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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音乐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招收专业、办学地点及校址:  校本部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舞蹈学院招收: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南校区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大连校区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七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4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51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79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902.93万元,图书59.50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日常教学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50401音乐学五年艺术文学050401音乐学四年艺术文学05040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艺术文学05040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艺术文学050403音乐表演四年艺术文学050409舞蹈学四年艺术文学050410舞蹈编导四年艺术文学050412表演四年艺术文学05041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艺术文学0504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艺术文学050417录音艺术四年艺术文学05041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艺术文学050420广播电视编导四年艺术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办学地点音乐学五年8000元/年沈阳音乐学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14000元/年沈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14000元/年沈阳音乐表演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音乐表演(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四年26000元/年沈阳舞蹈学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舞蹈编导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表演四年13000元/年沈阳戏剧影视文学四年13000元/年沈阳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14000元/年沈阳录音艺术四年14000元/年沈阳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13000元/年沈阳广播电视编导四年13000元/年沈阳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含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综合实践等)达到有关规定者,可获得占学生比例数约为40%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特困学生设有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等。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校本部录取原则及联系方式: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英语不设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歌词创作及乐器工艺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优先录取;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10%的比例优先录取。  3.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4.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乐器工艺系钢琴调修工艺与演奏专业方向的考生数学成绩应不低于30分,如因数学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数学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6.报考作曲系歌词创作专业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如因语文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语文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7.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话:(024)2389440523894467  传真:(024)23894467  电子信箱:sy10177@163.com  网址:www.sycm.com.cn  南校区录取原则及联系方式:  1.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英语不设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该专业规定标准。  3.报考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商务与管理、音乐传播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南校区且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份第二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各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排序,各专业方向可优先录取2名。  4.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邮编:110168  电话:(024)6233800162338002  传真:(024)23818334  电子信箱:nxqzsb@126.com  网址:www.synxq.cn  大连校区录取原则及联系方式: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大连校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英语不设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3.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33号  邮政编码:116650  电话:(0411)87915793  传真:(0411)87915793  电子信箱:dalianzb@126.com  网址:dlxq.sycm.com.cn

  • 沈阳音乐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招收专业、办学地点及校址:  校本部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舞蹈学院招收: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艺术学院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大连分院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七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4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51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2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303.05万元,图书60.1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日常教学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沈阳音乐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招收专业、办学地点及校址:  校本部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舞蹈学院招收: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艺术学院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大连分院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七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4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51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2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505.44万元,图书60.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日常教学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沈阳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招收专业、办学地点及校址:校本部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舞蹈学院招收: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艺术学院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大连分院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具体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七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4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51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9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395.5万元,图书61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日常教学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30201音乐表演四年艺术艺术学130202音乐学五年艺术艺术学130202音乐学四年艺术艺术学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艺术艺术学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艺术艺术学130204舞蹈表演四年艺术艺术学130205舞蹈学四年艺术艺术学130206舞蹈编导四年艺术艺术学130301表演四年艺术艺术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艺术艺术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年艺术艺术学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艺术艺术学130308录音艺术四年艺术艺术学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艺术艺术学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办学地点音乐学五年8000元/年沈阳音乐学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14000元/年沈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14000元/年沈阳音乐表演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舞蹈表演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舞蹈学四年14000元/年沈阳、大连舞蹈编导四年14000元/年沈阳表演四年13000元/年沈阳戏剧影视文学四年13000元/年沈阳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14000元/年沈阳录音艺术四年14000元/年沈阳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13000元/年沈阳广播电视编导四年13000元/年沈阳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含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等)达到有关规定者,可获得占学生比例数约为40%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特困学生设有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等。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各校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基础理论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3.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及乐器工艺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省属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优先录取。4.报考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如因语文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语文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5.报考舞蹈各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表演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其他各专业方向不限。6.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7.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校本部联系方式: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邮政编码:110818电话:(024)2389440523894467传真:(024)23894467电子信箱:sycmzb@163.com网址:www.sycm.com.cn艺术学院联系方式: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邮编:110168电话:(024)6233800162338002传真:(024)62339320电子信箱:nxqzsb@126.com网址:www.synxq.cn大连分院联系方式: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33号邮政编码:116650电话:(0411)87915793传真:(0411)87915793电子信箱:dalianzb@126.com网址:dlxq.sycm.com.cn沈阳音乐学院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 沈阳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学校地址:  1.校本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收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舞蹈学院(桃仙校区):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招收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艺术学院(南校区):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招收专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  4.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招收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习年限:学制分为四年制与五年制;四年制最长学习年限为八年,五年制最长学习年限为十年。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4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51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8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3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7448.46万元,图书58.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学院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的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二)学院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三)学院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院无预留计划。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130201音乐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202音乐学五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202音乐学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204舞蹈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205舞蹈学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206舞蹈编导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301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30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308录音艺术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  (二)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本部)  教学单位专业方向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称学制就读地点  音乐学系音乐学音乐学五年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  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视唱练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  指挥(乐队、合唱指挥)音乐表演四年  声乐系声乐演唱(美声演唱)音乐表演四年  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民族声乐系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四年  钢琴系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电子琴系键盘乐器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管弦系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古典打击乐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民乐系民族乐器演奏(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三弦、扬琴、古筝、古琴、箜篌、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音乐教育系音乐教育音乐学四年  乐器工艺系乐器工艺(钢琴调修、提琴制作、箜篌调修工艺)音乐学四年  流行音乐系流行音乐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  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萨克斯、电吉它、电贝司、打击乐、手风琴、爵士钢琴与合成器、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舞蹈学院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舞蹈表演四年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  舞蹈学(原舞蹈教育)舞蹈学  舞蹈编导舞蹈编导  (三)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艺术学院)  教学单位专业方向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学制就读地点  戏剧影视表演系表演表演四年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艺术传媒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学系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音乐制作系录音艺术录音艺术  合唱指挥系指挥(合唱指挥)音乐表演  声乐教育系声乐教育(美声演唱)音乐学  民族声乐教育系声乐教育(民族声乐演唱)  键盘器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演奏)  管弦器乐教育系管弦器乐教育(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古典打击乐演奏)  民族器乐教育系民族乐器教育(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演奏)  流行声乐教育系声乐教育(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器乐教育系流行器乐教育(爵士钢琴与合成器、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打击乐演奏)  基础音乐教育系音乐教育  行进艺术教育系器乐演奏指导类  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  现代舞系舞蹈学舞蹈学  (四)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大连分院)  教学单位专业方向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称学制就读地点  音乐教育系音乐教育音乐学四年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  声乐系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四年  钢琴系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管弦系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古典打击乐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民乐系民族乐器演奏(竹笛、笙、唢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乐表演四年  舞蹈系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舞蹈表演四年  舞蹈学(原舞蹈教育)舞蹈学四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一)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元/年)办学地点  音乐学五年8000沈阳  音乐学四年14000沈阳、大连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14000沈阳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14000沈阳  音乐表演四年14000沈阳、大连  舞蹈表演四年14000沈阳、大连  舞蹈学四年14000沈阳、大连  舞蹈编导四年14000沈阳  表演四年13000沈阳  戏剧影视文学四年13000沈阳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14000沈阳  录音艺术四年14000沈阳  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13000沈阳  广播电视编导四年13000沈阳  (二)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奖、助学办法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一)身体健康。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联考)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考生省统考、联考结果对报考我院有无影响,一律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文、理招生计划名额,分别按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四)专业最终成绩末位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五)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文化课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六)日程安排  类别报名时间专业测试文化课考试录取  艺术类校考2015年2月至3月2015年3月统一高考2015年7月  七、联系方式  (一)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话:(024)23894405  传真:(024)23894467  电子信箱:sycmzb@163.com  网址:www.sycm.com.cn  (二)舞蹈学院(桃仙校区)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  邮政编码:110169  电话:(024)23790631  电子信箱:syfszdwdxx@163.com  网址:sycm.com.cn/dance  (三)艺术学院(南校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邮编:110168  电话:(024)6233800162338002  传真:(024)62339320  电子信箱:nxqzsb@126.com  网址:www.synxq.cn  (四)大连分院(大连校区)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33号  邮政编码:116650  电话:(0411)87915793  传真:(0411)87915793  电子信箱:dalianzb@126.com  网址:dlxq.sycm.com.cn  沈阳音乐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