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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和分割2 _法律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7-27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和分割2 _法律专业论文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

[摘要]:离婚是现在社会比较普遍的问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和分割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因离婚而引发的财产清算和分割的婚姻纠纷不少。本文选取典型案例,围绕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动产与不动产进行论证。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 婚后财产 分割

据统计, 2008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计1286437件,2009年为1341029件,2010年为1374136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离婚案件1164521件,受理抚养、扶养关系纠纷案件50499件,受理抚育费纠纷案件24020件,受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4676件。大约70%-80%的离婚案件要牵涉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和分割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则我们一定要有所了解。
一、离婚财产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定义
1、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概念
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里的“结婚”不是指一个仪式或者双方家长承认就可以了,是指完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登记手续行为。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一方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属于丈夫或妻子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所得的各种财产。比如,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股票、债券等投资收入、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丈夫或妻子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动产和不动产的概念
不动产,顾名思义就是不可移动或者不可搬迁的财产,法律上的解释是指根据自然性质或法律法规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附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加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比较典型的如土地、房产、桥梁、公路、生长中的树木。离婚财产纠纷中,农村涉及土地及生长中的树木的可能性会比城市里出现的多一些。
除了不动产之外的财产,都可以称之为动产。
二、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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