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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 个人与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通过自然人代开解决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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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与外聘人员发生业务(比如包工头),个人提供服务后,企业要支付给个人一笔资金,一般支付给外聘人员共计高达几十上百万,但是个人无法自身提供票据给企业,那么个人就会想到去当地税务大厅去代开。

一般个人直接去当地税务代开,需要按照劳务报酬20%—40%的税率缴纳个税,并且计入综合所得,年底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不仅税率高,还限制金额,十分不便。

那么可以尝试让个人去园区税务委托代征点代开,园区将个人看作是个体工商户,个税享受核定,为0.5%(划入经营所得),小规模增值税目前按1%征收,附加税0.06%,票面税率1.56%,附有完税证明。像服务类,建材类,工程款均可开具。核定征收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用汇算清缴。

并且开票金额一个自然人一年可开200万!不用成立公司,也不用自然人到场,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照片信息和受票方公司开票信息即可。

上述多次提到汇算清缴,这里补充一个小贴士:

大家都知道个人所得税需要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其实分为两类,第一是经营所得,第二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不用汇算清缴,综合所得需要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包括:

1.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收益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咨询,医疗及其他有偿服务所产生的收益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收益。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

综合所得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去税收园区税务代开,简单来说将劳务报酬所得转为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不用再进行汇算清缴,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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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算清缴 自然人 有限合伙企业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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