,毕业生去向主要为江苏省、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的医药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

  •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是否有保送研究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是否有保送研究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是否有报送研究生呢?如果有报送的研究生的话有什么样的申请条件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为激励广大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教育部批准,翰林学院校于2006年8月恢复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工作。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即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按照一定的比例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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