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标签: 麦克风经管大学堂:名校名师名课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远场多麦克风ASR的流注意 外文文献专区 kedemingshi 2022-3-8 0 455 kedemingshi 2022-3-8 12:19:25
刘嘉玲晒张学友梁朝伟合唱照 休闲灌水 糖糖口香糖 2015-2-28 1 1022 zsy651012 2015-2-28 20:38:19
托福口语如何临时发挥 外语学习 xmguoh 2014-12-26 1 1038 晓七 2014-12-27 23:28:02
捷波朗发布全新Evolve系列设备 CapitalVue版 CapitalVue 2014-11-9 0 57 CapitalVue 2014-11-9 09:39:27
苗栗县长参选人吴宜臻车队游行 苏贞昌站台 CapitalVue版 CapitalVue 2014-11-4 0 42 CapitalVue 2014-11-4 06:17:25
倒霉的逃犯 休闲灌水 hreegagter47 2014-3-17 0 1017 hreegagter47 2014-3-17 17:04:39
人机交互产业链分析之麦克风传感器和芯片 行业分析报告 天拓咨询 2013-10-15 0 1080 天拓咨询 2013-10-15 11:45:12
《谁抢了你的麦克风-互联网改变中国纪事》徐江善[PDF] attach_img 版权审核区(不对外开放) xgz6151 2013-5-19 8 415 jinbz 2013-6-17 11:43:20
MEMS全球应用领域现状分析 行业分析报告 天拓咨询 2013-5-30 2 1143 天拓咨询 2013-6-3 15:58:26
求推荐一款适合课堂教学使用的无线麦克风? 爱问频道 yinhezhiwang 2012-2-4 0 2441 yinhezhiwang 2012-2-4 18:46:33
悬赏 2010-2012年中国UFH频段无线麦克风行业运行态势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 [悬赏 116 个论坛币] 悬赏大厅 杜子同 2012-1-10 0 698 杜子同 2012-1-10 17:05:02
多国领袖曾因麦克风没关而失言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xxp19821 2010-4-30 1 1270 ngl1982 2010-4-30 10:59:40
耳塞麦克风怎么驱动? 爱问频道 广西仔 2009-12-24 2 1351 wellbegin 2009-12-24 22:26:46
耳塞麦克风怎么驱动? 爱问频道 广西仔 2009-12-23 1 1682 381392453 2009-12-23 06:18:07

相关日志

分享 熊丙奇把《华商报》当成自己的麦克风扬声器
大庆商江 2015-1-11 18:12
熊丙奇把《华商报》当成自己的麦克风扬声器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百度百科》解释,《华商报》是陕西侨联主管的一份综合类都市生活报,日发行量为 60 万份。具有以西安为中心,辐射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等全省所有中等城市的发行网络。《华商报》办报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突出市民化、都市化、生活化和时尚化。是西安、陕西乃至西北地区发行量、阅读率、影响力较大的报纸。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自称“教育学者”,披着“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的迷彩服,利用媒体兜售所谓“现代大学制度”,鼓吹“行政权与学术权分离”。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不仅利用党报党刊,连陕西侨联主管的一份综合类都市生活报华商报》也不放过。举证 2 万字如下:请耐心看完,如感兴趣,可继续搜索续补。 2013 年 9 月 19 日 ,《华商报》( 熊丙奇 专栏)《高考英语听力,纷争起于“教招考一体化”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 2014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从 2014 年起,英语等外语听力考试不再纳入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内容。有专家认为,此举有望扭转当前的“全民英语”现象,但也有人担忧,取消听力是更倾向于应试教育的“倒退”,并将助长“哑巴英语”。 在高考中取消英语听力考试,并非山东一家。早在 2009 年,四川就取消了英语听力考试。据笔者了解,还有部分省市在酝酿取消听力考试,而除了取消听力考试外,上海从 2012 年起取消了英语口语测试。本来,在英语考试中加入听力和口语测试,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现在高考取消,虽然主管部门认为这一方面可以减轻学生的负担,也可一定程度促进高考公平——我国农村的英语教育本就比城市薄弱,如果再考听力和口语,农村生的英语成绩就比城市学生更差,可是,这却是与英语教学要重视听说相背离的,大家当然担心这会再把英语拉回“应试英语”“聋子英语”、“哑巴英语”的老路,引起争议是必然的。在笔者看来,不管舆论认为增加考试科目、内容会增加学生的负担,还是担心减少科目会影响学生的某方面素质,根源都在于目前的考试评价体系——高考英语考听力和口语,其走的也是“应试英语”路线,而取消听力测试,学生就不重视听力,是由于当前“教(学)招 ( 生 ) 考(试)”一体化,考试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学生就学生,不纳入考试的科目、课程也就边缘化。在“教招考”一体化的考试评价体系中,英语由于是中高考核心科目,所以所有中小学都十分重视英语。这样一来,也就引发出“全民学英语”。从道理上讲,没有必要要求所有学生都学外语,很多花很长时间学外语的学生,最终用到外语的机会却不多,但由于中高考要考英语,且分值与语文、数学相当,所以所有学校、学生、家长都不敢怠慢。在这种情况下,在英语考试中再增加听力和口语测试,被认为是增加学生的负担是很正常的。非但如此,近年来还有专家呼吁取消高考英语、降低高考英语分值、取消小学英语课等等。客观而言,这些建议都没有针对导致英语教育异化的根源性问题。根据山东省此次改革方案,取消外语听力高考后,考生外语听力成绩将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听力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在招生章程中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外语听力成绩提出要求。山东的设想是不错的,可问题是,由于现在高考实行按计划集中录取,大学根本没有自主招生,只有被动接受教育考试部门投来的档案进行录取,所谓对应于外语听力成绩提出要求,也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推进“教招考”分离是改革的必然选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打破一考定终身,推进考试招生分离——如果考试社会组织、大学自主招生、中学自主教学,不同的大学(以及专业)可以自主提出英语成绩要求,学生可按自己的兴趣和职业发展自主选择是否上英语(以及参加社会英语测试),并用英语成绩去申请相关大学,中学则有的开设英语,将其作为教学的特色之一,有的并不强调英语,仅作为学生的选修课,这就让英语教育回归其本质,不会拔到如此高的地步,也不会弄出应试英语、增加学生的焦虑和负担。这不仅是英语教育改革的思路,也是我国其他学科教育改革的思路。进一步说,只有整体推进我国考试升学制度改革,实行考试、招生分离,落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和办学自主权,才能让所有教育摆脱应试教育,关注学生的能力与素质培养。如果不推行考试、招生分离,却希望在现有的计划录取框架下进行高考科目改革、高考内容改革、中学课程改革和教材改革,最终都难以起到改革的实效,而只会引来更多的纷争。(熊丙奇教育学者) 【注:也许文稿通过电子邮箱发给《华商报》就是这样编排好的。编辑图省事,照样画葫芦。】 2013 年 9 月 27 日 ,《华商报》( 熊丙奇 专栏)《督学制度与家长委员会 》:今年年底之前,全国所有中小学校都将在校门口挂上本校“督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群众对学校有意见,可以直接给教育“片儿警”打电话。据悉,今年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将覆盖所有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有权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校园安全卫生、校风、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督导。( 9 月 24 日 《北京晚报》) 教育部的挂牌督学制度,出发点是加强对办学的监督和问责,也有舆论称,责任督学制有助于减负令的实施,但笔者担心的是,国家为这一制度付出大笔经费,建立庞大的督学队伍,可却难以起到有效的教育监督和教育问责。据报道,目前全国有 30 万中小学校,专兼职督学有 5 万多人,教育部要求按一人负责 5 所学校配备督学,目前督学缺口有近一万人。就以 1 人每年的开销 1 万计,费用就是 5 个亿。那么,这支督学队伍能切实起到规范学校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作用吗?从其人员的产生和行政隶属关系看,比较难。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这种人员构成,就决定督学工作难以独立。说到底,这还是行政主导的教育问责方式,这也正是我国教育监督、教育问责很难进行的根本原因——教育部门、学校是一体的,属于上下级关系,问责就是“老子问责儿子”。其实,要加强监督,完善问责机制,关键在于两方面,其一,发挥各级人大的质询、监督功能。家长们与其向“片儿警”投诉,还不如向人大代表投诉,作为人大代表,本身就有监督、质询的责任,而且也有相应的权力,可启动对教育部门、学校领导的问责,包括罢免。我国各地的教育乱象,责任并不只在学校,也与某些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有的是地方政府投入不够,不给钱只给“政策”让学校乱收费;有的是政府部门直接干预学校办学,侵犯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教育乱象,由教育部门聘任的督导,能督导吗?另外,督导并没有处理问题的权力,只能把情况反映给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处理,那么,如果行政部门不处理,督导又能如何?为何放着有效的外部权力制衡、监督机制不用,却在教育体制内建立一套新的监督体系呢?其二,建立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当前我国中小学里大多不规范办学,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都与学校没有代表受教育者权益的家长委员会有关——学校的规定,不需要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就出台,学生(家长)相对于办学者,处于弱势,就是权益被侵犯,也没有畅通的维权渠道。如果学校有家长委员会,能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和评价,那么,家长们完全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把学校不规范办学、侵犯学生的意见表达出来,要求学校修改规定,改正措施,甚至可对学校实施问责。在美国,家长委员会甚至有权罢免校长,决定学校关闭。去年,我国教育部曾发文要求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一工作推进缓慢。家长委员会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构成,不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的情况下,却依赖责任督学制度,并不是负责任的做法,折射出行政部门并不愿意放权,而放权推进改革,才是治理教育问题的必由之路。(熊丙奇 教育学者)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教育学者 ”看待。或许熊丙奇自称“ 教育学者 ”骗取了《华商报》信任。】 2013 年 9 月 30 日 ,《华商报》( 熊丙奇 专栏)《张曙光案能否推动院士制度改革 》:对于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以参评院士为名行贿的巨额究竟花在什么地方,司法机关正在进行调查。多位院士近日接受采访认为,需改革中国院士制度,将院士恢复为终身荣誉,而不再是“终身特权”,那么评选中的潜规则就能自动消除。院士们表示,希望对张曙光贿选案一 查到底。( 9 月 29 日 《京华时报》) 接受采访的院士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那么,两院(科学院、工程院)是否能以此案为教训,推动院士制度改革呢?我国院士评审、管理因其“行政化”和“利益化”,近年来饱受舆论质疑。由于当选院士,不但获得最高学术荣誉,还享有终身学术特权和相关学术利益,加之这还是院士所在单位的荣誉以及利益(院士在学术资源配置中拥有极高的话语权,包括学术项目立项、学术成果评价,院士往往有说一不二的权力),院士评审出现“跑要”等不正之风,院士管理中也屡屡爆发学术不端丑闻,虽然中科院、工程院曾反复强调反对院士评审中的拉票现象,要求院士自律,但效果并不好,张曙光案就是一例。上一轮工程院院士增选曾曝出“烟草院士”丑闻,这不但遭遇社会舆论的质疑,也引来部分院士的强烈不满,笔者当时曾建议以反思为何评出“烟草院士”为契机,启动院士制度改革——我国之所以会评出烟草院士,与两院不是学术共同体而是利益共同体,院士评审本该坚持的学术原则异化为利益原则有关,由于烟草是我国的一个合法行业,作为行业的代表,也就要在国家评审中给其一席之地。虽然后来有关部门表态,今后在国家科技成果奖励中,不再接受烟草项目参评,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院士制度“利益化”的本质。这次张曙光案,再一次把院士评审“利益化”的弊端暴露得淋漓尽致。一名高官为何愿意花 2000 万元去打点参评院士,可见这背后巨大的利益诱惑,而原铁道部居然组织队伍帮助其撰写参评院士的专著,更见学术腐败到了何种地步。现在司法机关要严肃调查 2000 万元的去向,这是让真相水落石出的负责任做法——对于院士收受贿赂,是不适合由中科院自己进行调查、回应的——如果查明有院士接受贿赂,当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中科院还必须在司法处理基础上启动学术问责程序,撤销当事人的院士称号。这并不是这一事件处理的终点,中科院必须从拯救学术公信力出发,全面推进院士制度改革。这一改革的出发点应当是院士去行政化和去利益化,首先,应按学术规则,通过学术程序来评审院士,而不是按行政规则,来组织院士申报、评审,现在的院士评审,用的是行政体系的办法——学校(单位)负责推荐、上级部门审核,把本来严肃的学术评审变为行政运作。其次,应该取消一系列与院士头衔所对应的权力、利益,包括院士享有的津贴、院士享有最高的学术权利、在学术研究中拥有特权,把院士回归为“学术荣誉”,在国外,学者当选院士,根本没有任何特权,有的还需要自己缴纳会费,这样的院士,因为只是学术荣誉,评价的标准就是学术,与年龄无关,其是否实行终身制,也不会引起公众质疑——由于我国院士享有特权,且终身不退休,因此院士当选年龄以及院士终身制,都成为热议的话题。实行院士去利益化,这些问题都不攻自破。是时候推进院士制度改革了,如果继续维持现有的院士制度,院士这一最高学术荣誉,会成为学术界的毒瘤,严重影响我国学术的公信力,败坏学术声誉。 ( 熊丙奇 教育学者 )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教育学者 ”看待。或许熊丙奇自称“ 教育学者 ”蒙蔽了《华商报》。】 2013 年 11 月 22 日 ,《华商报》(记者 任娇)《现在的初三学生可能最先高考不分科》:【 专家 :不分科不涉及目前高中生】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表示,一旦执行文理不分科,至少需要三年缓冲期。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预计,教育部的文件有可能在明年公布,即 2014 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就可以执行文理不分科的教学方式, 2017 年的高考执行文理不分科。也就是说,高考改革应该不会涉及现在的高中在校生,家长和学生无须担心。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决定》中相关事项的要求,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在 2020 年前基本全面落实,最早 2017 年施行文理不分科的高考方案的话,该年参加高考的学生目前正在读初三,现在的初中在校生就很可能成为文理不分科高考改革的第一批应考军。现在的六年级小学生,将于 2020 年参加高考,而 2020 年是施行文理不分科政策的最后期限。所以现在的六年级小学生,参加高考时必然是文理不分科。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高考不分文理科这一构想可以避免中学过早分科,避免学生知识结构出现偏差。但是,实行这一改革必须与考试、招生分离同步推进,如果仍实行“教招考一体化”,那么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将难以实现。改革的目的,是不让高考成绩成为决定学生未来的唯一因素,而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优势,和学校成为双向、甚至是多向的选择。 【注:《华商报》把“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当做“ 专家 ”看待。】 2013 年 12 月 6 日 ,《华商报》(记者任娇)《小学初中“规范择校” 高中学业“一门一清” 高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专家解读”: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分数 + 等级 + 合格 每一分“决定值”更大了】 针对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昨日透露的“考试招生总体方案”,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采用合格和等级方式来呈现学生的学业水平,并不是一种全新的方式,”他说,早在 2008 年,江苏省高考已经实行了这种模式,但改革后依然没有解决“一考定终身”的问题,反而加大了每一分的“决定值”。熊丙奇举例,比如说,江苏省高考从 2008 年起就是采用高考和学业测评的方式,即“ 3+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语数英三门为高考统考科目,而将剩余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采用“七选二”的方式选择测试,如果学生选择物理和化学的话,成绩用 ABCD 来呈现优劣,那他剩余的历史、政治、生物和地理就变成必测科目,只需要达到合格水平。“这看起来让高考方式从分数解放出来,但实质上并没有改变高考决定性作用,反而让每一分变得更重要了。”熊丙奇举例,如果一个学生今年想考南京大学,他可能就需要在选测等级拿到 AA ,高考需考到最低投档线 370 分(总分 480 分)以上,这样一来,对于全省达到选测等级 AA 以上的学生,原本 710 分(原先高考总分)所需要拉开的分数段人数,就会更集中地体现在 480 分中,无形之中加大了每一分所代表的“决定值”,学生差一分,就可能在全省排名落后上千名。“这样一来,多考一分就变得更重要,所以用更改考试方式,却不改变招录模式,来解决‘分分必争’的问题,是不现实的。” “实行高考改革,必须与考试、招生分离同步推进。”熊丙奇说,应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优势,和学校成为双向、甚至是多向的选择。目前最有可操作性的方法,是把已经尝试的 90 所高校自主招生与集中录取脱钩,将自主招生移到统一高考之后,并把统一高考的功能从目前的选拔转为评价即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大学可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申请成绩要求的考生可自主申请若干所高校,大学独立进行录取,每个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熊丙奇介绍,这样可以让招考相对分离,既落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同时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如果操作成熟,就可以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改革考试、实行一年多次考试,最终形成多次考试、多次选择、多次录取,建立起全新的多元评价体系。“这种方式就是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招生的方式,实践证明,并不存在技术难题。” 【注:《华商报》把“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当做“ 专家 ”看待。】 2014 年 2 月 16 日 ,《华商报》( 熊丙奇 专栏)《“学区制”不仅仅是划片对口入学 》:日前发布的《教育部 2014 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到,教育部将启动 20 项新计划,其中包括试行学区制。对于学区制,舆论普遍认为是落实小升初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就近入学,对应于就近入学的范围,就是“学区”。如果我国的“学区制”,主要内容就是划定就近入学范围,在这一学区中,学校间资源共享,尽量缩小校际差异,那么,其价值是十分有限的,而且,恐怕也难真正做到学区内的教育资源均衡。学区制,更是一种教育管理制度,包括学区教育战略决策、学校的拨款、教师的招聘、管理、考核,学区公共服务等。毫无疑问,实行这种学区制管理,必须打破原有的教育行政体系,把教育资源的配置权落实到每个学区,以学区为主体完善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前不久笔者考察了加拿大的基础教育,走访了多个学区,近距离了解学区制的具体运作。加拿大的基础教育,由各省负责,每个省下设若干个学区,比如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就有 60 多个学区,每个学区负责该学区内的小学、初中和高中管理,学区内由市民公开选举多名成员(一般 7~9 名)组成的学区董事会,负责制订本学区的教育发展战略、教育预算,并遴选、任命学区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学区是服务各学校的机构,小学、初中教师由学区统一聘任,各学校有很大的办学自主权,校长无解雇教师的权力,只有建议权,同时,还有教师工会、家长、学生参与学区教育的管理。“学区制”管理,让加拿大每个学区的教育质量颇为均衡,如果大家发现学校间的办学质量拉大,会通过决策,增加对较差学校的专项投入,由此避免差距拉大。但均衡不意味着学校没有特色,学校的特色主要通过学校自主办学、教师自主教育实现。我国要实行这样的“学区制”,不一定需要改变现在教育行政区域的划分,而必须打破行政治理体系。首先,应该在每个区县教育局(区域),建立学区教育委员会,委员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该委员会是重大战略决策的机构。其次,应该在每所学校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具体而言,需要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保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我国在义务教育均衡上下了不少工夫,但主要由政府部门做资源配置调整的文章,结果是调整多年很不理想,包括像上海这样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施普惠义务教育的地方,目前也面临很大的困难。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的一些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如今能获得每生每年 5000 元( 5000 元的一部分由市财政出,一部分由所在区财政出)的政府补贴,但教学质量提高缓慢。令人嗟叹的教学水准,使得一些学校陷入“教学越差,越招不到好学生”的窘境。对此,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是,在农民工子弟学校能获得每生 5000 元补贴,条件在全国最为优越的情况下,教育教学质量都是如此,何谈那些地方政府没有任何补贴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呢? 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出路就在于实行真正的“学区制”,学区内的农民工也有权参与决策,就学区资源配置,学区教师招聘、使用、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其中一个选择是,当农民工有一样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决策权以后,对所有农民工子弟学校实行脱帽,因为这些学校都已有办学资质,没有必要再贴上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标签,要么就是民办学校——办学质量高,在政府支持下得到认可的学校,可以面向所有学生招生——要么通过转制成为公办,质量不高,面临生源困境的学校,则由学区接管,对其教师实行统一招聘、管理。如果农民子弟学校长期戴着这一帽子,农民工子弟的平等权利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学区制的真正价值是学区里的每一个居民的受教育者是完全平等的,政府和学区、学区居民的所有努力,就是为孩子们创造平等的求学环境。( 熊丙奇 教育学者 ) 【注:熊丙奇自称“ 教育学者” ,《华商报》认可。不便否定。】 2014 年 2 月 20 日 ,《华商报》《 熊丙奇:“投毒案”暴露的教育薄弱环节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8 日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判决在预料之中。而在这一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尚未尘埃落定前,另一起大学宿舍投毒案又进入大家的视野。据报道, 1 月 14 日 ,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现象,经送医院检查,是亚硝酸盐中毒。两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网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在倒水过程中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曹某喝了一口含亚硝酸盐的水后放弃轻生,而两名室友因饮水而中毒。近日,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准逮捕。又一起学生饮水机投毒案,虽然曹某解释自己是为了轻生,而不是害室友,但她的解释难以置信——毒药怎么可能不慎掉入饮水机?而掉入之后如果不想加害他人,自己应该提醒同学不能饮用,倒掉并进行清洗、更换。她自己的解释倒是确认一个事实,同宿舍同学之间有矛盾:自己忍受不了嘲讽。这种采取极端方式处理同宿舍同学矛盾的方式,再次暴露出学生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的薄弱。针对复旦投毒案,社会舆论有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对人才的培养与评价,不能只重知识而忽视德性,不能只有知识教育,而没有生命教育、心理教育和生活教育。调查显示,我国 20% 的大学生有各种心理问题,其中,有相当部分的心理问题是因人际关系紧张所致。值得注意的是,广西这起投毒案发生在复旦投毒案后,鉴于复旦投毒案所产生的广泛影响,我们有理由推论这名同学或许受了复旦投毒案的“启发”,就如复旦投毒案的当事人,庭审时提到自己采取饮水机投毒的方式,是受了当年清华朱令案的影响。如果一起大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没有引来学生的反思,却是从中得到“启发”,这不得不说悲剧。这是值得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学生群体深入反思的,对于发生在学生中的极端案件,教育部门、学校是否引起高度重视,补上对学生缺失的教育?不能说高校没有行动,但行动却有些不靠谱,有高校为防投毒而禁止学生宿舍用桶装水,这是怎样的防患?还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把校园极端案作为“丑闻”对待、尽量回避,这就是鸵鸟政策了。要让学生提高生命意识,要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正确处理同宿舍同学间的矛盾,这不是靠发一道禁令就能解决的,而必须做大量的教育、引导工作,包括加强老师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发挥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对学生进行心理上的关注和救助等。教育部门和高校也意识到生命教育、心理教育极为薄弱,但要改变这种情况,是需要改变学校管理模式和实打实的投入的,包括建立本科生导师制,改革学校评价体系,引导教师重视学生培养,重视和学生的交流,而不是对付课堂、上完课之后就离开,平时与学生根本没有多少交流;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教师,完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和服务。可很多学校并不愿意真花力气解决,更不用说投入完善心理服务体系了。于是,总是在问题发生时候这些教育显得很重要,而时间随后冲淡一切,直到问题再次发生。由于学校这方面的教育严重不足,学生对极端事件,也就各自理解,包括对于复旦投毒案,就是在网友一致声讨这种行为时,也有部分人认为这是很“爷们”的解决方式,这绝对不能轻视——小概率的极端事件,就可能发生在这少部分人身上。还有一些正面临宿舍关系紧张的同学,正愁没有办法解决宿舍矛盾,加之心理已经出现严重问题,这时,如果没有老师或者其他外界力量对其心理问题加以关注,帮助其摆脱心魔,就很可能跟着极端案件走极端。这也对学生极端案件的报道提出要求,不能过分渲染,透露案件的细节——这就如一些政法报道,由于对作案手段进行仔细的描述,反而给某些准备作案者“传授”了技巧——而应该理性地分析案件产生的根源,剖析其对学生自身和他人、家人带来的伤害,以对其他学生产生警戒作用,而不是火上浇油。( 熊丙奇 教育学者 )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教育学者 ”看待。】 2014 年 2 月 22 日 ,《华商报》( 熊丙奇 专栏)《大学校长谁来当,怎么当? 》: 2 月 19 日 ,教育部发布《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直属高校年满 60 岁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退出领导岗位,领导干部原则上担任同一职务时间不超过两届或 10 年,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务。这被舆论解读为建立大学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措施,比如,针对“任期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说,这是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和任期届数进行严格界定的一种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这只是在目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之下,从官员管理角度,对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进行优化,而不是真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按照去行政化的思路,重新思考高校领导的选拔、任命、管理。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大学校长是没有行政级别的,不是官员,而是教育家、教育管理者,因此,对校长的选拔、任命,通常由大学理事会公开进行,由此选拔的校长不是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而对学校师生负责。按照这样的机制,如果一个人适合做校长,是不必有严格的任期限制的。在美国,担任大学校长长达 20 年的大有人在。但在我国,大学校长的平均任期只有 4 年多,去年教育部轮换的几名大学校长,在轮换之前平均任期为 6 年,原因在于,我国大学校长有副部或正厅的行政级别,校长是高官,如果让他们长期担任同一职位的高官,长期拿高官的好处不说,还可能培育自己的势力,因此,要限制任期,进行岗位轮换。这种做法,适合官员管理,但并不适合对大学领导岗位的管理。首先,由于任期短,很多大学领导上任后,都指望在任期内尽快出政绩,因此急功近利;其次,对校领导的岗位进行轮换,出发点不是适合某一岗位工作,而是任期到了,必须转岗、轮换。我国于 2010 年颁布的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具体包括管办分离政校分开,逐渐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完善校长选拔任命制度,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但从过去几年的具体改革实践看,基本上还停留在概念上。这次出台的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提到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务,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这被认为是推进高校内部行政权、学术权分离,实现职业化、专业化的积极尝试。但这在现实中,恐怕又很难,这个“一般”最后很可能会变为很不一般。据报道,有关负责人解释,做出这一规定,是考虑到有院士担任校长,总不能禁止院士从事学术研究,这恰恰是需要转变的思路,如果院士愿意出任校长,其必须做出是当校长,还是继续做学术的选择,不能既占行政的好处,又占学术的好处,利益回避,权责清晰,这是现代治理的要义。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必须按现代大学制度框架,设计政府放权之后如何治理大学,以及学校内部如何做到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分离,探索建立大学理事会治理结构、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对校长实行公开遴选、推进学术自治、教授治校,这才能建立起大学的现代治理结构。( 熊丙奇 教育学者 )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教育学者 ”看待。】 2014 年 4 月 20 日 ,《华商报》(记者 雷婧)《 9 岁娃参加自考昨天考了线性代数》:【 专家 说法】 “家长给孩子多元选择值得尊敬” 9 岁孩子参加自考是过早尝试吗?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认为,以前也有 10 岁孩子参加高考当了少年大学生。如果孩子有超强的学习能力,而家长愿意给孩子多元的选择空间,这种行为值得尊敬。但如果只是单纯为了获得证书学位,就不值得肯定和提倡。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专家 ”看待。】 2014 年 6 月 8 日 ,《华商报》(记者刘苗)《江西夺刀斗凶受伤考生将“单独高考”》:【 专家 解读】:“教育部做法值得鼓励 不影响公平”昨日,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高考前因见义勇为受伤错过考试的学生,教育部采取单独组织考试的方式进行补救,这种人性化的做法值得鼓励,不会影响高考公平。 熊丙奇 说,考生在高考前因见义勇为受伤等特殊原因错过考试,教育部和高校可以采取特殊方式补救。一般而言,补救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免试破格录取,比如, 2008 年汶川大地震期间,四名四川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就获得保送北大、清华等高校的通知书;其二是单独组织考试,此前也有先例,多为一些地区发生灾害导致考生无法按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被迫延期,比如, 2006 年福建建瓯市 4681 名考生因洪涝灾害延期高考。 熊丙奇 说,采取免试破格录取方式的前提是:首先,有学校愿意接收,其次,学生本人愿意,最后,要报教育部同意。“从目前消息看,南昌大学表示愿意接收,但学生本人是否愿意还是另一回事。” 熊丙奇 说,全国高考都会有备用卷,试卷难度、题型、评分标准均与正式使用的试卷一致,单独考试可以使用备用卷。并且由于此次参加单独考试的学生只有两名,对高考择优录取的公平性不会产生影响。 【注:《华商报》把“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当做“ 专家 ”看待。】 2014 年 6 月 9 日 ,《华商报》(编辑:白玫 记者:任娇)《 教育专家熊丙奇:高考改革重点不是考试是录取制度 》:高考终于落下帷幕,但对更多孩子还在上中小学的家长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以后的高考会咋样考”。虽然各省都在等待教育部“总体教改方案”的“第二只靴子”落地,但通过对各省已公布的招考改革热点问题的梳理,还是多少能够辨别出“未来高考”的一些走向。今年高考结束之际,记者专访了全国知名教育专家、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教授,就目前处于改革拐点的高考进行点评分析,希望能对家长有所裨益。 ■自主招生 教育部:全面放开高校自主招生权 熊丙奇:双向选择,才能让搞猫腻的学校被抛弃 在高考改革中,未来全面放开高校自主招生权是大势所趋,但有调查显示六成受访家长不信任高校自主招生,超半数受访者认为“助长不公平”,超过九成被调查的应届考生和家长希望改革自主招生制度。在未来高考中,高校自主招生何去何从?“自主招生改革确实是高考改革的大势所趋,而对目前高校自主招生的不满,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目前实行的自主招生并非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我国当前的自主招生存在两方面很严重的问题。”熊丙奇分析,其一,自主招生程序设计错误,把自主招生和集中录取制度嫁接,这导致自主招生并没有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只是高校获得有限招生自主权,给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一定的高考录取优惠,这样的自主招生反而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和焦虑;其二,获得自主招生的高校,没有深入推进学校治理改革,在国外,大学的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是分离的,但我国大学实行行政治校,行政主导教育和学术资源的配置,在这种情况下,给予学校自主权,很可能为行政权力制造新的权力寻租空间,这就是社会舆论担心自主招生滋生高校腐败的根源所在。“符合学生利益的自主招生,必须是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的自主招生,简单地说,一名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若干所大学,拿到若干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再确认大学,赋予学生充分的选择权。”熊丙奇说,面对学生的选择,大学必然转变办学理念,通过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服务来吸引生源。同时在招生中,拥有选择权的学生,也就拥有了监督权和评价权,那些不愿意公开招生信息,在招生中搞猫腻的学校,在选择机制中,会被学生抛弃。 ■英语咋考 教育部:英语科目“一年多考”今年出台方案 熊丙奇:招考不分离,“拿英语开刀”只是情绪发泄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此前表示,探索外语科目一年多次的社会化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而在今年年初,教育部就明确提出高考英语科目有望“一年多考”的改革办法,如今山东、上海等多个省份已纷纷试点,将高考英语从统一的一年一考变成一年多考制,并表示“实施方案今年出台”。在对“英语开刀”的这些年中,改革重点是什么?仅凭对英语开刀,可以改变“一考定终身”吗?“高考改革拿英语开刀,只是一种情绪发泄。”熊丙奇说,必须注意的是,只对英语科目进行改革,而不整体改革我国的录取制度——按照学生的高考分数、结合学生的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基础教育的应试局面不可能改观。 熊丙奇说,英语一年多次考,如果最终的录取,是将多次考试的最好一次成绩计入总分录取,这就把一考定终身,转变为多考定终身,而考虑到一分之差就会是上千名考生之差,多次考只会让英语考试焦虑更严重。 ■异地高考 教育部:今年年底完成异地高考的具体方案 熊丙奇:打破集中录取制度才能根本解决 教育部要求各省市在今年年底完成异地高考的具体方案, 2 月 20 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截止到今年,全国会有 30 个省(区、市)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而去年已有 26 个省份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问题。 熊丙奇说:“异地高考从 2013 年就开始‘破冰’,但当年异地高考报考考生并不多,只有 5000 名左右,今年开放的省市进一步增加,人数也增多到 56000 名。不解决北京、上海、广东的异地高考问题,异地高考问题就没有解决。”“国家采取由各地自行制定开放门槛的方式,其实是把皮球踢给地方。眼下要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应该强化国家统筹的作用,应该由国家层面确定开放的标准,要求各地落实,同时根据各地开放异地高考带来的高考人数变化,协调高考录取指标,促进各地录取指标均衡。” 熊丙奇建议,要根本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应该推进深层次的高考改革,就是打破集中录取制度,实行全国重点大学不分省市、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如此,全国任何地区的考生,都可在当地报考,并用统一成绩去申请大学,这就不再存在异地高考,而变为自由高考。 ■改革走向 熊丙奇:招考分离、落实高校自主招生应是基本原则 “过去 20 年来,我国各地的高考改革可谓风起云涌,科目从最初的 7 门,演变为现在的 3+1 、 3+2 、 3+X 等等,很多地方也推出了‘三位一体’(高考成绩 + 大学面试 + 中学综合测评)的录取概念,但由于录取制度未变,一次次改革的结果使高考焦虑有增无减。”熊丙奇说。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高考改革的走向是很清晰的,即打破一考定终身,推进考试招生分离,探索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新体系。”熊丙奇说,但从目前各方传出的高考改革方案设想看,接下来的高考改革,并没有多少涉及考试招生分离的实质改革,而依旧维持目前的集中录取制度,在目前集中录取制度之下,进行科目改革(比如英语改革)、考试次数改革(比如英语一年多次考)、分类改革(技能型高考针对高职院校用“文化课 + 技能课”成绩排序录取,学术型高考针对普通院校),这些改革看上去动作幅度大,但并没有调整高考权力和利益结构——还是由政府部门主导方案的设计,还是由政府部门负责考试组织、负责学生投档——其所能起到的改革效果,不能盲目的乐观。“高考改革的重点不在于考试改革,而在于录取制度改革,录取制度不变,不管科目怎么变、分值怎么调整、考试次数是否增加,都无法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现实。”熊丙奇说,“我希望教育部发布的高考改革方案,能以招考分离、落实高校自主招生为基本原则,有实质性突破,而不能还在目前的录取制度框架内做换汤不换药的折腾。”( 熊丙奇 全国知名教育专家、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注:《华商报》把“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当做“ 全国知名教育专家 ”看待。】 2014 年 6 月 13 日 ,《华商报》《 熊丙奇:应以去利益化推进院士制度改革 》:正在举行的中科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订稿,对院士遴选、退出等机制进行了修改。 6 月 11 日 ,中国工程院表决通过的《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作出了相同的规定。据报道,新章程删除了此前“各有关工程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建造、运行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规定程序推荐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后,提名候选人”的规定。只保留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两种途径。而据了解,中科院院士增选也将只保留上述两种提名途径。这一修订,目的在于摆脱单位、机构与院士的利益勾连,防止单位为个体当选院士的运作、包装问题,但这只是形式上的防患,如果当选院士是本单位的荣誉、本单位的人才建设政绩,以及院士拥有学术特权,在申请课题、项目时有特权,在各种学术评审、评价中有话语权,那么,候选院士所在单位、机构,还是会把当选院士作为重要工作,以前的“跑要”、“公关”,还会继续存在。事实上,只有剥离院士头衔所附加的各种学术利益、学术特权,回归院士荣誉本身,才能让科学院、工程院成为真正的学术机构,才能做到“突出学术导向”,但遗憾的是,此次新修订的章程,根本就没有涉及院士的利益问题,而且,有些条款给人的感觉是倒退。比如,章程增加了“劝退”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不是撤销,仅仅是“劝其放弃”,这哪是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简直是对院士的零处理。之所以出现这样明显维护院士群体利益的条款,是因为院士章程的修订是由全体院士进行。本来,作为一个学术机构,工程院和科学院的院士大会有权对院士章程进行修订,但鉴于我国科学院、工程院已经严重利益化的现实,对于科学院、工程院的组成、院士的遴选、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学术事宜,应该交由我国的学术群体共同参与修订,这才能扭转院士头衔利益化的趋势。虽然有院士也在强烈呼吁院士制度改革,提议建立院士退出、退休制度,但这在院士群体中仅是个别,有多少院士原意主动放弃学术利益、学术头衔,各种待遇、福利?这也就无怪这次修订的章程,根本就没有提到建立院士退休制度。是否建立院士退出或退休制度,不是院士制度的关键,如果院士头衔只是学术荣誉,当选院士没有任何学术特权,当选院士的年龄、院士是否退休,都不是什么问题。我国的院士遴选和管理制度改革,必须在院士去利益化上着力,否则难以有任何实效。 2014 年 7 月 7 日 ,《华商报》(作者:雷婧)《家长会上学生给家长打分 失分主要因家庭氛围不良》:“学校的初衷是想让家长关注分数的同时也关注孩子身心发展,不要因为成绩不理想责备打骂孩子,但这只是对家长的一次小提示。” 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 说,“全国有学校也曾推出过感恩教育,比如让孩子给父母洗脚,有些活动当时能体现亲子关系的平等交流,但是还需要父母有时间有耐心有爱心,坚持下去才能对亲子关系有实质性改善。”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著名教育学者 ”看待。】 2014 年 8 月 17 日 ,《华商报》网络版( 熊丙奇)《大学理事会该干些什么? 》:教育部近日公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规定高校理事会理事、名誉理事不得以参加理事会及相关活动获得薪酬或其他物质利益,也不得借职务便利获得不当利益。教育部专门就高校理事会的建立发布规范要求,体现出对大学理事会的重视,也有很强的针对性。而现实是,一些高校已经成立的理事会(董事会),变为学校和理事(董事)的利益交换,一些人向大学捐多少钱,就可获得理事(董事)的头衔,进而在大学招生时,可以获得优待。虽然规程也希望理事会“发挥扩大决策民主”的作用,但仅仅是“保障与学校改革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这就从根本上决定大学理事会,不是学校办学决策机构,而主要是获得办学资源、搞好社会关系的机构,同时最多具有一定的咨询功能——这还要取决于学校的态度,是否要听理事会的意见。按照《规程》,理事会中的教师、学生代表、社会机构代表、校友代表,都是学校自己聘任的,而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自然,当选的理事,会对任命的校方负责,也听从校方的安排参加理事会工作。可是,如此成立的理事会,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并没有多大好处。从近年来看,大学的理事会已经存在某种程度的变异,不要说理事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就连基本的监督、评价也做不到,大多代表举办者、政府部门的职务理事只是挂一个名而已,单位理事、个人理事则把理事作为一种荣誉。有的大学理事会则对理事明码标价,捐多少可以成为理事,与之对应,通过捐资入选的理事,也有不少打着怎样把捐钱价值体现出来的算盘。国外公立大学,普遍实行理事会治理,这些学校成立的理事会,与我国大学的“理事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理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着审议学校年度预算、进行大学重大办学战略决策、遴选校长等重要职责。而理事是怎么产生的?除政府部门官员、立法机构成员是举办者委派,学校校领导是当然理事外,教师理事、学生理事、校友理事和社会人士理事,都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切实代表各方利益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评价,这些理事还必须对选举自己的群体述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不能只借鉴国外大学的概念,如果不从内涵、实质上寻求我国大学治理结构的突破,只是借鉴国外大学的一些概念,就会导致概念的异化,在国外大学能起到民主管理、监督作用的机构,在我国大学则衍变为摆设,甚至为权钱交易提供新的空间。 【注:在其他新闻媒体不予发表的情况下,熊丙奇想到了《华商报》网络版。】 2014 年 8 月 23 日 ,《华商报》(记者 任娇)《我省尚未研究中小学春秋假方案》:中小学生一到假期,就进入“艰难岁月”,非但无法享受休假,反而给家庭带来诸多麻烦,有的孩子被父母带去上班,有的成为“假期宅童”,还有的则被父母送去上培训班…… 教育学者熊丙奇 说:“这些问题的存在,并没有逼出带薪休假制度,难道放一下春假,就可为带薪休假创造条件了?”“谁是谁的条件?中小学学生放春假和父母的带薪休假,就像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 熊丙奇 分析,两者的合理逻辑在于,只有父母带薪休假,中小学生放春假才会有价值,如果学校给孩子放春假,但父母却不能休假,结果会是孩子被关在家里,或被安排去上培训班,放假等于不放,反而增加家庭的麻烦。可是,就是学校放了春假,但企业不给员工带薪休假,又能如何呢?因此,应该坚定地推进带薪休假制度,有了这一制度,中小学放春假也就顺理成章。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教育学者 ”看待。】 2014 年 10 月 9 日 ,《华商报》(熊丙奇 专栏)《对诺奖该有怎样的态度》:瑞典皇家科学院 8 日宣布,将 2014 年诺贝尔化学奖授予美国和德国的三名科学家,以表彰他们在超分辨率荧光显微技术领域取得的成绩。而之前,知名数据机构汤森路透预测华裔科学家邓青云有望获得化学奖,至此,四名有望获得诺奖的华裔人士全部落空。此前,有媒体已经挖出 4 位华裔科学家和我国内地大学的关系。可是,他们即使获奖,就能说明过去三十多年的大陆教育是成功的吗? 2003 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美国科学家彼得·阿格雷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获得诺贝尔奖后,所在的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也就是奖励他一个专用停车位而已。他并不认为自己获奖后比以前高明了多少。这其实代表了很多诺奖者对诺奖的态度。在我们这里,一个人能否获奖,对其带来的变化可以说是天壤之别,获奖之后,获奖者就可能被推上神坛,各种待遇、头衔随即而至。不要说获得诺奖,就是当选院士,一旦当选,就始终处在学术最高端,享受最高的学术权力。这反而不利于自由、平等的学术环境构建,让学术被获奖、头衔等级化,也充斥着复杂的利益因素。在国外,诺贝尔奖获得者,担任大学教授,照样要给学生上课,申请课题,和年轻学者完全平等,不因为你有诺奖获得者的头衔,就高人一等,就是一些重大课题的当然负责人。这种平等而自由的竞争,激励年青学者有学术理想,在学术的黄金期,做出一流的研究成果。 今年诺奖颁发,据媒体统计,包括日裔美籍的芝加哥大学名誉教授南部阳一郎在内,已有 22 名日本人获得诺贝尔奖,自然科学奖项占了绝大多数。而日本对此并不满足,诺奖者都对年轻学者提出期望,同时对科研环境充满忧虑。今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日本名城大学终身教授赤崎勇在获奖后寄语新一代科学研究员选择研究题材时,不应只追随潮流,而是选择自己最想做的事,这样即使短期内没有成果,也不会轻言放弃。 2010 年获诺贝尔奖的铃木章说,日本有志攻读理科的年轻人正在减少,这一现状令人担忧。 2008 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益川敏英则指出,获得诺奖是几十年前的工作得到了肯定,并不意味着日本现在的研究水平有多高。他表示,必须完善社会对科研工作的支持措施,比如增加奖学金等,使有科研兴趣的人都能投身研究。不止步于获奖,不神化获奖,从获奖中寻找激励和反思,这才是科研的真谛。只有坚持学问第一,才能让学者有学术理想,看淡获奖而体验学术创新的乐趣。功利地追逐奖项,结果只会破坏学术生态。我国本土学者要获得诺奖,必须有这样的学术环境。 ( 熊丙奇 教育学者 )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教育学者 ”看待。】 2014 年 10 月 12 日 ,《华商报》(记者 刘苗)《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涉嫌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转至其名下公司被批捕 李宁或成首位被撤销称号的工程院院士》:“ 学者 建议:治理科研腐败应寻求学术自治”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到底存在哪些漏洞?如何对此进行有效监管?昨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熊丙奇表示,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被挪用、侵占、套取的案件频发,暴露出我国以行政为主导的科研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我国科研项目的立项、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成果的评价都由行政部门主导,对科研“重立项轻研究”的问题普遍存在,这种科研价值导向,鼓励学者花心思申请课题,而不是用心做学术研究。申请到课题、经费之后,接下来所想的就是怎样折腾经费,包装成果,再用包装的成果去申请新的课题。熊丙奇认为,对这些问题,加强行政监管只能治标,而要根治则必须改革我国科研管理体系,“治理科研腐败,要寻求学术自治的思路。”首先,应该将由行政部门主导科研经费配置,改革为由公益的科研基金会负责国家课题、项目资助,同时成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按学术原则、学术标准进行评价,防止各种行政、利益因素的干扰;其次,要将以前的事前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尤其是公开科研收支细目,接受公众监督;再次,还应该转变对研究人员的行政性考核,建立学术同行评价机制。此外,熊丙奇还认为,中国工程院现在就应该对李宁启动独立的学术调查,而不是等待司法机关给出调查和判决结果后再进行处理。“司法归司法,学术归学术,如果院士存在学术不端,就应该被撤销院士称号,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由于学术机构缺乏独立性,我国对于院士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往往轻描淡写。几年前李宁就曾被举报学术腐败,如果当时就对他启动学术调查,及时发现问题,也可以及时挽救他,不会让他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注:《华商报》把“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当做“ 教育学者 ”看待。】 2014 年 11 月 8 日 ,《华商报》( 熊丙奇 专栏)【《男生安全手册》是安全教育的进步 】:武昌理工学院多名师生共同编写的《男生安全手册》读本。书中将拼爹、低头族、拖延症、自卑虚荣等“软暴力”因素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纳入其中,还大胆地对一夜情、同性性侵、白富美诱惑等“前卫”不安全因素予以直白描述和分析。( 11 月 7 日 《新快报》) 对于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舆论应给予支持和鼓励,鉴于每个学校的学生群体不同,以及安全教育刚刚起步,应该允许各校有自己的探索,而不是要采取什么统一模式——安全教育,说到底应该是针对每个个体的教育,最终要让每个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舆论在分析大学的安全教育时,经常会问,这种模式可以推广到其他学校吗?这一问题本身就是问题,为何一所学校的做法,要推广到另一所学校,我们不是反对学校千校一面吗? 值得注意的是,编写《男生安全手册》只是进行安全教育的第一步,编好了书,学生不一定读,读了安全手册,也不一定按手册的建议去执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需要融入日常生活的,而且还需要学校配合。比如,最近有高校收缴学生宿舍里的电热器具(热得快、电水壶、电炉等等),从学校管理角度看,这是为学生安全着想,可如果从服务学生角度看,学校是应该把宿舍打造为学生舒适的的生活空间的,国外高校的学生宿舍,通常每个套间或者楼面,是有公共厨房的,供学生烧水、加热饭菜,甚至可以自制饭菜,有了这些生活服务措施,学生用得着违章使用电器吗?由于在宿舍生活不便,用开水要到离宿舍很远的地方打,而且晚了就没有了,因此,宿舍的电热器具,怎么也收不完,学生和老师就在玩猫鼠游戏。 另外,针对大学生安全问题高发,结合大学生安全问题发生的特点,大学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服务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成长,该机构应有专业老师,给予学生进行安全的人际交往(包括与老师、同学、朋友、社会人士),安全的校园生活的指导,并对出现安全问题的学生进行救助,其中十分重要的是心理疏导,不健康的心理,会引发诸多安全问题。在构建学校的安全教育体系方面,我国高校还有很多事要做。 ( 熊丙奇 知名教育专家 ) 【注:《华商报》把熊丙奇当做“ 知名教育专家 ”看待。】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华商报》(记者 刘苗 任娇)《“ 985 ”“ 211 ”或要废除?陕西高校称未接到通知》:“专家分析”【废除“ 985 ”“ 211 ”是大势所趋】昨日,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 985 ”和“ 211 ”仍保留的情况下,应先改革拨款机制,将现有的立项审批拨款形式转为日常拨款,由高校自行统筹划分,增加高校的自主办学权。 熊丙奇 说,由于高校目前是政府主导拨款,这就造成一些学校“跑部钱进”,容易形成寻租空间,也加剧了就业学历歧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取消一系列行政计划、行政审批,“废除‘ 985 ’和‘ 211 ’已是大势所趋”。 熊丙奇 建议,国家应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但学校如何获得资助,不应取决于其“身份”,而应建立新的教育拨款体系,由行政主导变成专业机构评议,效仿其他国家成立独立的“教育拨款委员会”,对高校办学规模、办学成本、办学质量等进行专业评价,通过民主决策决定拨款数额。 【注:《华商报》把“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当做“ 专家 ”看待。】 2014 年 11 月 17 日 ,《华商报》《 熊丙奇:学生能反校长的“腐”吗?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 15 所高校章程核准书,这已是第五批出炉的高校章程,截至目前已有 47 所大学陆续拥有了自己的“家规”。其中,超九成高校明确了将设立具有纪检职能的机构,学生可进入,调查处理学校人员违反校纪行为等。( 11 月 26 日 《法制晚报》) 如果纪检机构在学校里,是独立的,可以监督校长、党委书记,而且这一机构在高校反腐中或能发挥一定的作用——高校近年来腐败高发,就因一把手权力不受制约。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高校也设有纪检部门(纪委和监察处),可是,在制约校领导贪腐中,作为不大。原因在于,纪检部门在高校中并不独立,学校“大领导”不让查什么事,纪检部门也就不能查什么事,至于针对校领导的举报,纪检部门有的甚至扮演为领导“灭火”的角色。新设立的纪检机构,类似于国外高校的教师调查委员会(还包括申诉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者,可以申诉,学校再组成申诉委员会重新进行调查、听证,并根据新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这是执行学校行政规定的基本机制,和学术委员会中的学术规范(或道德)委员会一起,维护学校的行政、教育和学术秩序。但新设立的纪检机构,能否如国外大学的教师调查委员会发挥作用,还有待观察。笔者担心的是,纪检机构,如不能独立于行政机构,就很难发挥作用,另外,还有可能发生副作用,即对行政领导、教师涉嫌违法的行为,作为违反校规进行内部调查、处理,结果导致违法行为反而被纵容。很显然,学生参与纪检机构,是积极代表学生利益,参与调查、表达意见,还是只是装模作样,配合走过场,就与纪检机构的独立性密切相关。按照现在的行政治理体系,纪检机构能发挥作用的空间不大,进而,其聘任的学生委员,也可能只是摆设。包括聘任学生委员的过程,极有可能就是上级指派,而不是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真能代表学生群体,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向选举其的学生群体述职。在这样的纪检机构中,反腐不力,学生还会受到责难:不是已有学生参与反腐了吗?随着大学章程的颁发,我国高校都逐渐拥有了现代大学所拥有的“概念”,包括大学章程、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等,但是,如果只有“概念”,而没有实质,大学章程并不是大学的最高宪章,学术委员会并非学校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教授委员会不能负责教育事务的管理和决策,那么,有无大学章程,学校的变化不大。一部管用的大学章程,必须解决学校相对于政府部门的自主办学权,以及校内教育、学术相对于学校行政的独立自主空间问题,这两方面问题如不能得到根本解决,大学还会是行政治校,而不是教育家办学。 2015 年 1 月 4 日 ,《华商报》( 熊丙奇 专栏)《如何让高校领导不能腐也不想腐》 : 2014 年反腐力度空前,据统计,至少已有 39 名高校领导被立案调查,平均每个月就有三四起,分布在 17 个省市区,让人目不暇接。如此多的高校领导被查,这与国家加大反腐力度,包括建立终身追责制有关——被立案调查的校领导还有已退休多年的老领导,更警示要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通过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制约行政权力,纯净大学办学环境。多年前,对于高校领导涉嫌贪腐,纪检部门和主管部门就指出,招生、基建、后勤、财务是高校腐败的重灾区,提出要把好决策权、招生权、财务关、基建关,但谁来“把关”,这是一个问题。因为这些领域的贪腐,就与领导“把关”有关——分管领导可以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说了算。要遏制高校领导贪腐,关键在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学校重大办学战略,应实行民主决策。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建立广泛参与的大学理事会,理事会应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学校领导、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预算和重大发展战略。目前,这些往往就由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行政领导负责,结果导致行政权力在高校办学中,包括招生、基建、财务等领域,有很大的寻租空间。其次,学校行政事务、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应分而治之,不能行政一把抓。近年来,我国大学在制订大学章程,部分高校也已颁布,都强调要建立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实行行政权和学术分离,但主导这一改革的,还是行政力量,分离的结果是形分而神不分。真要推进这一改革,必须在高校内成立综合改革机构,就改革的方案,实行民主决策,同时,切实建立能让行政领导、机构真正把权力放给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办学机制。再次,在学校领导和行政机构施行行政权力时,也要引入监督。一方面,要通过公选校长方式,让校长对大学理事会、对师生负责,按照校长任职的要求,公开学校办学信息,接受师生和公众监督;另一方面,对于学校的办学情况,在公开信息过程中,还要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包括对财务的审计,对学校学科、专业的办学质量进行第三方专业评估。防止高校领导反腐,也和其他领域的反腐一样,要从不敢腐,到不能腐,直至不想腐。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既能让干部不能腐——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同时也不想腐。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大学回归办学本位,教育的归教育,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大家更崇尚教育和学术理想,也珍惜自身的教育和学术声誉,由此形成内在的不想贪腐的道德力量。(熊丙奇 教育学者) 读完以上文字,我问自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为什么“舍近求远”在《华商报》上发表文章?恐怕不是领点稿酬那么简单。稍加思索,隐隐约约感到 熊丙奇把《华商报》当成自己的麦克风扬声器。 熊丙奇接近于无业游民,想借助媒体发表评论淘金。 第一、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通过 《华商报》,频频告知社会: 熊丙奇是“ 学者 ”、“ 专家 ”、“ 教育学者 ”、“ 知名教育学者 ”、“ 知名教育专家 ”、“ 全国知名教育专家 ”等等,从而提高社会知名度。 第二、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通过 《华商报》,频频告知社会: 熊丙奇是“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从而提高 “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 的可信度。 第三、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通过 《华商报》,频频告知社会: 熊丙奇是“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属于专家学者型管理人才,从而提高发言的权威性。 第四、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通过 《华商报》,频频告知社会: 熊丙奇是坚诀贯彻中国教育发展改革政策的,从而向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施加压力。 以上内容约 22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个人分类: 教育研究|0 个评论
GMT+8, 2025-12-24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