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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简称:新交职院  第四条英文译名:XINJIANG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OFCOMMUNICATIONS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规模:学院目前在校生7000人。  第九条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第十条学校现有3个学院,设有29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道路桥梁工程、汽车与机电工程、运输与管理三大类专业群是新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九条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条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普通专科学费标准,另有公寓化住宿费、行李费(代收)。  第五章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学生学习期满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毕业时由本院颁发国家统一的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统一验印、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学院荣誉  第十五条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青工技能鉴定示范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命名的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交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职业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  华育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  优秀学生干部奖  优秀毕业生奖  无锡连通科技奖学金  “军企”奖学金(新疆军企工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瑞华赢”奖学金(由新疆瑞华赢机电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巨华”奖学金(由新疆巨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沃尔沃”奖学金(沃尔沃建筑设备西北区能力发展基地提供)  “金豹物流”奖学金(金豹物流公司提供)  “新科沃”奖学金(新疆新科沃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第八章助学政策  1.助学金  学院执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2.助学贷款  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学院报到是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此外设立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800-893-2233;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991-7902065、6861343、7902069、6861415;7902006(民语言)、7902000(传真)  邮编:831401  地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网址:www.xjjtedu.com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子邮箱:xjjtxyzb163@163.com。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39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简称:新交职院  第四条英文译名:XINJIANG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OFCOMMUNICATIONS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规模:学院目前在校生8500人以上,  第九条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第十条学院现有三个专业教学分院和两个教学部,设有30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道路桥梁工程、汽车、机电与工程机械、运输与管理、物流、计算机等六大类专业群是新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九条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条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普通专科学费标准,另有公寓化住宿费、行李费(代收)。  第五章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学生学习期满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毕业时由本院颁发国家统一的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学院荣誉  第十五条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青工技能鉴定示范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命名的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交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职业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  企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新疆助学金  高职预科生减免学费及住宿费  国家绿色通道  勤工俭学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  三好学生奖  优秀学生干部奖  优秀毕业生奖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800-893-2233;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991-7902065、6861343、7902069、6861415;7902006(民语言)、7902000(传真)  邮编:831401  地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网址:www.xjjtedu.com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子邮箱:xjjtxyzb163@163.com。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国标代码139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学校简称:新交职院第四条英文译名:XINJIANG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OFCOMMUNICATIONS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八条办学规模:学院全日制在校生9500人第九条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第十条学院现有四个专业教学分院和两个教学部,设有33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交通运输大类、土建大类、制造大类、财经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等七大类专业群是新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第三章实施第三方监督第十二条学院成立了院长牵头的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为了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还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学院还在各类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聘请了企业和社会人员,共同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第十四条所有均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五条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第十六条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第十七条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八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普通专科学费标准,另有公寓化住宿费、行李费(代收)。第六章毕业文凭第十九条学生学习期满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毕业时由本院颁发国家统一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统一验印、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第七章学院荣誉第二十条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青工技能鉴定示范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命名的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自治区交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职业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第八章其他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疆助学金高职预科生减免学费及住宿费国家绿色通道勤工俭学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全国免费咨询电话:800-893-2233;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991-7902065(民语言)、7902006、6861415、7902069、6861343(传真)邮编:831401地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网址:www.xjjtedu.com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子邮箱:xjjtxyzb163@163.com。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简称:新交职院  第四条英文译名:XINJIANG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OFCOMMUNICATIONS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规模: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005人  第九条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第十条学院现有四个专业教学分院、两个教学部和四个研究中心,设有33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交通运输大类、土建大类、制造大类、财经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等七大类专业群是新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了院长牵头的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为了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还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学院还在各类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聘请了企业和社会人员,共同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十四条所有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新生报到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招生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普通专科学费标准,另有公寓化住宿费、行李费(代收)。  第七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八章学院荣誉  第二十三条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青工技能鉴定示范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命名的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自治区交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职业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  企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新疆助学金  高职预科生减免学费及住宿费  国家绿色通道  勤工俭学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  三好学生奖  优秀学生干部奖  优秀毕业生奖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991-3392065(民语言)、3392006、3392000、3392069(传真)  邮编:831401  地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  号)  网址:www.xjjtedu.com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子邮箱:xjjtxyzb163@163.com。

  •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公路运输与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公路运输与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培养目标:学习与本专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现代交通运输管理技术,掌握公路(客)货运管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配送管理、车辆调度管理、运输财务会计等技能,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公路运输管理基本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科人才。  主干课程:公路运营管理、财务会计、公路养护会计、公路运输统计、市场营销技术、道路运输经济原理、道路运输组织技术、仓储与配送管理、货运代理、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客运站、货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汽车运输公司、物流公司、配送中心等单位,从事车辆调度、站务管理、收费及咨询、仓储管理、配送管理、公路运输调研、统计、会计等工作。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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