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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2013年招生简章        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是在维护新疆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为适新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12年在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一所普通公安高等本科院校。    学院建校60余年以来,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职业素质教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已为新疆及全国各地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民族公安政法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1372.9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7.84万平方米。拥有47.5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目前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    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目前内设处级机构31个,现有在职教职工646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学生近400人,专科学生38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学院现有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等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文字)、汉语(汉语言文字)、文秘等专科专业。    培养目标    学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坚持政治建校的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以“忠诚、敏锐、博学、强健”为校训,坚持立足新疆、面向基层、突出实战、重在应用的办学方向。通过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体能、技能等基本素质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努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适合公安政法职业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         报考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照自治区招考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1)考生的体能测试、身高、体重标准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具体内容在当年的招生宣传中公布;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口吃,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两耳无重听,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模称号的公安英烈子女,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英模、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报公安部批准,参加公安机关内部组织的考试。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自治区公安厅和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二、普通类专业的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遵守法律,立志报国。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疆内外公安机关对双语的毕业生需求量较大,我校维语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为此,我校特开设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专业,欢迎有志于学习维语的汉语系考生和有志于学习汉语的民语言考生报考。    5、报考汉语(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但因公安院校对学生的体能技能要求较高,学生进校后还将进行体检,考生可比照军警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报考,身体明显不符合要求者,请慎重报考。    6、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专业只招收母语为汉语的考生、汉语(汉语言)专业只招收民考民的考生。    7、我院实行军事化管理,普通类专业考生可比照军警院校面试、体能测试条件报考,身体明显不符合要求,对我院所开设专业,公安事业缺乏认同,自我约束力不够者请慎重报考。         学员须知    1、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学校及州、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2、 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理科类招生统一考试,公安类专业进入本、专科零批次录取,非公安专业进入本科二批及专科一批次录取。201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与考试》为准。    3、 面试、体能测试的按地州区域设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吐鲁番市、和田市、喀什市、阿图什市、阿克苏市、库尔勒市、哈密市、伊宁市、奎屯市、阿勒泰市、塔城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乐市,时间约在6月下旬,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招办,相关表格可在高中就读学校领取。    4、 学生入校后统一穿着公安院校制式服装,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对军事化管理缺乏高度认同,不能服从严格管理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5、 学生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高中档案,可自行选择是否迁转户口。    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新疆警察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并进行网上注册。    7、公安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为10%,其他普通类专业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8、我院作为公安院校,实行军事化管理,公安类专业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分别开设射击、汽车驾驶、泅渡、警察搏击、野外生存等体能技能训练课,对招录学生的身体条件要求高,训练风险大,要有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故请慎重报考。    学校现行收费项目及标准    1、本、专科专业收费标准均以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文件为准,接受社会监督,。    2、计算机等级考前辅导费320元;体检费100元;意外伤害及疾病险每学年50元。    3、住宿费每学年六人间每人800元、八人间每人600元。         学院代码:12734    学院网址:www.xjjz.cn    咨询电话:0991-3190109    联系人 :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学生处。(乘52、701、57、526、922路公交车在农机校站下车即到)    

  • 新疆警察学院重点实验室

        

  • 新疆警察学院食宿条件

        

  • 新疆警察学院就业状况

        

  • 新疆警察学院--学校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是在维护新疆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为适新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12年在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一所普通公安高等本科院校。          学院建校60余年以来,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职业素质教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已为新疆及全国各地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民族公安政法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1372.9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7.84万平方米。拥有47.5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目前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          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目前内设处级机构31个,现有在职教职工646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学生近400人,专科学生38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学院现有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等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文字)、汉语(汉语言文字)、文秘等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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