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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简章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巷纺织路1号)、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特1号)。    第三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级招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武汉纺织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暂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一般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实行一定的分数级差。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条 安排录取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特征成绩(按照国家和各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者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等条件下且分数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核发的专业合格证,对有艺术联考成绩要求的省份按当地政策执行联考成绩要求。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考试,符合当地招办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专业成绩优异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对自主招生的考生审验有关证件,组织考试或测试。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二批院校录取控制线,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应标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入围考生,我校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    第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巷纺织路1号    邮编:430073 联系电话:027-87802399     学校网址:http://www.wtu.edu.cn E—mail:zjc@wtu.edu.cn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武汉纺织大学重点实验室

        学校拥有“新型纺织材料绿色加工及其功能化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拥有湖北省纺织新材料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数字化纺织装备重点实验室、湖北省纺织机电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服装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服饰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纺织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纺织与服装研发推广中心等9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 武汉纺织大学食宿条件

        

  • 武汉纺织大学就业状况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以用几句话概括。简要介绍如下:由于我院原属部属院校,就业渠道遍布全国;我院十分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培养,学生基础扎实,专业面宽,适应性强;加之我院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 武汉纺织大学--学校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原武汉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艺)、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纺织服装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位于中国光谷腹地,占地面积2006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486人,其中本科生14897人,研究生589人。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     学校拥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工程硕士领域,1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设有51个本科专业,现有学科覆盖了工学、理学、哲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教育学七个学科门类。     学校纺织、服装、艺术设计学科优势特色明显。服装学院是全国高校最早建立的服装院系之一,连续十一年居全国服装院校“新人奖”“育人奖”综合积分第一名,被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中国“十大时装名校”荣誉称号。艺术设计专业为首批省级品牌专业,并获批首批国家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湖北省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培育基地”、“新型纺织材料绿色加工及其功能化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拥有湖北省纺织新材料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数字化纺织装备重点实验室、湖北省纺织机电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服装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服饰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纺织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纺织与服装研发推广中心12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围绕纺织、服装、艺术设计而形成的多个学科群为纺织、服装特色的进一步彰显提供了强大的支撑,注入了新的活力。     学校承担了国家973计划、国家863重大科技专项、国家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高效短流程嵌入式复合纺纱技术”是我国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纺纱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优质天然高分子材料超细粉体化及其高附加值的再利用”项目在天然有机粉体加工及其功能化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纺织印染废水微波无极紫外光催化氧化分质处理回用技术”为纺织行业完成节能减排20%的整体目标提供了技术保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863重大专项“新型高效物化组合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出2项原创技术,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桑麻”纺织科技进步一等奖。近年来,学校有一批成果被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在纺织新型纤维材料、印染清洁生产、纺织服装数字化、新型纺织设备、服装和艺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步入国际、国内前列。学校坚持立足湖北、面向全国、面向行业的发展战略,主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大力推动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面向地方需求的应用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通过服务社会,学校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办学实力。      学校拥有电工电子、大学物理、纺织印染、艺术与服装、机械工程、英语语言等6个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纺织工程、艺术设计、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及其制造等4个国家特色专业;拥有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等7个湖北省品牌专业;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9门湖北省精品课程;获国家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推进本科教育“质量工程”,学生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一大批学生在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中取得丰硕的成果。毕业生以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而受到社会欢迎。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469人,专任教师87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73人。博士生导师44人,硕士生导师20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6人。     秉承“崇真尚美”的校训,坚持“在改革中讲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抓质量,在质量中显特色,在特色中上水平”的科学发展思路,武汉纺织大学正在不断改革创新,为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周边环境     http://zjc.wtu.edu.cn     通讯地址     武汉市武昌鲁巷纺织路1号     联系电话     027-8780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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