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规制性质差异,构建市场型、行政型、环保型、技术型和公众型环境规制。(1)市场型环境规制(MER)。选取排污费征收额作为市场型环境规制指标。(2)行政型环境规制(AER)。参考徐鹏杰和卢娟(2018)的做法,选用地方性环境规章数量作为替代指标。(3)环保型市场规制(EER)。选用环境治理财政支出额表示。(4)技术型环境规制(TER)。采用地方性环保科研机构人员数量来表征技术型环境规制。(5)公众型环境规制(PER)。参考张江雪等(2015)的做法,选用各地区年度环境信访数量来表示公众型环境规制水平。
数据来源于各环境统计年鉴,自己写论文整理得到,具体也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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