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家庭的财产,我们也可以认为是公有财产,只是这是家庭这个微小的宏观(相对于宏大的社会来说的)上的公有。但这样的公有可以说是个人所有的联合吗?不可以说,因为两个人一旦成为一家,那么这个家庭的财产就是公有财产,而不仅仅是某个人的财产了。那么可不可以说因为没有把家庭公有财产分到个人头上,那么其财产就是无主的了吗?显然不可以如此说。同样道理,整个社会的公有财产虽然没有被分到各个人头上,其财产也是有主的,而不是无主的。
家庭的财产是如何管理的呢?是通过家庭成员的讨论来管理的。因为家里的人都是这笔财产的主人。同样,整个社会的公有财产的管理也要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那么如何落实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呢?这就必须通过全民公决和对社会官员的民选来体现。也就是使大事为全民公决所决定,而小事则由民选的官员来决定。由于是民选的官员,所以其一定是社会的公仆(不是公仆的就会被免去),这样全民对整个社会的公有财产的控制权也就得以体现了。这时如何可以说整个社会的公有财产是无主的呢?
目前的中国社会的问题是,官员不是民选的,所以全民对公有财产失去了控制权。所以要搞好公有制不是要把公有财产分给个人,搞什么个人所有制,而是要通过改革,使官员成为民选的官员,使官员服务于全民的意志。
要注意的是,在家庭内部,不是财产被分给了家庭内部的个人,个人才会觉得是主人的。不是说只有私房钱才是有主的,否则干嘛离婚的时候要分割家庭财产呢?
如果鼓吹个人所有制的人还不理解,俺也没法子啦。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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