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节税方案(公司有开支无成本发票)
李老板公司年收入2000万元,其中有500万未取得成本发票,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另外还有分红个税 。
【解决方案】在河南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将无成本票的500万以业务的形式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处理并开票,综合纳税约为16万元左右,具体如下: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1*10%*30%-4.05=10.8万(享受核定征收,核定10%)
增值税:500/1.01*1%=4.95万(目前暂按1%征收)
附加税:4.95*6%=0.3万(增值税的6%)
合计:10.8+4.95+0.3=16.05万
与原缴纳的税金相比,节约上百万,合理利用低税率,做到业务真实、三流一致,税务0风险。
二、个人节税方案(个人收入较高,利用身份转换节税)
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主管,年收入超过120万元(月收入10万元),年个人所得税为: 49.8万税后收入约70万元(月收入不足6万)。
【解决方案】张先生在河南税收园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作协议。每月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给原单位结算开票,由于不超过30万/月,免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约为1.3万元,实际收入118.7万元(月收入9.89万)。具体如下:
个人所得税:120/1.01*10%*20%-1.05=1.3万元(享受核定征收,核定10%)
身份由员工转为合作关系,个税降九成。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解决企业税负压力,是目前实行最多的方案,不仅注册容易,而且无企业所得税、节税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