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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江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江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哈尔滨江南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45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开发区江南学院,邮编:150317。

  第三条学院性质为民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四条学院2012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海南、广西、福建、新疆等13个省(区)、市招生,计划招生1800人,其中本省招生1425人,外省招生375人。

  第五条学院2012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外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六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民航系要求男生身高1.72-1.86米,女生身高1.60-1.76米,男女比例不限。

  2、播音系个专业要求:普通话音准确,吐字清晰,无口吃,有一定的朗读能力。

  3、动漫艺术系各专业要求:考生必须爱好美术设计,学院对该专业从基础教起。培养学生既能设计又能制作的专业人才。

  4、文秘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1.7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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