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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财务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财务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工商管理类  专业名称:财务管理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ZF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财务、金融管理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财务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财务、金融管理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计算机模拟、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测控技术与仪器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测控技术与仪器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仪器仪表类  专业名称:测控技术与仪器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精密仪器设计制造以及测量与控制方面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测量与控制领域内有关技术、仪器与系统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精密仪器的光学、机械与电子学基础理论,测量与控制理论和有关测控仪器的设计方法,受到现代测控技术和仪器应用的训练,具有本专业测控技术及仪器系统的应用及设计开发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机械学、电子学、光学、测量与控制、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3.掌握光、机、电、计算机相结合的当代测控技术和实验研究能力,具有本专业测控技术、仪器与系统的设计、开发能力;  4.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  5.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精密机械与仪器设计、精密机械制造工程、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微型计算机原理与应用、控制工程基础、信号分析与处理、精密测控与系统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金工、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应安排40周以上。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院校园位于郑州市中原中路,地处市区中心,地理位置优越,环境幽雅,教学设施先进,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第四条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势,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五条学生毕业后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当年度学院招生计划执行。2006年学院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生1900名,详情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第七条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的学科优势,根据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06年招生的专业全部是特色鲜明、社会急需、就业形势非常好的专业。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条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能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课加试。对实行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统考成绩;未实行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中原工学院艺术类美术专业单考成绩。  第十四条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所得的综合成绩,按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语种。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院为优秀学子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建立有贫困学生帮扶机制。新生奖学金只奖励第一志愿考生,最高5000元/生。  第十八条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专业11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12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均为9000元/生/年。学院系独立学院,请考生根据学院办学性质,考虑学院收费标准,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学院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  学院主页:http://www.zcib.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信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69882767698844  传真电话:0371-6769886267698861  邮编:450007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委员会。

  •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  第三条学院现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北校区、西校区分别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和146号,校园地处市区中心,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第四条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势,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五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由中原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当年度学院招生计划执行。2007年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生2300名,专升本600名,详情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第七条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的学科优势,根据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2007年招生的专业全部是特色鲜明、社会急需、就业形势非常好的专业。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条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能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除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方向、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只招收女生外,其余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课加试。对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统考成绩;未实行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中原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单考成绩。  第十四条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的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比例为: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艺术设计(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空乘与管理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工业设计专业:专业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语种。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院为优秀学子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建立有贫困学生帮扶机制。新生奖学金只奖励第一志愿考生,最高5000元/生。  第十八条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其中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方向、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14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工业设计专业13000元/生·年,法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向)、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0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均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学院系独立学院,请考生根据学院办学性质,考虑学院收费标准,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学院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学院主页:http://www.zcib.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信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69877667698956  传真电话:0371-6769877667698844  邮编:450007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三条学院现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北校区、西校区分别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和146号,校园地处市区中心,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第四条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势,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五条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本科和专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专升本学制两年,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当年度学院招生计划执行。2008年学院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生2400名,专升本365名,专科生500名,详情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第七条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的学科优势,根据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2008年招生的专业全部是特色鲜明、社会急需、就业形势好的专业。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学院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在河南省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其他本科各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专科各专业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第二批,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条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能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除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方向、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只招收女生外,其余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课加试。对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统考成绩;未实行统考的省份,学院只认可中原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单考成绩。  第十四条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的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比例为: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艺术设计(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空乘与管理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字媒体方向)专业、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方向、玩具设计方向)专业:专业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凡考生所在省对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语种。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院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困难补助金,同时设立有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和学院困难补助金等。学院还为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其中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方向、汽车表演与营销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字媒体方向)专业14000元/生/年,法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9000元/生/年,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1000元/生/年,其他本科专业均为12000元/生/年,专科专业均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以上收费均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准标准为准。  第十九条学院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学院主页:http://www.zcib.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信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69877667698956  传真电话:0371-6769877667698956  邮编:450007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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