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某核电站需要一种铀棒来发电,这个铀棒长1米,每年大概消耗0.2米,也就是5年消耗完。
根据GDP 和中间产品的定义,这铀棒价值高(每根100万),使用寿命长,应该算固定资产。
所以,在统计增加值的时候,它的价值是不必扣除的。
但是另有一核电站,它直接订购0.2米的铀棒(每根20万),一年就能消耗完。
于是在统计增加值的时候,它就成了原材料,是中间产品,它的价值又是要扣除的。
两个核电站,每年发电量基本相当,技术也基本一致,成本也基本一样。
怎奈,就是因为一个一次性采购1米铀棒,一个分着采购0.2米铀棒,结果每年增加值相差悬殊——铀棒同时需要很多根!
结果,第二个核电站的厂长年年被上级领导批评:你怎么搞的,为什么对GDP的贡献小了这么多?
这个厂长也很无奈呀:我也不知道啊,我发电量也不少啊,我也没浪费材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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