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也已经过去20年,所有的共产党人、马克思信徒仍面临如何弘扬、发展马克思主义,阻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学对学者、知识分子、普罗大众洗脑的艰难局面。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局面,要做的依然是重建马克思理论体系,吸收市场经济理论的精华,从基本经济制度上建立公有制经济的有效持久发展,并真正展现公有制超越私有制的制度优势、展现健康持续发展的生命力。身负这一使命的理论工作者应该无视政治对理论的干扰,抛弃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无用的政治论述、党国思想教育、领导学术至上宣传。马克思是共产主义的理论领导人,但马克思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不是政治家所能定义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是继承了亚当·斯密、李嘉图的学术观点,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从根本上论证了它的历史性质,并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科学地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但与劳动价值论长久辩论不息的效用价值论却得到长久的发展,边际效用等数学分析方法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学蓬勃发展的助力器。回望历史劳动价值有何可以写进教科书的理论创新?
资本主义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并不能掩盖资本主义的制度问题,同样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非主流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局限性方面做出了很多创新的分析工具(例如科斯的边际分析和边际交易成本概念),然而这些仍不足以让劳动价值论复兴。马克思200年,我们必须回望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到底存在什么理论缺陷导致发展滞缓!劳动价值论相对照的是效用价值论,尤其是边际效用价值论,二者有什么异同?
效用价值论观点源于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又以物品稀缺性为条件,效用和稀缺性是价值得以出现的充分条件,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萨伊认为:劳动、资本、土地是一切社会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使用价值);而效用又是商品价值的基础,商品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它的效用。由此,他就把劳动、资本、上地这三个生产要素既看作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要素,又看作是创造商品价值的要素。
而劳动价值论呢?马克思把价值定义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科学地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后来的利润、平均利润理论,并认为资本主义的企业追求的是剩余价值这种剩余劳动,而不是追求的使用价值。
二者对价值的观点不同,结论能一样吗?分析方法与分析工具能一样吗?所以效用价值论认为生产要素创造了价值,要素分配是合理的。劳动价值论认定价值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所以剩余价值被侵占了。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土地、资本、信息四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技术也作为相对独立的要素投入生产。这些生产要素进行市场交换,形成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价格及其体系。那我们深入分析生产要素。从不同层面分析生产要素得到的要素体系显然并那不一样。劳动、土地、资本、信息、科技,这种划分显然不区分所有权,而马克思划分的要素的则是区分所有权,资本家拥有资本,资本可以购买劳动、土地,还可以买卖信息与科技。所以马克思把生产要素分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不同的生产要素划分也意味相应不通过的研究体系与研究方法。所以说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并不是"你对即我错"的关系,只是各有适用范围、各有理论体系。只有明白这一点就知道不是效用价值论获得很大发展就意味马克思理论错误。但是马克思理论为什么滞缓呢? 劳动价值论产生了一个重要的学说,剩余价值论。剩余价值认定是劳动者创造的,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劳动者拿走全部剩余价值是有理有据的、合法的。为什么工人被认定是国企的主人,就是基于劳动价值论。工人是国企的的主人为什么国家拿走了剩余价值,而工人与私企雇工一样只能拿到工资?这种疑问尽管许多学者做出了解释,但是仍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也无法完美与劳动价值论形成统一有机体。劳动者拿走全部剩余价值这种结论显然绝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学研究得出客观规律,同样马克思也早就意识到不合理,并批判了“吃光、拿光”的观点,提出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实际属于投资人用于资本积累)、一部分社会缴纳(可以视作税务),一部分归劳动者(应认定为按劳分配)。关键是马克思没有拿出分配比例的依据以及客观自然的调整公式。之后有些人认为应该是以公会形式的劳动者组织可以开会决定分配比例。然而这种政治组织政治决定的方式显然又陷入人为调节经济规律的困局。在经济运行中人并不能客观公正全面的认识经济规律,并准确调节经济运行。在政府应用经济学家政策调节经济的实践中,失败案例比比皆是。正是剩余价值分配与剩余价值论的冲突、剩余价值分配公式的难产导致公有制制度形式上的僵化(只能以资本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集体企业与国企),还导致对市场经济的规避陷入计划经济的制度僵化中。而当今制度经济学认为“在影响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与经济绩效的诸因素中,市场机制的功能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市场机制运行并非是尽善尽美的,因为市场机制本身难以克服“外在性”等问题。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外在性”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产生“外在性”的根源则在于制度结构的不合理,因此,在考察市场行为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时,必须把制度因素列入考察范围。他们强调,制度是内生变量,它对经济增长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深入探讨制度的基本功能,影响制度变迁的主要要素,经济行为主体做出不同制度安排选择的原因,以及产权制度与国家职能,意识形态变迁的关系等问题,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显然对经济制度的认知,制度经济学的认识要比曾经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制度顶层设计者要深刻。“国家资本主义(列宁语)”与计划经济实际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顶层设计者对于剩余价值分配与公有制所有制形式认知不到位的历史产物。这样看来,劳动价值论还是回到了起点,并没有建立成熟的公有制经济制度。然而马克思200年,对于经济的规律认知有了大量新的分析工具、新的学说、新的结论。这些新理论对于我们完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着深刻的借鉴作用。
马克思理论对什么冲击最大?对资本主义制度冲击最大,因为她试图在批判资本主义上建立替代资本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制度。所以她最大的特点就是颠覆资本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制度。请特别注意!是基本经济制度不同。啥是基本经济制度,简单说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这里明确说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而不是资本所有制,资本主义仅仅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一种而已。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三种生产资料私有制究竟有什么异同?我认为,简单的说:奴隶制是奴隶与其他生产资料是等同的,同属于物的法律定义;封建制则是以土地私有作为主控手段,佃户处于半自由状态,虽然从法律上佃户不是地主的物品,但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有附属关系;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抽象画、虚拟化以资本形式作为总纲,雇工从法律上与资本人等同,但是在经济关系中依然是从属阶级,属于经济组织中被组织的阶层。可见,生产资料私有制也是有进化的、有发展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什么是私有制发展的极端呢,为什么必然被公有制代替呢?依然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依然是人类对经济、对社会的认知的进步、依然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强调一点,阶级斗争可以建立新的国家,并不一定能建立一个真正成熟的生产关系,这完全有赖于对经济的、对社会的认知进步。回到经济基本制度上来,生产资料所有制才是重点。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资本公有制吗?我只能说那些不懂的人才会二者等同。马克思怎么说?马克思将生产要素按照人与物的区分定义了劳动者(人)与生产资料(物),并且是在此基础上将资本划分为可变资本与不可变资本。重点来了,在所有权的法律定义中,我们能定义那些资本是可变资本、那些是不可变资本,并确定其所有权吗?在张五常回应周新城的文章中就在三个问题中提出了确权的问题。资本本就是抽象的、虚拟化的、并且可流动的,资本从法律上定义依然是物,是自然人所有的财富,所以即使马克思从理论学说划分为可变资本与不可变资本,我们并不能从法律上去定义,更不可能做出法律规范。资本作为物,在法律确权是明确的,是人所有的,是人与人可以交换的,因此只有资本私有制,所谓国企也不过是资本国家私有。资本无法定义那怎么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呢?因为在劳动生产中生产资料是一种客观实体,是可以法律定义的。这就导引出一个问题,资本是私有的,生产资料如何实现公有制?假设我们简单定义社会主义国家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所有生产资料都是劳动者共有的会产生什么问题?一,只要是劳动者进入劳动生产组织之中,天上就掉下自己具有所有的权的生产资料;二,投资人只要资本转化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就失去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看看是不是乱了,劳动者可以不劳而获拥有生产资料,投资人还没有进入劳动生产就失去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会有这样好事与傻子吗?显然不可能,这也回答了国企为什么生产资料劳动者并没有所有权。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如何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呢?还要回到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初衷来。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为了实现劳动者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而不是为了建立公有制而人为建立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就像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国家拥有所有权,但是农民拥有使用权,而且所有权与使用权所有人之间是有所有人定义租金的。中国农民的交公粮,就是租金的形式,而农民的不交公粮还有补贴又恰恰是租金取消与再收入分配。可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点在于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以及使用权后带来的收益即剩余价值的分配。国企可以把剩余价值分配给劳动者吗?当然可以。国有企业能实现资本积累、能有盈余剩余价值,为什么不可以剩余价值分配?土地是不会因为农民使用而面积缩小的,同样国有资产在剩余价值分配之前也已经实现资本保值了。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专家呼吁国企劳动者分红的原因(因为马克思主义追求的就是劳动者对剩余价值的分配权)。从资本公有制到生产资料公有制,再到生产资料使用权的公有制,资本所有权以前后一致的,是符合确权要求的,而生产资料使用权的公有制也不是割舍投资人的财富,而是以此确定劳动可以凭借所有权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综上所述,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上,我们从形式主义(资本公有制)过渡到内容实质主义(生产资料使用权是公有制主义),这对我们发展公有制进入新的层次提供重大理论突破。
生产资料公有制理论的突破,为剩余价值分配方案与公式提供了思路。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属于劳动者的,但是可变资本即劳动力资本所有权依然属于投资人。劳动者虽然拥有劳动力天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但是在进入劳动组织后,这种所有权与使用权实际是通过市场劳动雇佣交换到投资人手里变成可变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主流经济学讲要素分配,劳动者与投资人对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不同使用权也构成了要素分配,其结果变成了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使用权带来的收益,投资人拥有劳动力使用权带来的收益,这似乎与我们惯性认为劳动者拥有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投资人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相悖论。然而,这正是资本进入生产组织后市场交换的结果。
从生产资料使用权公有制再到劳动者与投资人凭借生产资料使用权公有制合理分配剩余价值,在公有制理论与内容上我们可以说算是基本完善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同样新的公有制运行体系实现了与现有市场经济学的原理对接,符合制度经济学对制度与经济的互动认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其制度研究其实深受制度的时代认知制约,其时代法律思想、法律认知、法律实践与所共存的经济制度无不影响我们的思路与逻辑体系。私有制的发展用博弈论讲就是零和博弈,赢家通吃,赢家优先发展的结果,而公有制实际追求的并不是无产阶级从肉体上消灭资本家,而是在共赢模式下,从内容消灭资本家的优先发展,真正以人为本。
最后提句题外话,上述结论其实可以从华为的生命力与竞争力可以看出公有制经济的竞争优势、制度优势。国企之所以为人诟病实际认识马克思理论不完善的产物,难以代表公有制经济,更难展现公有制经济体的制度优势。公有制经济要发展,其动力来源于劳动者成为创新经济的组织者,投资人在市场交换中能博弈的力量下滑。资本很牛B,但是资本不能创造新价值,但是劳动者的劳动可以。