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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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资本论》研究:简论《资本论》中的基本理论方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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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waiting 发表于 2011-2-23 10:57:27
7# hhj
你去过朝鲜,还是看的官方报道?
你现在的想法就像当时的西方人看解放后的中国,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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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23 11:04:35
9# rr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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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作为价值的尺度之一,只仅仅具有工具的职能。
我曾指出:价值理论,通常包括三部分。
经济理论中的价值理论,通常也有两个核心部分和一个附着部分,我把它定义为价值理论的科学部分、工具部分和伦理部分。当然,有的价值理论,只有这三部分中的一部分内容或两部分内容。
1,价值理论的科学部分,就是“学”,它是对商品经济社会客观存在的价值决定的科学认识,这种认识有可能是正确的,也有能是错误的;有可能是片面的,也有可能是全面的;有可能是单维的,也有可能是系统的。对这一部分内容,可以进行证实和证伪。比如我说:“所有制是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一个因素”,这就是一个科学认识,可以进行证实。再比如,我说:“现代经济伦理观所导致的福利国家政策,是影响商品交换价值的因素之一”,也是一个科学判断,对它也可以进行证实性检验。
2,价值理论的工具部分,就是“术”,相对于科学,它属于技术和工艺。它给我们提供一个手段,使我们可以方便地认识商品经济社会中的客观存在以及运行机制。它没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只有方便还是不方便,精确还是粗略之分。比如说,工业品及消费品物价指数,就是被构建用来测度及认识商品价值及其变动的工具。
3,价值理论的伦理部分,就是“附着物”。它和前面我们所说的那两部分内容,完全不同。它不是一种对客观存在的价值决定的科学认识或建构的工具,而是通常所说的个人的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从逻辑上讲,从价值理论的学术部分,我们是推导不出某种伦理观的。但是,许多经济学家,通过语言和语义的“腾挪”,就把他们的个人偏见,塞进他们的价值理论中了。值得强调的是,许多经济学家,常常分不清自己的经济伦理观,和他所处时代的社会经济伦理(包括当时的社会经济伦理主流即时代精神)之间的关系。如果经济学家正确地分析、解释和描述了某一个时代的主流经济伦理对商品的价值决定乃至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如韦伯的《清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那他的作品,就具有了科学认识价值,依据我们的标准,应该归入“学”的范围。
如果我们把古典学派(包括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劳动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因素之一”的科学探索这种思路,向不仅是一种科学探索而且是一种基于方便科学探索而提出的理性构建工具并且借机兜售他们的关于啥才是公平正义经济伦理私货的方向转变,就会更深刻的理解这些古典经济学者为什么会穿凿附会许多我们看上去完全不能成立也不需要的概念、范畴及其论证过程。
我认为,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对这些古典学派的学者说来,既是科学探索,也是他们用来理解商品的理性建构工具,还有他们自己的道德偏见。只是他们没有分清这三者之间的区别,把它们混为一谈了。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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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1-2-23 12:15:10
哲思 发表于 2011-2-22 14:34

        马克思经济学中价值,本质上是指社会劳动,即被社会承认了的个人劳动。在私有制的条件下,这种社会劳动的实现不是体现为社会成员进行他们社会活动的起点,恰恰相反,它表现为个人社会活动冲突的结果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38043&page=1&from^^uid=244332
    价值不是被社会诚认,而是被社会或者说资本奴役支配的劳动就是价值。
    在马克思看业,价值与具体的财富无关、生产力,代表的是一种支配关系。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追求的就是消灭价值和价值规律。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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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思 发表于 2011-2-23 13:45:38
fujo11 发表于 2011-2-22 15:15
马克思经济学中价值,本质上是指社会劳动,即被社会承认了的个人劳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34643&page=1&from^^uid=1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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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价值的本质,是否是社会劳动;
而在于,用马克思的这种基于“劳动”的价值论,能否
科学地去解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价格决定机制
以及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你说的价格决定机制是指什么?
我的这篇短文里谈到了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一个基本阐述方法。很多人无法把价格和价值统一起来,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就在于没有正确掌握必要的理论方法。价值的本质规定和价值规律,是从现实的诸多因素中分析而来的,在这个分析中,思维暂时抛开了非本质的、偶然的因素,即抛开了价格的波动和其他干扰价格的因素,比如垄断、政治等等非本质的甚至是非经济的因素。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在典型的、较少受干扰的状态下,把所考察事物即商品的本质和商品交换的规律给直接的、明白确定的阐述出来。在认识了这个事物及其事物运动的规律后,再去考察在不同的条件和环境下,这个事物及其运动的规律会受到怎样的干扰,从而这个事物会通过怎样特殊的轨迹来最终实现他的运动规律,而这正是《资本论》的一个最基本的论述方法。还记得我文中举的两个例子吗?第一个例子说明了不是理论研究本身有问题,而是有人把理论结果直接搬进了现实。他忘记了理论结果虽然在做理论阐述的时候表现为起点,但是,在现实中,它却是在思维考察事物运动后才能得出的结论------不言而喻,我们要阐述有关某个事物发展规律的理论,这个事物就作为起点被放在了整个理论体系的最前面。而如果有人在他的理论中把所有的现实中存在的相关的东西都不分主次的混在一起阐述,那么,除了带来十足的混乱外,几乎不会有任何益处。
万有引力规律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但是,我们现实中物体并不总是垂直的落到地面,难道当我们看到一个乒乓球向上弹起的时候就否认万有引力规律的存在吗?规律是存在的,但是规律本身并没有直接写在天上。事物的本质、事物之间本质的联系不是直接存在着的东西而是间接的存在着的东西。它就存在于看似纷繁芜杂的事物运动背后,如果有人把那些纷繁芜杂的事物运动本身当作规律,那么,他的认识就仅仅只是局限于事物的表象,从而让自己思想驰骋于空渺幻想之中。现实中运动的事物今时在这里,明时在那里,今天是这个样子,明天又是那个样子,而这种人的思维也就随着事物的运动,今朝在这里,明朝在那里。事物的运动本身是有规律的和有必然性的,而这种人却把这种必然性直接搬到现实中,于是就发现了矛盾,而他又不能理解这种矛盾,于是干脆他就排除矛盾,而认波动的现象本身就是本质,就是规律。
价值的本质就是社会劳动,即被社会所承认了的个人劳动。在马克思所说现代公有制社会中,个人劳动直接就被承认为社会劳动,因此,劳动在经济意义上没有被分裂为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劳动被分裂为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以个人劳动不被社会承认为其存在条件的。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个人劳动并不必然成为社会必要劳动,个人并不清楚这个社会需要多少劳动,他的个人劳动能否转变为社会必要劳动,需要通过市场交换,因此,社会必要劳动量(时间)不是直接写在人们面前,而是体现为市场上商品相互冲突的结果。人们只能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的冲突才能知道社会需要的必要劳动量,因此,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变化跟价值是商品内在的尺度之间完全可以统一起来。乒乓球的反弹完全不需要万有引力来解释,但是,万有引力规律却决定了这种向上的弹起必然会有一种向下的力在不断跟产生补充,直至最后把它拉向地面。波浪的涌起可以用风或者潮汐去解释而完全不需要海平线去解释,但是,海平线却决定了这种涌起的水域旁边必然相连着同样程度的水谷的存在。价格的波动本身就证明了价值规律的存在,否则也就不成其为波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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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哲思 发表于 2011-2-23 13:51:11
hhj 发表于 2011-2-23 07:19
哲思 发表于 2011-2-22 14:34
有一位朋友曾经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说的是他们单位的一位生物学教授研究出了一种针对某种特定害虫的灭虫剂。这种灭虫剂在实验室里经过测试,发现对这种害虫的杀灭率达到了99%以上,效果非常好。可是,当把这种灭虫剂拿到田里做测试的时候,发现对同种害虫的灭虫率连20%都不容易达到。于是,朋友感叹说:这种在实验室里的纯理论性的东西离现实太遥远了,中国现在需要的不是科学家而是工程师。
马克思的公有制正是这种空洞的乌托邦形式,它只存在于某些人的头脑中而从来没有在现实中有效存在过。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这种公有制无一不沦为权贵所有制,无一滋生着权贵阶级,从而比私有制更祸害人民。因此,以马克思理论作为“指导”的所有前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一个存活下来。当也许有人说,朝鲜不是吗?古巴不是吗?但是,朝鲜人生活得怎样?公有制给他们带来了什么?
阁下这些话得前提就是现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社会主义了,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公有制社会了。而我却正好跟你相反!如果我们不是凭着一个社会中的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一些有关社会主义的宣传词句或者文件来判断社会性质,来逻辑的演绎社会性质,而是根据事物存在本身,通过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去判断社会性质,那么,得出的结论恐怕就跟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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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思 发表于 2011-2-23 13:54:04
回复hhj:
阁下这些话得前提就是现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社会主义了,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公有制社会了。而我却正好跟你相反!如果我们不是凭着一个社会中的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一些有关社会主义的宣传词句或者文件来判断社会性质,来逻辑的演绎社会性质,而是根据事物存在本身,通过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去判断社会性质,那么,得出的结论恐怕就跟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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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23 15:18:46
14# 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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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比较一下古典学派、效用学派和我的统一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价值理论研究。
古典学派是从劳动这个生产要素的角度去试图理解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
效用学派是从效用这个影响需求的角度去试图理解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
而我的统一经济学是从所有权这个制度构成的角度去试图理解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
这三种学术探索,从存在论的角度看,它的客观存在主体都是既予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
从认识论的范畴论角度看,它们都需要利用人类的理性概念和范畴体系,
来表达和分析从这个客观存在主体形成的观念性的反映和综合;
从认识论的方法论的角度看,这三种学术研究的方法,都具有各自不同的性质,
尽管这种性质,有历史进化的性质,也有高、低级之分,但并不能因此确定,
因认识方法的不同而研究出来的结果具有不同的科学性(真理性)。
我认为,经济理论包括价值理论中的科学性(真理性),
来自于对客观经济存在的正确认识,而不仅仅决定于一个学者的
关于经济的存在论和认识论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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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18
哲思 发表于 2011-2-23 17:06:00
fujo11 发表于 2011-2-23 15:18
14# 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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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识方法的不同而研究出来的结果具有不同的科学性(真理性)。
我个人认为你的这个结论是不对的!
对于同一考察对象而言,不论你用怎样多的方法,对这个对象的确定以及对这个对象所揭示的特定的运动规律,必然都是一样的。同样一道数学题,不论你用怎样的方法,他最终的结果总是一样的,不可能搞来搞去连结论都不一样,除非你研究的不是同一事物。万有引力规律,人们可以通过很多方法,通过不同的角度去考察出来,但是,对于同一个考察对象、同一问题而言,这些不同的方法揭示出来的必然都是万有引力规律,也许人们会给自己的研究结论取不同的名称,但是实质总是一致的。否则,所谓科学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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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hhj 发表于 2011-2-23 21:07:36
十年waiting 发表于 2011-2-23 10:57
7# hhj
你去过朝鲜,还是看的官方报道?
你现在的想法就像当时的西方人看解放后的中国,无语
我看过朝鲜的报道,它说朝鲜准备成为发达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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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1-2-23 21:16:19
哲思 发表于 2011-2-23 13:54
回复hhj:
阁下这些话得前提就是现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社会主义了,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公有制社会了。而我却正好跟你相反!如果我们不是凭着一个社会中的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一些有关社会主义的宣传词句或者文件来判断社会性质,来逻辑的演绎社会性质,而是根据事物存在本身,通过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去判断社会性质,那么,得出的结论恐怕就跟你不同。
是吗?可能斯大林(现在的社会主义模式基本上是斯大林模式)会问马克思:就算你现在还活着,根据你自己的理论所搞的社会主义恐怕也没我搞的更好呢?马克思公有制社会到底是什么?怎么实现?谁知道?现在还搞不清楚到底马克思有过这种所谓“公有制”的想法吗?我认为马克思根本没有公有制的想法,他甚至还有私有制的想法,即让工人获得剩余价值。让工人获得剩余价值,与让“全民”获得剩余价值(即公有制)相同吗?显然不同的。只让劳动者(工人)获得剩余价值实际上已经是一种私有制,而不是什么公有制。而现在呢?公有制变成人人没有,工人更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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