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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录取规则

        1. 招生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上线考生。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3.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4.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相关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三是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四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5.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录取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6. 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学生的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9.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10.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11.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12.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3.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csdcdxy.com)及我校微信公众平台(微信账号: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送达方式,按照考生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     14.新生报到入学后,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但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5.学生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16.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一、 学校名称: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部编代码:13672     二、 办学属性及层次: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实施本科学历教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三、 学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专科专业学制三年。     四、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团结镇学院街65号,邮政编码:611745。     学校眉山校区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1号,邮政编码:620036。     五、录取规则:     1. 招生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上线考生。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3.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4.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相关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三是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四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5.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录取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6. 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学生的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9.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10.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11.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12.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3.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csdcdxy.com)及我校微信公众平台(微信账号: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送达方式,按照考生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     14.新生报到入学后,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但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5.学生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16.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953080、87953086、87953069、87959669、38090999、38090666;     传 真:028-87953066;     咨询QQ:800080890;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cscdxy;     学校网址:http://www.cdxy.edu.cn/(http://www.csdcdxy.cn);     招生网址:http://www.csdcdxy.com;     电子邮箱:csdcdxy@126.com。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重点实验室

         现已建成计算机软件实验室、通讯仿真实验室、光纤通讯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程控交换实验室、信号与信息处理实验室、自动化实验室等35个实验室。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食宿条件

         学院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莘莘学子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院现有综合实验大楼,教学楼群、行政楼、学生食堂两个,教师食堂一个,学生公寓楼群(公寓每间住宿6人,内有衣柜、电脑学习桌、网络接口、阳台、卫生间、电风扇),有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图书馆、标准运动场、体育馆等设施;学院还设有超市、生活服务小区、医务室、邮局代办点、自动提款机等生活服务设施。这些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就业状况

         学院设有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该中心从新生进校开始至毕业,专门针对大学生进行学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就业指导、推荐、服务工作,组织多种类型双选会,建立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毕业生由学院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与本院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院毕业生。学院已有八届毕业生,以往毕业学生的就业质量高,就业率均在95%左右,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在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中,四川省教育厅授予我院“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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