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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理工大学2013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2013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上海理工大学2013研究生招生简章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名额: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三、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的认证。(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3.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六、初试(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佣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四)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常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复试(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八、体检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九、录取:(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龋(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十、其他:(一)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二)我校为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的待遇,激励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创新的热情,正大力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后,奖助学金具有较大的覆盖面,使研究生整体的待遇得到很大的提高。奖助学金具体设置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三)对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四)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政编码:200093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21-55272521(兼传真)网址:http://yz.usst.edu.cn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 上海理工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上海理工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院校类型:工科院校 院校隶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上海 通讯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院校满意度:综合满意度4.1(1061人)、校园环境满意度4.4(1057人)、生活满意度3.8(1044人) 上海理工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校园绿树环抱,为广大师生提供了绝好学习和生活,修身养性的理想场所。 上海理工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600 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50余人;学校设有30个研究所,15个学院、2个教学部;学校办学设施完善,建有重点实验室,新闻出版总署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印刷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等办学设施齐全。 上海理工大学与7个国家的20所大学建立了学生交换项目,学校先后与日本、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6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上海理工大学将以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理工科大学为目标,成为镶嵌于黄浦江畔的一颗璀璨明珠[此文章来源于https://bbs.pinggu.org/jg/]。 以下是其他网站网友对上海理工大学的评价: 上海理工大学的宿舍楼也挺新,有的宿舍结构是寝室内独立卫生间,有的是几个寝室公用一个大卫生间,这种大卫生间反而干净,因为每天有阿姨打扫,独立卫生间就需要自己搞清洁了。上海理工大学整体很好,如果研究生期间出去在公司实习,那么就业就不是问题,上海这个城市提供的机会蛮多。 上海理工大学师资力量很强,老师大部分是师范类学生,有高考经验,并且认真负责,效果显著,教学效果很不错,满意率保持在96%以上。

  • 上海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3、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 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六级成绩≥425分); 5、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专业 2015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四、申请程序 1、7月25日——9月20日期间,登录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打印《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 五、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需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复试时除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外,还需提交已打印的《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六、其他报名确认手续 1、申请人凭《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于2014年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2014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5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电话及联系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21-55271436   赵老师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21-55270283   季老师 管 理 学 院 021-65711125   束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21-55270960   刘老师 外 语 学 院 021-65718963   王老师 环境与建筑学院 021-55270697   王老师 理 学 院 021-65691506   张老师 社会科学学院 021-65710093   胡老师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021-55271201   毛老师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021-55276673   周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1-55270632 郑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编:200093 电话:021-55272521(兼Fax) 注:本通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附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操作手册.doc

  • 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3、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 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六级成绩≥425分); 5、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专业 2014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4年招生简章公布前,请先参考2013年招生简章。) 三、资助办法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其中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将达到10000—16000元/年,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委托培养、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在校研究生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 2014年学校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主要奖励由985和211高校推荐免试入学的研究生。 四、申请程序 1、7月20日——9月30日期间,登录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打印《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 五、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需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复试时除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外,还需提交已打印的《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六、其他报名确认手续 1、申请人凭《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于2013年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2013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4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4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电话及联系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21-55271436   赵老师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21-55270283   季老师 管 理 学 院 021-65711125   束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21-55270960   刘老师 外 语 学 院 021-65718963   王老师 环境与建筑学院 021-55270697   付老师 理 学 院 021-65691506   姜老师 社会科学学院 021-33625709   刘老师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021-55271201   毛老师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021-55276673   周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1-55270632 郑老师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电话:021-55272521(兼Fax) 附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操作手册.doc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一、上海理工大学培养目标: 上海理工大学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六、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由教育部确定。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十、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其中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将达到10000—16000元/年。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委托培养、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二)对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四)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 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21-55272521(兼传真)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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