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犯罪心理学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应用_心理学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6-30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犯罪心理学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应用_心理学专业论文

犯罪心理学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摘要】:目前,在监管工作中应用犯罪心理学的问题日益普遍,犯罪群体逐年增大,犯罪心理也日渐复杂。本文通过对当前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研究分析论述,总结了一些罪犯的常见心理问题和在监管工作中容易遇到的心理问题,并提出了预防及矫治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 监管工作 心理咨询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由法学与心理学相结合而形成的综合性边缘学科。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将心理咨询引入监管工作,其目的在于解决罪犯的心理问题,帮助罪犯重塑健全人格。罪犯心理咨询的目标在于消除罪犯的心理困惑,诊治罪犯的心理症结。
罪犯之所以犯罪,用心理学的观点分析,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其行为偏离了社会常态,与社会所认可的行为相背离。然而,仔细分析这背离的行为,其背后势必都有相对应的心理态势存在,为此,从改造的角度出发,罪犯心理咨询就要立足于发现罪犯违法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并根据个体的特点寻找解决的方法或对策,以期达到罪犯犯罪心理的消除。
一、罪犯的常见心理
1、孤立性心理:大多数罪犯与社会家庭亲人朋友的关系相处不好,有的甚至是众叛亲离,犯罪后更不可能得到家人和亲朋的温暖和关怀,有的家庭甚至将其抛弃,不闻不问,这种犯人长期被孤立,性格孤僻,与其他人相处也不十分融洽,久而形成一种鼓励个性和人格,也有可能产生自卑自虐仇恨自杀脱逃等现象。
2、仇视性心理:有不少罪犯因各种原因对他人、对家庭、对父母兄妹对朋友甚至对国家对社会产生仇视。这种心理的产生大多是由于家庭暴力、婚姻不幸、分配不公、财产纠纷、执法欠妥、发律知识欠缺等社会问题和心理偏执、矛盾积滞、不包容等心理因素造成的,当然前者是后者形成的的直接原因,后者也为前者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心理基础和犯罪条件。仇视性心理最易导致矛盾激化情绪失控,是导致域内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3、自绝型心理:有一定数量的罪犯表现为精神低迷,自我调节能力很差,心理压力不断淤积,没有机会和空间释放,加之自己看不到前途和希望,灰心丧气,郁郁寡欢,往往产生吞物、切腕、割喉、跳楼、上吊等自虐自杀心理及行为,无论是主动性自杀还是消极的被动性自杀,其心理活动都会表现为忧郁厌世悲观失望自暴自弃。
4、逃避性心理:有不少罪犯产生一种逃避性心理,故意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愿与同犯交流,不愿汇报思想,甚至连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也不愿接见,从而产生一种自我禁锢和保护,让他人无法窥视其内心世界,不能真正发觉其所思所想,对其心理纠正和教育改造十分不利。
5、盲目性心理:一些罪犯在改造和生活中存在严重盲目心理。自认为自己反正已犯罪了,表现再好也还是罪犯,故而反把自己彻底解放出来,不求进取,对前途和未来毫不理会,通常表现为面容麻木四肢笨拙,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贪图享乐。
6、焦虑型心理:不少罪犯顾虑过多,心理压力过大,有的觉得愧对父母,有的认为对不起妻儿,特别是一些家庭变故后心理上出现较大变化,天天长吁短叹,焦虑不安,紧张恐惧,顾虑重重,犹如大祸临头,惶惶不可终日。
7、依赖性心理:有些罪犯表现为心情敏感脆弱,依赖性增强,常常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轻而流泪或激动不已,有的罪犯时间久了养成一种致敏人格,有一种被他人冷落抛弃的感觉,往往躲在暗处默默地落泪。
8、变态人格:变态人格往往表现为人格的认知障碍和性心理的正常偏移,他们个性多

经管之家“学道会”小程序
  • 扫码加入“考研学习笔记群”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