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法GDP核算,指的是用计算最终产品价值的办法计算GDP。
支出法GDP核算基本原理是:期初最终产品余额+本期生产最终产品价值-本期销售最终产品价值-本期出口最终产品价值+本期进口最终产品价值=期末最终产品价值
本期生产最终产品价值=本期销售最终产品价值+本期出口最终产品价值-本期进口最终产品价值+期末最终产品价值-期初最终产品价值
以上平衡式中“期末最终产品价值-期初最终产品价值”就是所谓的存货变动。也就是说存货变动是最终产品的期末期初变化值。
还有以下公式存在:
本期生产最终产品价值(按工业总产值的定义)=本期生产最终产品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这里的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也是存货变动。
显然支出法GDP核算中的存货变动不是本存货变动,是前文所说的最终产品存货变动。
存货变动是最终产品的期末期初价值差额,这就是支出法GDP核算中的存货变动的意义。
在有关资料中,存货变动被误解为常住单位的存货变动之和,将存货变动理解为存货投资,这是大错特错。
有关资料关于存货变动的解释如下:
存货变动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再扣除当期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存货变动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正值表示存货上升,负值表示存货下降。存货包括生产单位购进的原材料、燃料和储备物资等存货,以及生产单位生产的产成品、在制品和半成品等存货。
注: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燃料等属于中间产品,不是最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