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分析,如果商品与货币耗费的劳动量按相同的比例同时减少,那么,商品能换到的货币数量就不应该减少,换句话说,商品的价格不一定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由于这种假设不能导致价格偏离价值,因此,商品的价值也不一定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既然商品的价值不一定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商品的价值量怎么会表现为劳动量呢?
劳动价值论不但违背了逻辑,而且.......”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00322&page=1
我的理解吴本龙这段话实际说明了即使在古典的、标准的,即不存在供求关系不平衡的、货币作为特殊的劳动产品(金属货币)的商品市场情况下,不仅商品的量可以不随劳动量而变化,而且价值的承载者货币自身的量(度量其它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不随其所含的劳动量而变化。这就是说,货币的量和商品的量都不能通约为价值单位,那么如何要商品之间按其价值量进行交换,又如何能让货币充当价值量通约的、媒介商品交换的单位?如果不能,商品的劳动价值就无从体现。
必须指出,这里的商品的与其所含的劳动量、货币的量与其所含的劳动量之间的背离不能用围绕中心点的偏离来解释,这种变化是一个不围绕中心点的乃至单方向的变化,到了纸币时代货币已经不含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劳动价值的,但却还要它来通约有劳动价值的实在的商品,不是纯粹的纸上谈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