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1-2-12 10:04 
我在帖子“《资本论》其实只有三大块内容”中指出,必须区分马克思的活劳动价值论与社会必要劳动价值论。两者前提不同,适用的时期不同。
活劳动价值论“是以存在着对产品的需要为前提的”,[第46卷(上),第390页]而且,各种劳动力都是“简单劳动力”。[第23卷,第58页]因而不需要对劳动的品种和效率进行社会调节。它所适用的时期是简单商品社会。这时,商品和货币的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还“只是表现为单纯形式上的差别”。[第46卷(上),第388-389页] 人们可以不通过市场,不通过竞争,直接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具体的活劳动“持续”的自然时间计量社会价值。——因此,在活劳动价值论中是不存在所谓的“价值”的实现问题的。
但是,社会必要劳动价值论的前提是供求以及生产力都不平衡,否则也就没有必要提出“社会必要劳动”的概念。这时商品和货币的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不仅有形式上的差别,而且有数量上的差别。[第46卷(上),第389页]这时的个别价值就是生产的“实际成本”,而社会价值就是所谓的“交换价值”和“现实价值”。社会总价值由社会总需求来估量。[第46卷(上),第389页]单件商品的价值等于社会需求的比例量除以产品量。[第26卷(Ⅱ),第294页]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之差就是所谓的利润(是指超额利润,不是指平均利润。后者是包括在正常的生产成本中的。)社会利用“利润”这个工具对劳动的品种和效率进行社会调节。
你所谓的“价值是一回事,价值能够实现多少又是另一回事”的问题,是在马克思用活劳动价值论去解决供求和生产力都不平衡社会中的问题时产生的,因而是一个用错了理论而产生的伪问题。
你需要注意,这里谈的所谓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都不是指哲学上的,而是指经济学上的。
确实,在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中,有从个别价值的平均中引出社会价值的论述。但是,它随着马克思对整个转型论的放弃而被放弃。
哼哼!.......请你搞清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的“必要”两个字再说吧!在我看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过是“活劳动价值论”的体现而已,为什么这样,你自己去想吧。我说过了,任何整体如果不懂得从个体出发而导出,那这种整体必定没有基础的空洞之物。它既是哲学的,也是经济学的。
至于马克思的转型论,它的错误正在于用总体来架空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