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建筑行业是一个很大的类目,如果全部把上下游企业房地产算在内,年产生的经济就可以占全国行业经济的百分之十几,我国是一个基建狂魔大家都知道,但是在这个背后都是每个部门,每个公司相互配合,在资本的运作下完成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建筑工程公司它们所遇到的税收难题!
建筑工程公司基本奉行层层分包的方式,也就是由总包商承包后分包给下面的一些公司来做,其中又有很多种方式,一些是需要自己公司来采购材料,提供劳务,还有就是只需要自己公司提供劳务,材料由总包负责,还有一种就是公司提供一些材料,然后自己也需要采购材料,提供劳务这样,分包的方式各种各样,但是有一个是不变的,税收。
建筑公司主要的三大税收也就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那么要想解决公司的税收问题,就需要从这个出发。
增值税是国税,不管在哪里都是需要实缴的,那么也只有通过税务洼地园区返税的税收优惠来解决,也就是在税收洼地内注册一家新的建筑工程公司去承接业务工程,正常经营纳税,然后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税收返还奖励,一般是在地方留存上返还30%-8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这也是唯一一种合理解决增值税高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与个税分红都是征收的企业利润部分,即公司的成本比较不够,税收多缴,那么像这种情况就需要合理的业务来补充成本,把利润转移出来,可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纳税,然后使用这个新的个独企业可以作为采购商或者提供其他的业务合作,开取发票给主体建筑公司,那么主体建筑公司的成本得到了补充,税收自然就少了。
个独企业使用核定征收纳税,综合的税负为2%左右,也就是开取1000万的发票,个独企业的税费支出仅为20万元,核定征收的税收优惠能够很好的解决建筑公司缺少成本进项的难题,有效的减轻税负压力。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